1.转录网址:
https://goo.gl/lG2GPw
2.转录来源︰
彭文正脸书
3.转录内容︰
彭文正
8分钟前
该提告吗?
洪贞玲在fb上说我是“因违法兼职而辞职离开台大的电视名嘴”
实情是,“我从来没有一天违法兼职”,因为教育部迳自将主持节目列入兼职项目的行政
命令生效当日,我就辞去电视台主持,直到我辞台大新闻所教职生效当日才复出主持。
我想观众朋友都可以作証,洪贞玲当时任台大新闻所所长,又学法律,没理由不知情;风
传媒可轻易查証而未查証即散播于众;两者加重诽谤事証明显。
对于这些不习惯说实话的人的诽谤行为,换成是你(妳),会想提告吗?
4.附注︰
台大网内互打囉!讲成这样 不告可以吗?
鸡排要辣不要切 准备看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