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1例1休草案漏洞 劳动部坦承创造无薪假

楼主: patiger (唉)   2016-07-04 00:12:23
其实有个很大的问题
无论是两例假
或是现在说的一例一休
为么会有人认为两例假老板就不会减薪?
只要高于基本薪资
就算是两例假老板也是会调整薪资阿
调整到把例假日上班加发的薪水算上去
才会和现在薪资一致
除非你们公司本来就是领基本工资的...
要不然惯老板一定这样调整...
※ 引述《creative (创新)》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UDsdgq ]
: 作者: deathdecay (AZOTH) 看板: Gossiping
: 标题: [新闻] 1例1休草案漏洞 劳动部坦承创造无薪假
: 时间: Sun Jul 3 17:40:53 2016
: 中国时报
: 1例1休草案漏洞 劳动部坦承创造无薪假
: 行政院昨拍板定案《劳基法》2.0版修正草案,但已有劳工法界学者、劳工实务界律师指出
: 草案漏洞,认为修法草案中,未将新增加的“休息日”名词入法、未约定要比照例假日给薪
: ,可能被不肖雇主利用、创造“合法”无薪假,疾呼在草案拍版前应审慎考量。
: 劳动部官员指出,目前已签订的劳动契约不会因《劳基法》条文变更而受到影响,不能因为
: 正常工作时间的修正,作为减少劳工工资的事由,但若是在修法后新聘雇的全职员工,确实
: 有可能会受到休息日未强制规定要给薪的影响,只要薪资符合基本工资,雇主可以在劳动契
: 约上约定休息日不支薪、且不违法。
: “(劳动部)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如果不同时修改39条规定,谁保证劳工一定拿得到2又
: 1/3?很可能最多1又1/3。”文化大学法律系教授邱骏彦在脸书上谈到,《劳基法》第39条
: 中,如果不同时修改成“第36条所定之例假、休息日...工资应由雇主照给”的话,可能会
: 有雇主刻意在休息日不发给薪资,可能会发生在新聘员工身上。
: 现行《劳基法》中,只有分全职劳工、部分工时劳工,只要高过最低工资,没有约定雇主该
: 如何计薪,因此,坊间不少企管顾问公司多会透过计薪方式来取巧。
: 在实务界近25年的劳工律师蔡瑞麟指出,这情况会特别会发生在“以日薪计酬”的全职员工
: 身上,原本这类员工受39条保护,可以拿到完整的7天薪资,但是修法后,雇主只要在劳动
: 契约里加上“休息日不支薪、出勤给予加班费”这类文字,每周将会少付1天薪资、1个月就
: 能少付4天;也就是说,同样日薪1200元的全职员工,修法前的受雇者可以月领3万6000元、
: 修法后受雇者薪资缩减成为3万1200元。
: 不具名的企管顾问公司表示,越来越多雇主透过旁门左道来钻法律漏洞,“能少给1天薪资
: 、就少给1天”,像这次没有明文规定休息日要计薪,就是个很明显的后门。这类日薪制的
: 全职员工常出现在进出口贸易、百货零售等排班制的行业,现在更泛滥到餐饮服务、派遣人
: 员身上。至于劳工要如何辨别,他说:“如果因为这个月排班周期导致多休假而扣薪,就是
: 被雇主认定为日薪制的全职员工。”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703002822-260405
: 虽然是是狗报
: 但是讲议题的律师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吧
: 现在中央对这个问题进退失据,赶快撤掉吧
: 那些护航的立委风向看准一点吧
作者: l23l23 (喔)   2016-07-04 00:14:00
领月薪的不能这样减 当然奖金比例高的就为鱼肉了
作者: mmaxxgogo (南国山青)   2016-07-04 00:22:00
没错,两例假+7天也可以减薪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6-07-04 00:22:00
资动部只做口头劳检。台南市与高雄市的低薪环境及人口外流,背后的原因之一乃是不劳检,放任劳工受压榨。两例假+7天资方也可以减薪。但是至少劳工避免过劳。况且,资方因为需要更多人力应付少了的工时,需要增聘人员,于是就业就增加了。
作者: mmaxxgogo (南国山青)   2016-07-04 00:28:00
你也可以辞职,变七例啊。多少人放假还开uber咧,不就是想赚多一点?两例假就没有赚加班费的机会了,因为完全不合法能加班的话叫做两休休假才可以加班如果一休会被凹,那两休怎么不能凹?例假是完全不允许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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