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13:18:20※ 引述《lostsky93 (不悔)》之铭言:
: 看到这篇文章,我必须说……
: 你刚好讲相反了吧!
: 目前的劳基法加班的时薪:
: 1.33倍平常时薪/1.66倍平常时薪
: 劳动部最新版本是:
: 2.33倍平常时薪/2.66倍平常时薪
: 如原本月薪48000元
: 平常时薪48000/240=200元
: 加班8个小时
: 旧制:1.33*200*2+1.66*200*6=2524元
: 新制:
: 2.33*200*2+2.66*200*6=4124元
: 对劳工有利与否?我想立场不同各自解读;但我若是老板非必要,肯定不会要员工加班
了
: 。
: ※ 引述《Cocochia (我是闪电经济学家)》之铭言:
: : 休息日加班付加班费听起合理。
: : 雇主付1.33~1.66听起来也合理。
: : 问题在哪?
: : 领月薪的人,每日都算薪水。
: : 因此,休假本来就算薪在里面。
: : 如果按照新法,变成休息日加班,
: : 雇主在已支付1倍薪资外,只要再给
: : 0.33~0.66的加班费即可。
: : 若按这样的算法,雇主有啥好不答应的?
: : 但你是领月薪的劳工,你会答应吗?
: : 再来,就我所知,很大较具规模的企业
: : ,星期六加班另计。 所以,他们的加班费
: : 不是1.33,也不是1.66,而是2.33跟2.66,
: : 而且是行之有年。
: : 现在立法等于是告诉他们以后只给1.33
: : 跟1.66即可,这样资方怎么可能不满意?
: : 而劳方本来就领2.33跟2.66,变成要领
: : 1.33跟1.66,他们怎么可能接受?
: :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20:00二例比一例一休好还用你讲 他比的是现在版本vs过去版本
作者:
vow70 (许愿)
2016-06-29 13:22:00为什么不直接改成例假可加班,但是加班费用全薪算3倍+补休非要搞成这样子。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22:00这种常识问题有啥好列的 XD
作者:
gerund (动名词)
2016-06-29 13:23:00那个id根本没出过社会= =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24:00又见g大 帮泪XDDDD
作者:
sunyeah ( 汤元吗)
2016-06-29 13:25:00用全薪来除的都是来乱的,包含立委跟官员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26:00台湾人的社会有啦 但DICB的社会就不清楚惹XD看你po的放行宪是因为“宪法很大” 就知道你的特殊社会了你是从80s搭时光机来2016的社会吗?好好笑喔 支持二例+扣七天又是支持DPP惹 你真的该加油 噗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39:00我会继续盯你的 放心 哈哈宪法很大这种被人笑的东西 不继续讲给大家笑怎么行XDDD要盯你不用等 反正看到就盯XD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57:00DPPer帽是谁带的谁就是低能啊 怪我囉XD
目前南部我经验的确是用底薪计 都用一堆哩哩杂杂组上去 底薪18000~20200 2000奖金 1000全勤 职务津贴有的没的 加班费就是底薪计
作者:
vow70 (许愿)
2016-06-29 14:09:00刚才看了一下法规,其实加班费应该是用“工资”来算,所以加班费算法应该是底薪+经常性薪资来算,原来台湾一堆公司违法,我错了,对不起。
作者:
swgun (杨 威利)
2016-06-29 14:26:00每次发夹弯政黑不就那几个id一直护航带风向 国民党这样还攻占不了真的很弱欸
你可以算一下,如果不施行一例一休,现在加班的薪水吗?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06-29 15:43:00推推…泪推
你写错了,月薪换算日薪都是除以30再除经常日工时也就是月薪制下的日薪=月薪/240一休一例和二例的差别只有二例有两天完全不可以上班除非突发状况,然后休假少了补假这样一休一例下,周六加班是要额外给1.33/1.66的换算日薪周六非加班的情况,则是额外给一倍的换算日薪简单说,一休一例跟现行制度的差别就是休假额外给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