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篇文章,我必须说……
你刚好讲相反了吧!
目前的劳基法加班的时薪:
1.33倍平常时薪/1.66倍平常时薪
劳动部最新版本是:
2.33倍平常时薪/2.66倍平常时薪
如原本月薪48000元
平常时薪48000/240=200元
加班8个小时
旧制:1.33*200*2+1.66*200*6=2524元
新制:
2.33*200*2+2.66*200*6=4124元
对劳工有利与否?我想立场不同各自解读;但我若是老板非必要,肯定不会要员工加班了
。
※ 引述《Cocochia (我是闪电经济学家)》之铭言:
: 休息日加班付加班费听起合理。
: 雇主付1.33~1.66听起来也合理。
: 问题在哪?
: 领月薪的人,每日都算薪水。
: 因此,休假本来就算薪在里面。
: 如果按照新法,变成休息日加班,
: 雇主在已支付1倍薪资外,只要再给
: 0.33~0.66的加班费即可。
: 若按这样的算法,雇主有啥好不答应的?
: 但你是领月薪的劳工,你会答应吗?
: 再来,就我所知,很大较具规模的企业
: ,星期六加班另计。 所以,他们的加班费
: 不是1.33,也不是1.66,而是2.33跟2.66,
: 而且是行之有年。
: 现在立法等于是告诉他们以后只给1.33
: 跟1.66即可,这样资方怎么可能不满意?
: 而劳方本来就领2.33跟2.66,变成要领
: 1.33跟1.66,他们怎么可能接受?
:
作者:
vow70 (许愿)
2016-06-29 12:53:00你知道资方加班费大多用底薪来算的吗?现在提高加班费算法资方直接用降底薪就可以破除了,而且有些公司年终还是用底薪来算的,底薪一降,连年终也降了。
新制假日加班还是要扣掉包含在月薪的$ 所以跟平日加班成本一样 例假是更低的只有1+1 但有补假
作者:
plasma 2016-06-29 12:57:00周休七日如何
一楼的讲法我的疑问是那现在就可以降底薪那这种公司怎么会现在让你放周休二日不叫你加班?修法后成本提高成跟平常加班一样 才叫你周六加?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2:58:00
改成换补休就好了,发啥加班费
这个就我前面提到的 老板现在给你优于劳基法的待遇怎么修法后就变成 钻漏洞合法就好?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2:59:00
不要质疑DICB,他会说你嗑药
作者:
vow70 (许愿)
2016-06-29 12:59:00一堆科学园区作业员很多都周六加班,哪里没加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00:00
要求最低工资时不担心大家工资被降,改修放假时却担心原来有放假的人没得放?!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13:00:00还在骗....最好月薪等于底薪啦!别再我面前骗人是行比不通党的
对于那些现在周六固定上班的人 修法后是变好变差还是不变?
作者:
vow70 (许愿)
2016-06-29 13:01:00请顺便把加班费用底薪算的漏洞补起来,用全薪来算吧。
谁跟你说月薪=底薪 你的例子明明就算错CA大的问题敢正面回答的没几个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02:00
请问新法有没有把补休规定做修正阿? 没有的话
作者:
vow70 (许愿)
2016-06-29 13:03:00你的底薪是全薪,不代表其他基层劳工是啊。
作者:
regeirk ( )
2016-06-29 13:03:00四楼 例假日算法错了 是两倍 加原来的一倍是三倍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13:03:0093你在骗吧!等等我开篇打你们的脸
这个议题可能每个人看到事情的一部份 也不用否定他人的经验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04:00
我骗,你没认识跟老板有共识低报底薪为了省劳健保的劳工?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13:04:00谁可以跟我说那一家的台湾公司工厂底薪是月薪的?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05:00
你没认识在南部老板帮你加薪5000,升主管职,月薪四万的责任制?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13:05:00等等我在打你的连93你现在旁边玩沙等我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05:00
拿不到加班费就是劳基法的盲点,改算式有个鸟用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13:06:00我现在把我昨天po在数字版的拉回来给你们看
有2个93……我保劳保,底薪=全薪=月薪耶,又要附上薪资单了吗?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07:00基本上 无论法怎么修 雇主都有办法钻
目前修法对于已经很差的有变好,对于好的有可能变差,二例则是大家都变好,这选择我认为很简单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07:00
南部工厂也不跟你发底薪了,都玩计件酬了啦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07:00
一个说特殊事件跟天灾才能加班,另一个说特殊事件给老板决定,想加班都可以,你们要不要先对于能不能加班有共识啊?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08:00
不改两例,光换补休就让你的加班费蒸发了啦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08:00
老板不守两例怎么办?重罚两万?还真是优秀的修法啊!
作者:
regeirk ( )
2016-06-29 13:08:00应该是我看错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08:00改成两例 老板就会乖乖遵守? 问题就是在执行面
要这么说 雇主也可以全部改成约聘制钟点工 怎么不改?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09:00
改两例制是相对透明化,一例一休却存著开后门的盲点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09:00
两例后,雇主当然是给你加薪谈全包责任制啊
因为大部分的雇主不能只考虑劳基法标准 还是要考虑他要请到什么人来上班嘛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10:00法律只能尽量严谨 但雇主要钻洞 就必须靠执行面弥补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10:00
执行面,重罚2万吗?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11:00
所以法规定一堆漏洞,连劳检员都抓不到有意义吗?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11:00讨论这问题 不需要拿雇主会怎么钻来当成借口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11:00
当然是要去罚则严格,监督政府去落实才是正确方向啊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12:00雇主为了节省成本 肯定会钻 例如降底薪 变形工时等等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12:00
每次一直欢修法,结果该修的不修,怎么不想想自己被资方跟政府模糊焦点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12:00
除了离职或背书检举,劳检怎么确认违法?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13:00
花费力气再争两例还一例,不觉得力气用错地方吗?
对 因为要说雇主钻漏洞 那是怎样都可以钻的 还是要看看对守法的雇主而言法律怎么订合理
顺序是谁在决定的搞清楚吧 现在政府在修周休二日规定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14:00
所以两例也是可以随便让老板叫去加班?重大事件随老板讲?!
你不吵 难道之后政府还会鸟你? 到时搞不好还说你当时怎么没出来吵?现在才在叫勒...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14:00要吵啊 但不用拿什么钻漏洞的来讲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14:00
两例规定明确,没有折让空间,这你看不懂?
有人一直检讨干嘛有人骂,不就是你们突然丢出来又自己搞黑箱民调又自己说是进步修法,逼大家吞下去才变这样的。
不严格执行劳检 而把劳动条件订的更严 会劣币驱逐良币
作者:
gerund (动名词)
2016-06-29 13:15:00这种算法就知道是还没出社会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15:00
要过一例一休可以,加班费的罚则拉高并加入非金钱性的罚则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15:00
还再那算1.33 1.66 2.33 2.66,有得算吗?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16:00
你要凝聚劳工共识,在劳检跟罚则这部分,一定最有共识啊
可以算阿 因为有人讲成修法后比修法前差为什么不能算 用错误的资讯就可以吗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16:00
老板丢张补休同意书,劳工不签就是离职啦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16:00其实还是要劳工蒐集证据私下检举最快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17:00公务人员其实人力非常有限 而且大公司也不会让你进入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17:00
一例一休就是这么破绽百出啦,就是骗你们入计算圈套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17:00
如果两例就不能六日加班,要嘛老板多请人,要嘛老板跟你谈责任制薪水,你觉得哪个可能性大?
我只是能体会那些抗议者的心情啦,当然见缝插针的党工不算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18:00
两例谁说不能六日加班?重大事件可以双方合意好吗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18:00
你觉得有加班费保障的月薪制跟全包的责任制,哪个对劳工好?
其实我甚至想说 不严格执行劳检 而谈修法 反而对守法的雇主有害 因为面对不守法雇主成本较低的竞争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13:19:00我开新的文了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19:00就像当初的食安检查 把门关起来 你一样进不去 能钻得太多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19:00
两例可以合意加班?!!哈哈哈,那算哪门子的保障啊,啊不是说一定要让劳工休息,那重大事件跟天灾写好看的?!
哪有什么跑不掉的 你能规定修法后维持原来的总薪资不打折吗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20:00
0816说的没错,有简化的不干搞复杂,司马昭之心阿
所以要先伤脑筋看要怎么防止公司钻劳检漏洞,再来修法也不迟,至少一起丢出来讨论。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20:00
你们两例到底能不能加班?你们在解读上要不要先有共识?
老板不就是哭说例假不能加班吗?那两例其中一天放宽可以合议加班不就是折衷 补偿比照现行例假的2倍+补假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21:00
所以你们的两例不能加班是吗?有共识了吗?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22:00
93你到底在工杀小阿?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22:00
不然一个说两例不能加班,一个说两例随便加班,很难讨论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22:00总之就是二例要加班的成本相当高 要加倍薪资+补修天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13:22:00还有93你说的责任制,其实目前合法有登记的责任制薪资早就比一般的薪资多5000起跳了
我是说如果老板在哭说例假不能加班他们很痛苦的话 那就
所以 把钻漏洞拉进来讨论 会变成根本不用有劳基法 没
把两例中的其中一例改成可以合议加班只是补偿还是2+补假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23:00
你在说什么,谁跟你基本薪资加5000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23:00在二例下 没有所谓的合意加班 二例下 都是强迫加班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13:24:00目前保全人员起薪28000-29000一般劳工20008-22000-甚至最高才23000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24:00
两例下强迫加班?违法加班有加班费保障吗?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24:00
你休息日加班,老板弄个补休同意单就吃掉了啦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25:00
我都说南部责任制加5000变四万,要不要吞了,还在2万多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25:00好啦 现在的版本到底是不是2.33/2.66嘛
作者:
vow70 (许愿)
2016-06-29 13:25:00直接改成例假可加班,但加班费用全薪算3倍+强制补休一天不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26:00
你们修法前不讨论真的执行面,讨论爽的吗?
作者:
vow70 (许愿)
2016-06-29 13:26:00就好了,改成这样子,根本让资方爽开后门。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26:00
我就是在和你说执行面啦,你躲个屁阿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27:00还是没人回答DPP说的2.33/2.66到底是不是真的喔?
作者:
vow70 (许愿)
2016-06-29 13:27:00执行面就是资方也会跟着玩手段,而且手段是劳动部说合法的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27:00
经行业核准,拜托,重大事件跟天灾你都能扯合意加班了,你觉得不会有合意责任制的存在?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28:00
责任制有规范行业别啦,你到底在胡扯什么阿
93你要这样是吵不完的 那我也可以说有老板就是照法律走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13:28:00还有93说的之前也讨论过了!劳检局不抓违法的企业 这个酸民无解了!只能靠劳检局人员抓或罚款该改刑责这更不可能啦!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28:00
重大事件你都能扯合意加班了,你说责任制是扯?多的是好吗
反正劳检不确实,老板钻漏洞,DPP修法随便修就好啦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29:00好啦 不然点a大出来说明 2.33/2.66是不是真实的 还是欺骗?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29:00
酸民可以吵没帮助的两例,但是不能吵有帮助的罚则跟劳检?你们才是被模糊焦点,对劳工没帮助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30:00
什么罚则什么劳检?你是说台南和高雄吗? 靠
哪里没帮助 我不就说两例中可以有一例合意加班就是折衷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30:00
谁跟你说修法随便修,叫你们讨论正确焦点罢了
方式了 执行面的问题怎样都会有老板要钻 如果因此就认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13:31:00好了!我要下线了!自己想一例一休多好吧!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31:00修法要好好修啊 但前面是谁扯老板钻漏洞的?
反正就是无论如何都有惯老板,骂老板喔,不准骂DPP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31:00
所以你们现在愿意两例有一个合意加班了,是共识吗?还是纯粹你ac的看法,其他争两例放假的人有同意吗?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32:00
还有,别带政党情绪看这个议题,很幼稚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32:00劳检当然要好好做啊 但跟修法本身没啥关系
作者:
vow70 (许愿)
2016-06-29 13:32:00可是修法没有好好修啊,这些提出来的问题,可都是现实中存
说例假不能加班也给了 再吵就只是哭夭付出的代价变多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33:00a你的方法更好 但这篇文章是在说修正后的是否优于修正前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33:00
要骂民进党,外面多的是人陪你,没必要在认真讨论串里面这样作为
作者:
vow70 (许愿)
2016-06-29 13:33:00在的,劳动部并没有补漏洞啊。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33:00
搞三小不能骂民进党阿,投了12年不能骂是三小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34:00骂归骂 但人家讨论的是法的订定怎么样比较完善一下扯不能骂DPP 一下又扯执行面差 是怎么讨论
薪 剩下的“1”才是加班费 比平常日的加班1.33还少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35:00
你要情绪性的骂,可以去其他篇啊,多的是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35:00所以a大 到底是不是2.33/2.66 还是1.33/1.66的欺骗版?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6-29 13:35:00
加班时数换补休就不违法,不用两例要怎么挡?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36:00所以现在修正前 就是2.33/2.66?
作者:
thaloyo (好累)
2016-06-29 13:36:00二例当然最好 但现在是某些人坚持说一例一休比修法前烂
因为其中的“1”还是包含在月薪中 剩下的1.33/1.66就跟
讲难听点两例+7天一次到位,会有人去人肉民调中心?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36:00
有人说一例一休会让现在周休二日的人没得周休二日,是吗?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37:00两例+七天未免太剧烈了
最新的草案是多了加班不满1小时要算4小时的加班费这是比以前好 也是以前没有的 但还是比例假差 因为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38:00我不跟你讲例假 我讲的是 DPP修正版vs旧版
作者:
thaloyo (好累)
2016-06-29 13:39:00然后众人马(蓝军/忠贞深绿/劳工派)把各项诉求混在一起讲
现行是除了例假之外的另外六天内只要超过40小时的部分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39:00
例假有针对重大特殊事件定义吗?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40:00
重大特殊事件才能在例假加班,然后细则没有对重大事件定义?!
目前是有比现行的稍好些 就是不满1小时可领4小时这部分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40:00现在谈的就不是执行面 到底是在模糊焦点啥啊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41:00
重大特殊事件不是写在法条里的吗?怎么会叫执行面?所以例假的重大特殊事件没有定义?!!真的假的!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42:00现行劳基法扣除原薪后是0.33/0.66 or 1.33/1.66?
现行的是0.33/0.66 修法后变成跟平日加班1.33/1.66不是吗?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13:45:00我说比较容易懂的懒人包!2倍,1.66倍,1.33倍那个数字比较大?2倍就是2例啦!还要那么混乱认为1.33或1.66比较大腻?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46:00两倍这种废话白痴也懂 不需要你来说明你乖乖一边去宪法很大即可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13:49:00yisdl大大每次被我打脸都会生气耶!那我潜水去好了!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6-06-29 13:50:00大家算这么多 不管几例几休 怎么有信心老板一定给 劳检一定会落实 罚金老板一定会怕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6-29 13:50:00不然 yisdl大大的脸会越来越肿 掰掰囉!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51:00掰囉 白痴也懂的东西 被打脸就闪人囉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3:52:00
现行劳基法的例假日到底能不能合法工作?我看到的是说不行啊别斗嘴啦,yisdl你至少没被说嗑药吧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6-06-29 13:53:00算错好吗 基准是0元加班费。惯老板只会说责任制志愿加班
作者:
yisdl 2016-06-29 13:58:00不知道吃什么药 才能说出宪法很大所以要放假 我也不懂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6-06-29 14:06:00
症结点就是猪一样的执行力 怎么修怎么有意见
一个问题症结点就是执行力低落 罚则也轻所以开一例一休洞特大 漏洞法制化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6-06-29 14:08:00
执行力低 罚责清 劳工又对自己权益不知不觉不要笑 我已经遇到好几个被解雇都没拿资遣费的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4:09:00
时力最新的报导很好啊,没有在两例跟一例之间做文章,而是直接点名罚则太轻,劳动部美意要思考如何落实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6-06-29 14:10:00
还有签自愿离职同意书的 还在那问怎么没资遣费 昏倒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6-06-29 14:11:00
要求同步修工会法跟罚则,正确方向劳工相关知识不足,之前就建议社民他们要争就争劳动教育纳入基本教育都能上军训了,当然能上劳动知识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6-06-29 14:16:00
劳动部就是白痴 没建立公信力前就捅这马蜂窝 被钉刚好而已
作者:
yisdl 2016-06-29 14:17:00劳动部白痴把这议题提前到年金改革前未来要年金改革会失去人民支持 颇蠢
作者:
swgun (杨 威利)
2016-06-29 14:22:00没当过老板没写过雇佣契约的人 dpp水准就这样?
人家时代直接点名两例了啦,没做文章? 是有人转弯了吧
作者:
nedswans (知识就是尊严与力量)
2016-06-29 14:27:00推!
作者: shivent 2016-06-29 14:29:00
是被民调害了吧 没有85%的民意怎么会态度这么强硬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6-06-29 14:33:00时代重点是执行力 不然名目再好也没用
我若是老板,照样叫员工加班,加班费照旧制发,赌员工不敢检举. 真的被抓就罚钱了事
终于讲到重点了吧…执行力跟施政顺序的问题前面算式吵翻天,把大家搞混政府的用意就达到了。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6-06-29 14:59:00多少老板会给员工加班费?我听到的几乎都是免费加班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06-29 15:47:00说个笑话: 蔡英文政见,落实周休二日…哈哈哈一堆人在讨论钱…干…有这么奴吗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6-06-29 16:01:00周休三日反而可以创造出就业机会
现行:周六上班非加班,没有休假日,没有额外给钱一休一例:周六上班未加班,额外给一倍日薪假设周六是休假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