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JSHD2 (狂战士)》之铭言:
: 中时电子报 记者: 陈柔瑜
: 新北市议会昨二读通过俗称“囤房税”的《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草案,未来拥
: 有“非自住房屋”4户以上者,第4户的税率倍增,从1.2%调为2.4%,最快下周三读
: 通过。新北市长朱立伦表示,囤房税的提高是鼓励拥有多数空房的民众可以释出,
: 让整个社会居住更正义。
: 朱立伦今出席淡水大南瓜比赛颁奖典礼,他表示,囤房税是许多市民的期待,不会
: 对一般公司所有房屋以及自用住宅造成影响。他提到,囤房税调整, 若民众拥有4
: 栋以上空屋,又不愿意做社会住宅的话,就要多课一些房屋税,“比较符合公平正
: 义”。
: 他提到,这是鼓励拥有多数空房的民众可以释出,或是租给一般民众,让整个社会
: “居住更正义”。朱立伦也说,相对台北市或周围地区,新北市的囤房税更公平合
: 理。
从拥有“非自住房屋”四户以上才开始加征囤房税,是不是合理,
这可以讨论。
但要有防止漏洞的配套措施,例如:计算标准,如果是老公、老婆
、老爸、老妈、儿子、女儿的名下各三户“非自住房屋”,这样算
不算超过四户?这要不要加征囤房税?
还有,若利用人头(刚刚的上面用亲人,也算人头的一种),个人
认为要有窝里反条款,人头若举报,房子直接归人头,签本票、债
权来控制人头,均依法不算数,可不可以做到这样?
否则,人家只要学王如玄把“非自住房屋”挂在人头上,再用签本
票、债权等方式来控制人头,政府一样争不到税。
另外,像公司、法人、基金会等有没有这样的规定?以免,有人开
间公司,把房子移到公司名下来避税。
没有配套措施、有法律漏洞可以钻,那么这个囤房税,就只是用来
骗选票跟名声,把人民当白痴用的。
PS:
其实个人认为的是超过二户“非自住房屋”就应该开始加征囤房税
,而且土地也应该想办法算进去,每个人超过多少坪“非自用土地
”,就开始加征囤地税。
最后,再对柯P补个干!!
草泥马的....当初说要弄得这些囤房、炒房的很有感觉,最后居然
改成要维持高房价........说话像放屁......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