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钓鱼岛问题另开一文,不服来辩~~~

楼主: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6-06-14 22:18:39
这位ruler2,
就因为你完全不想自己查资料,
我花了大概30分钟回这篇废文,
依照基本薪资计算就好, 你欠我60元,
不过我不会跟你讨, 你自己记得有这件事就好。
※ 引述《ruler2 (其徐如林)》之铭言:
: 既然ctrl大对历史这么有自信 就一条一条打脸下面外交部的十点论述吧
: 让大家看看到底谁说的比较有道理 小弟也可以学习学习~
: =====================================
: "关于钓鱼台列屿的十大事实"
: 其中列出的第一项事实是钓鱼岛列屿位于东海大陆礁层边缘,
: 在地质上与台湾东北方岛屿一脉相承,一是台湾附属岛屿;
这种原则适用在什么状况?
就是那是一个新生岛, 可能是海底火山喷发造成的,
全世界都看到那边有一个新岛, 算谁先发现?
所以找不到个理由, 那就以地质来算。
钓鱼台显然不是这样的状况, 完全是胡扯。
: 二是钓鱼岛列屿由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使用,自明朝纳入海防系统,
: 并于清朝随台湾纳入中国版图,并非无主之地,他国不得主张国际法上的“先占”;
: <== 小弟认为这是很大的争议点 因为你说钓鱼岛是无主地先占 但他真的是无主地??
我懒的去认证或反驳清朝时的资料,
因为民国时的所有资料,
都已把钓鱼台当作琉球群岛的一部分。
如果这样可以拿清朝救援,
那中国人应该去跟俄国、东欧把元朝的土地要回来。
: 三是钓鱼岛列屿本不属于琉球,日本是在片面武力并吞琉球的基础上窃据钓鱼岛;
再说一次,
民国时的所有资料, 都已把钓鱼台当作琉球群岛。
: 四是日本明知钓鱼岛是清朝时代中国所属,非无主地,却在中日甲午战争期间,
: 趁胜利在望之时于战争结束前祕密窃占钓鱼岛,“此种行为完全不符合国际法上的先原则,当然自始无效”。
: 第五项事实是清朝根据马关条约第二款,在1895年4月17日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 包括钓鱼岛列屿割让给日本;
胡说八道, 整部马关条约完全没有提到钓鱼台三个字。
相关的东西都没有。
: 六是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日本降书等,
: 钓鱼岛列屿应在战后随同台湾澎湖归还“中华民国”;
这段要成立, 前提是马关条约要有提到钓鱼台。
另外开罗宣言没有国际法效力,
这只是几个国家间备忘录级的东西。
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书也没有提及钓鱼台,
只要马关条约没有提及钓鱼台,
这些完全都是在胡说八道。
: 七是日本1895年窃占钓鱼岛后,在行政上将其划归冲绳县,
: 后更名为尖阁诸岛,导致1945年战后初期盟军受其误导;
你说误导就误导?
怎么不提提你自己的政府资料?
: 八是自1945年至1971年止,钓鱼岛是置于美国军事托管下,
: 而非日本治理之下,且“中华民国”从未承认日本对钓鱼岛列屿的主权;
这是这十条中, 唯一勉强说的上算是有意义的事情。
的确中华民国政府, 从蒋介石以后, 立场都是琉球应归属中华民国,
或是使其独立, 后来到了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丧失国际地位后,
也就不再提起过。
所以中华民国的确从未正式承认日本对钓鱼岛列屿的主权,
因为中华民国从未正式承认日本对琉球的主权。
不过在阿扁任内, 已经将驻琉球代表, 改为驻日本冲绳带表,
算是默认了日本对琉球的主权。
对, 阿扁又可以上场救援了。
: 九是美国在1972年5月15日结束对琉球的托管治理,但并未将钓鱼岛列屿主权转移给日本。
这是一段废话,
这段废话有两种可能
1. 美国从一开始就没拿到主权
2. 现在主权还在美国手上
如果是 1 , 美国没拿到不等于你拿到了
如果是 2 , 记得去跟美国讨钓鱼台
: 至于第十项事实,台“外交部”强调在“东海和平倡议”驱动下,台日签署渔业协议,
: 解决多年来的渔权争议,是缓和东海紧张局势的成功例证。
这段是废话中的废话。
你干脆写“钓鱼台上有草有石头”好了
: ==================
: 附录 关于第二点google的结果
: 在14、15世纪支那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
: 目前所见最早记载钓鱼岛的史籍,是成书于1403年的《顺风相送?6?1福建往琉球》,
: 其载:“……北风东涌开洋,用甲卯取彭佳山。用甲卯及单卯取钓鱼屿。南风东涌放洋,
: 用乙辰针取小琉球(今台湾)头,至彭家、花瓶屿在内。正南风梅花开洋,用乙辰针取小琉球。
: 用单乙取钓鱼屿南边,用卯针取赤坎屿”。书中对钓鱼岛的名称做了十分清晰的记录,
: 表明至少在14、15世纪中国人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
: 中国明清两代册封使就把钓鱼岛作为出使琉球海上必经之路的标志,
: 早于日本人发现钓鱼岛500多年。此后,琉球国不断派人到中国朝贡。
: 据中国史书记载,明帝赐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赴琉,以利往来朝贡。
民国时期将钓鱼台列入琉球相关资料请见此
http://www.mesotw.com/bbs/viewthread.php?tid=22873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头)   2016-06-14 22:20:00
默认日本有琉球主权?没有文书条约一切都不算数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6-14 22:34:00
很清楚琉球人是日本公民 日本有琉球主权是没有争义的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6-14 22:51:00
作者: Mayinggo (马赢狗)   2016-06-14 23:27:00
他备注根本跟第三点矛盾
作者: shrines   2016-06-14 23:32:00
蓝蓝路还不死心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6-06-15 03:55:00
连条约的内容都可以睁眼说瞎话,这些人真的没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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