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错乱当有趣....周休二日还是一例一休,休假时间或有调整,但休假
天数,就现行法律,根本没差....
一、劳工就算两天都是例假,雇主还是能依照劳基法第40条来请你加班。
来源:http://goo.gl/yC2aaE
况且,依照劳基法第40条,薪资要加倍给付外,还要另外补假,换言之,
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律,周休二日还是一例一休,都不会造成假日减少,即
便是在例假日加班,雇主除了要给加倍的薪资外,还要事后补假,清楚地
说,就算是在例假日加班,该休的假日天数(因为雇主应该要在事后补假
)仍然不会减少,反而是增加一天的加班费。
二、‘假周休二日(一天休息日 一天的例假日)还搭配比劳基法规定的
时薪还低的加班费给他们!!’?!
这叫做偷换观念....流行一点的说法叫做话术......
若不是对劳基法无知,就是摆明对劳基法无知的劳工造谣。
例假日加班有加班费,那劳工领的是‘月薪’、加班费当然是以‘月薪’
来算,关‘劳基法规定的时薪’屁事?加班费计算搭什么时什么狗屁薪?
真当大家都是弱智?
领‘月薪’的劳工,例假日就算不上班,也有薪水,出来加班,薪水另算
,领‘时薪’的劳工,有做才有钱,没做就没钱,真想当领‘时薪’的劳
工,那就没有例假日,例假日就算出来上班,也只有一天的薪水,没有加
倍给薪,更没有事后补假。
辟谣重点:
领‘月薪’才有例假日,领‘时薪’是没有的;
领‘月薪’才有例假日加班费,领‘时薪’是没有的;
领‘月薪’才有例假日加班是有补假的,领‘时薪’是没有的;
领‘月薪’的例假日加班费是用‘月薪换算时薪’去算的,不是直接以时薪制去算。
※ 引述《DICB (曾经拥有)》之铭言:
: 2.周休二日非真正的周休二日,而是假周休二日(一天休息日.一天的例假日)还搭配比劳
: 基法规定的时新还低的加班费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