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头)》之铭言:
: : 嘘 troysky: 如果中日和约中,有明确"将台湾交给中国"的字眼,你不妨 06/09 15:51
: : → troysky: 节录出来广为宣传。 06/09 15:51
: WIKI就有了
: 宣示终止中华民国与日本国之战争状态。(第1条)
: (2)依据“旧金山和约”,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南沙群岛、
: 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第2条)
: (3)双方国民的财产和所作要求的处置,应由中华民国政府与日本国政府间另
: 商特别处理办法。(第3条)
: (4)日本承认民国30年(1941)以前与中国所缔结之一切条约,
: 因战争结果而归无效。(第4条)
: (5)确认中华民国国民应包括ㄧ切台湾及澎湖居民。(第10条)
: (6)其他:有关经贸、航空及渔业协定另协商订定。(第7、8、9条)
嗯啍,你好像忘了什么哦?我来帮你回忆一下
中日条约中文原文:
http://goo.gl/6iq7rg
(14)本约应分缮中文、日文及英文。遇有解释不同,应以英文本为准。
(14)本约应分缮中文、日文及英文。遇有解释不同,应以英文本为准。
(14)本约应分缮中文、日文及英文。遇有解释不同,应以英文本为准。
所以k兄要争论第十条,就要拿英文版来做准:
中日条约英文原文
http://goo.gl/VXXLJq
ARTICLE X
For the purposes of the present Treaty, national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shall be deemed to include all the inhabitants and former inhabitants of
Taiwan (Formosa) and Penghu (the Pescadores) and their descendants who are of
the Chinese nationalit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which
have been or may hereafter be enforced by the Republic of China in Taiwan
(Formosa) and Penghu (the Pescadores); and juridical person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shall be deemed to include all those registered under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which have been or may hereafter be enforced by the Republic of
China in Taiwan (Formosa) and Penghu (the Pescadores).
就本约而言,中华民国国民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来可能施
行之法律规章而具有中国国籍之一切台湾及澎湖居民及前属台湾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后裔;
中华民国法人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
所登记之一切法人。
juridical persons
juridical persons
juridical persons
至于K兄讲中日和约(台北和约)被片面废止跟关PRC的中日和约屁事
1.当时的中日和约(台北和约)的当事国中国代表为ROC
2.之后ROC失去中国代表的权利,由PRC当中国代表
3.PRC很g8要求跟他建交签条约者要认他为唯一的中国代表,
所以想跟中共结束交战状态的日本答应认PRC为唯一的中国代表。
不论那个版本的中日和约,都是以"中国"为一个主体 而今天,
现任的PRC为唯一的中国代表,便以和现任所签的约为准,
过去和旧任所签的约,不是被继承就是成过时的东西。
所以台北和约并不是被片面废止,而是在PRC为唯一的中国代表之下,
旧任的所签的约变的没有意义。有意义的话,就会变成"两个中国"
但事实上唯一的中国是PRC。
还有K兄坚持台北和约是把台湾还给"中国"的和约,
你都没想到这个"中国"最后是prc代表去了。
照你的说法,现在台湾应该是PRC的才对,你说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