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很重要 但是再严格的法律 都要有执行的人
然而 现在司法系统里 一堆人袒护马狗 使得正义不得伸张
我们是不是需要直接将马狗强制交与人民公审
再公开处让全体人民观审 最后交与人民定罪定刑
不然照现在这种制度 马狗全身而退是极有可能的事
如果经由人民公审 不是很好吗?
如果怕没有法源 可以让立法院立 人民公审法
一旦司法案件大多数人民有疑义 可交与人民公审
像是 阿扁总统 明明是无罪的 却被关入政治黑牢
如果有人民公审法 就可以跳过现在这种黑暗的司法体系
直接将阿扁总统无罪释放了
反正重点是 直接将马狗交与人民公审定罪定刑 防止纵放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