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大家对新站规的看法是?

楼主: wwer0916 (wwer0916)   2016-06-09 12:48:11
※ 引述《DJSHD2 (狂战士)》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BoardAnnouce 看板 #1NM2oopY ]
: 作者: mousepad () 看板: BoardAnnouce
: 标题: [公告] 试运作〈聚众瘫痪看板正常运作处理规则〉
: 时间: Wed Jun 8 22:33:20 2016
: 试运作〈聚众瘫痪看板正常运作处理规则〉
: 一、本规则之目的与定义
: a)为维持本站各看板正常运作,并维护理性讨论交流意见的空间,特订本规则。
: b)本规则所称之“聚众瘫痪看板正常运作”,系指大量使用者于短时间内至特定
: 看板,以大量文章或推嘘文(含箭头)影响讨论功能日常运作之行为。
: c)本站所有看板不论使用目的、讨论主题,均受本规则之规范。
: 二、本规则所限制之行为
: a)于 A 板,以任何形式、内容,明示或暗示其他使用者聚集至 B 板(不限于
: 一个看板),以异常高频率之发文或推嘘文(含箭头),影响 B 板(不限
: 于一个看板)讨论功能之日常运作者。
: b)于 A 板,以任何形式、内容,明示或暗示其他使用者聚集于 A 板内,以异
: 常高频率之发文或推嘘文(含箭头),影响该板讨论功能之日常运作者。
: c)参与本规则所称“异常高频率发文或推嘘文(含箭头),影响该板讨论功能
: 日常之运作”集体行为中之个别使用者。
: 三、板务相关人员申请与审核
: a)由前述讨论功能之日常运作受影响看板之任一板主,于该板所属小组之小组组务
: 板提出申请,详列涉及本规则第二条第a、b、c项之名单。经小组长附议后,由
: 板主(群)或小组长递交至该板所属群组之群组组务板。
: b)板主或小组长处理不及或职务悬缺之看板或小组,得由小组长主动申请或群组长
: 主动立案。
: c)群组长应于该申请递交三日内推文裁定是否立案。若裁定立案,应于三日内开设
: 救济专属临时看板,开放时限72小时。
: d)群组长应于救济专属临时看板开板开放时限截止之七日内,裁定同意或否决该案
: 内容与处分名单之全部或一部。群组长同意之部分,于 BoardAffairs 板递交板
: 务站长,依本规则第五条执行后续处理。
: 四、救济程序
: a)为维护使用者权益,严格避免本规则受不当使用,群组长应于立案三日内成立专
: 属临时看板。该板开放时限72小时,列名受处分名单之使用者若有异议,应于时
: 限内检附相关证据,主动向群组长提出答辩。
: b)群组长认定该答辩有理由者,推文表达“同意其理由”,并将之移出处分名单、
: 或变更其违规认定。
: 群组长认定该答辩无理由者,推文表达“未能同意其理由”。
: 群组长认定该答辩之标题或内容未聚焦事实论述而有情绪性发言者,推文表达“
: 视同放弃救济途径”。
: 群组长认定未于开板公告张贴72小时内完成答辩定稿者(以最后修文时间为准)
: ,推文表达“逾时不受理”。
: 相关救济流程至此全部结束。
: c)此救济程序专属临时看板亦受本规则规范。若该专属临时看板亦受聚众瘫痪行为
: 影响,群组长得于原案转交板务站长时一并提出违规事实与处分内容,由板务站
: 长执行后续处理。
: 五、处分
: a)经群组长认定有第二条 a 项行为者,依其行为程度,受停权一年以上或列为
: 不受欢迎使用者处分。
: b)经群组长认定有第二条 b 项行为者,受停权六个月处分;其中,过去曾受本
: 规则处分者,受停权一年以上处分。
: c)经群组长认定有第二条 c 项行为者,受停权三个月处分;其中,过去曾受本
: 规则处分者,受停权六个月处分。
: 六、其他
: 本规则自公告起即时生效。其他未尽事项,由板务站长群进行最终解释。
KMT:干! 要是早点有这条,大肠花学运就不会有一堆猴 聚在一起闹版了
对吱吱来说,协助吱吱党夺取政权了,当然就不可以再有这种行为发生
其实没差啦,反正PTT的重要性一直往下滑
这种规矩一出来,只是让人加速离开而已,离开这种吱吱掌握的地方
推荐大家 可以改上 知乎,水准比八卦版好太多了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6-06-09 13:17:00
最后那句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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