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林州民只有未实地了解状况之责或者未监督之责,并不到下台负责的地步!!
建议(可能未来发展):台北市政府或KP甚至林州民本人出来开记者会,直接说明全部状况
如是据报酸民就好!!
然后出来道歉说没有实地了解之责或监督之责!!
然而柯黑要说的:
如果不同意户在中间楼层,那么怎么拆?那么只能拆未同意户的楼上的已同意户,那么一
楼是同意,中间楼层是未同意户那么也只能未同意户的楼上同意户!!
然而为什么林州民要发拆照?
我反问一下,要是你家是独栋户,你家要自己拆掉,政府机关有什么理由和权责阻止?
欢迎柯黑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