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邱淑媞

楼主: sam7207 (三亩)   2016-06-02 21:08:49
邱淑媞在2014/10月接受电视台访问,
问及选战对上拼连任的宜兰县长林聪贤,
她对着镜头向选民飙骂:
“你们这次不选我,你以为我下次还会再来吗?等著瞧!不一定!”
嗯哼...好啦没选上赶快回任健康署吧 谁叫你是法律保障的公务员呢
带职参选可以请好请满^^"
依法行政 谢谢指教~~
https://www.facebook.com/stchiou/posts/1728394470764822?pnref=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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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
邱淑媞
两年前,身为宜兰媳妇,为了还宜兰培育之恩,我投入一场极端艰困的选战。
媒体说这是政务官参选,但其实不是。
我是公务员,而不是政治任用的政务官(政务官通常是部长、次长以上的职务)。
健康署并不是部会,而是在卫福部底下的附属机关。
过去极少有公务员参选的案例 (连政务官都明哲保身了,何况公务员?),
因此,外界不熟悉相关法令,也一直误以为我是政务官,也给了有心人士炒作的空间。
政务官与事务官有何不同?
如果是政务官,因是政治任用,参选时,往往会辞职,选上就选上,
落选就再安排一个职务 (但法律并无明订,亦常因人而异)。
但,公务员是常任文官,一切作法,在法律上均有清楚严谨的规范,
是订在行政中立法,依法办理。
行政中立法
第 5 条规定,公务人员得加入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
第 11 条规定: 公务人员登记为公职候选人者,
自候选人名单公告之日(当年为11月18日)起至投票日止,
应依规定请事假或休假。公务人员依前项规定请假时,长官不得拒绝。
法令明文规范了公务员的参政权,包括加入政党与参选。
当年,我自我要求从严,早在二月底宣布以后,凡是参加非公务的行程,
就都全部请假,薪水也扣除。
此外,公务人员的任用与升迁,也都有国家制度与法令规范在。
若认为法令不合适,可以修改法令。
拥有权位的人,要如何行使权力、如何对待不同族类,
是一回事。但,我自己一切遵照国家制度做,不去默认别人会如何。
这是我对台湾民主的珍惜与尊重。
作者: luuva (驴猫)   2016-06-02 21:20:00
应该早点退休 不要再害命了
作者: cherngfang (阿诺)   2016-06-02 22:04:00
宜兰人对不起国民党的概念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6-06-02 22:23:00
SARS时叶金川跟这废物相去不远,怎么受到的待遇天差地别?
作者: hunghat (小红帽@@~)   2016-06-03 00:01:00
宜兰秀霞不对,发现季霸好多了,选输也有风度没怪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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