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这边的吱吱为何一直希望立法院扩张,可能跟你们的工作背景有关。但我要说的
是
民主国家就算三权分立也不会让立法权扩
张成无限大。
有可以参考
1.双国会。将预算审查审议分开,法案审查,调查权等分开。美国
2.单一国会,首相或总统有主动的解散权。日本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例
将监察院功能虚化。
总统或行政院长都没办法主动解散国会。
立法院要自己主动解散。
如立法院通过法案行政院窒碍难行才有机会。
这门槛也太高吧!
有可能吗?
所以既然无法把监察院恢复民选及上议院的功能。那也要把国会解散的主动权还给行政院
啊!
吱吱一直想替立法院扩权的动机是什么???
※ 引述《Fongin (步莱恩)》之铭言:
: ※ 引述《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头)》之铭言:
: : 监察院原本的功能不是这样。
: : 而是类似双国会的想法。
: : 中华民国宪法国会有三个。
: 所以中华民国宪法本文
: 根本是独步全球
: 题外话
: 这届监察委员都是马提名的
: 任期6年 2014-2020
: 比小英这届总统任期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