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光头一直说什么国民政府播迁来台,但其实他没有法律依据阿。
当时他是下野的状况没错吧。也就是一届平民。当时中华民国最高领导人论正
统,是李宗仁代总统,但他弃职逃走美国。
也就是说国民政府的这群家伙群龙无首,跑到台北,请了一个“平民”蒋介石
出来“复行视事”,请问这是有经过什么法定程序?当时法律有这种程序?
我记得好像是叫做“立法委员300余人同时联名电请”,这算什么程序?
所谓的复行视事根本就是乱搞闹剧一场,就像刘备在成都借壳上市,说汉献帝
在洛阳被逼退位,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大汉皇帝,继承大汉的国号。国号虽然自称
大汉,但是无论人员、领土、组成、军队,就完全不是汉献帝那个大汉阿!
也就是说蒋光头在台北建立的这个政权其实就法统来说根本不能叫做中华民国!
是伪中华民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