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 洪长源/文史工作者(彰县二林)
机关政风室请来检察官演讲法律知识,检察官讲到“法不责众”的意思,原来这不只是课
堂上的假设情况,真实社会就是这样。新政府一上台就对太阳花学生撤告,让非法变合法
,让以后的人有样学样?
“法不责众”应当是指:法律不处罚一般人、习惯性的行为,因为法律本来就是从一般人
的道德、行为规范出发,将之法制化。可是并不是人多就没事,人多就可将违法行为合理
化;不高兴就揪团占据公署,或将司法案件政治解决。只要我当选,什么都不惊,将无宁
日。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717527
学生强闯政府机关都不用接受法律制裁了 服装仪容不整当然也不用被处罚
绿色执政 就是法治全面崩坏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