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谢长廷选前谈民调 中选会开罚50万元

楼主: mix5172000 (PS正指標)   2016-05-24 18:20:11
谢长廷选前谈民调 中选会开罚50万元
苹果日报
2016年05月24日17:38
中选会今天召开委员会议,裁定准驻日代表、行政院前院长谢长廷于总统、立委投票日前
10天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在立法委员参选人造势晚会引述有关候选人或选举民调资料,
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相关规定,将处新台币50万元罚锾。
中选会表示,这次会议裁处6案,其中谢长廷在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
在立法委员参选人造势晚会引述有关候选人或选举之民意调查资料,涉及违法;网民
林奕成、前台北市议员王正德则在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分别在网络聊天室
及立委参选人造势会上,引述有关总统候选人民意调查资料,涉及违法,分别对林奕成、
王正德各处新台币50万元罚锾。
另外,伟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发行“中央日报网络报”及香港商雅虎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分公司,于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引述、报导有关总统候选人民意调查
资料,违反《总统副总统选罢法》规定,也分别处公司及其代表人各新台币50万元罚锾。
至于立委选举时,以无党籍身分参选宜兰立委的邱锡奎因发布有关候选人或选举民意调查
资料,却未依规定载明相关事项,也处新台币50万元罚锾。
中选会指出,依据《总统副总统选罢法》第52条第2项规定、《公职人员选罢法》第53条
第2项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
发布有关候选人或选举之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
而在民意调查资料应载明事项部分,依《总统选罢法》第52条第1项、《公职选罢法》
第53条第1项规定:“政党及任何人自选举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票日10日前所为有关候选人
或选举民意调查资料之发布,应载明负责调查单位或主持人、办理时间、抽样方式、
母体及样本数、经费来源及误差值。”(徐珮君/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0524/869567/
PS:DPP 我最不喜欢谢长廷,说好的退出政坛哩,蔡英文上任后还能捞驻日代表,这到底
是爽缺,还是被蔡发放边疆阿...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6-05-24 18:21:00
谢长廷人不错啦 不要讨厌他
作者: kinoyamato (Kino)   2016-05-24 18:22:00
该罚就罚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5-24 18:24:00
开罚六案为什么只把他放标提
作者: noreg0393933 (埔生)   2016-05-24 18:25:00
民进党违法乱纪,不意外
作者: Lefteye (利傅艾)   2016-05-24 18:25:00
689 1.0 你好
作者: molsmopuim (超硬)   2016-05-24 18:58:00
选前提供奖品摸彩 蒋万安贿选不起诉
作者: KameiAi (奴家不遇世 本是餐霞人)   2016-05-24 19:03:00
还是比淡水吕的老大好一点
作者: takenostand ((紫色隱者))   2016-05-25 05:18:00
这个自己承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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