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49位议员连署 吁过半居民同意前不得推公

楼主: cpr104 (羊声咩咩)   2016-05-19 15:26:59
※ 引述《schizophrena (你很记者你很脑残)》之铭言:
: 基本上 我反对公宅
: 我宁愿去保障租屋者的权力 买屋者付款的方式
: 我也不要这种东西的所有权在公家手上
: 第一 建造时 光看公共建设的品质
: 你就知道 这个东西的品质绝对不会好
: 堪用吗? 下雨就知道
公共建设品质差 (X
KMT建设品质差 (O
: 第二 如果有人硬不缴租金 你可以把他赶走吗?
: 一个房东赶走不缴租金的房客 是保障自己的财产权
: 政府赶走不缴租金的人
: 是恶霸政府 是不懂穷人的苦的烂政府
: 这问题会很大耶
: 如果有人转租呢? 很多假的低收入户 有资格的
: 都来登记 然后转租 你怎么抓?
检举条款:转租被租户检举直接解约给新租户
: 第三 会不会最后衍生出: 优先承购权 的问题?
: 一堆占公有地的人 最后都要求国家要优先卖给他们
: 不然他们不搬走 现在勒?
只租不卖没有承购问题
社宅不是只给低收入户住的(一部份优惠给低收
正常有职业者政府一定追讨的到
: 东西是国家的 不会有人爱惜
: 而且一定会有从中想要慷全民之慨
: 现在喊得沸沸扬扬 什么居住正义
租户不会爱惜房子,外面也一样
: 用这种东西出来
: 问题会更大
: 不然为什么有钱买房子的 不去买便宜一点的军宅
: 宁愿选建设公司的案子?
: 我光想到未来的问题
: 就觉得 搞这个是给自己捅马蜂窝
: 以前国民党政府盖了一堆国民住宅
: 结果搞臭了国民住宅这四个字
: 现在又要来一次?
国民住宅跟社宅不一样
前者卖掉可能图利,后者永远是政府的财产、工具
我是乐观其成拉
如果只是不能信任政府
与其全盘否定任何的政策或建设 (政策花钱=贪污?)
不如持续监督政府的每一项施政
或许更有建设性
: ※ 引述《mix5172000 (刚刚在干嘛?)》之铭言:
: : 49位议员连署 吁过半居民同意前不得推公宅
: : 新头壳newtalk | 吕佳峻 台北报导
: : 不可能实行的政策,柯P就跳票,蓝绿很开心,蓝绿原本就是一家亲,演给百姓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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