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某P搞到心情很不好
不过今晚看新闻,倒是有点吓到....甚至转为欣慰
什么???郑捷被处决了????
2014/05/21 犯案
2014/07/21 起诉
2015/03/06 一审
2015/09/22 二审
2016/04/22 驳回上诉
2016/05/10 处决!!!!!
想想当初犯下吃人肉案的“陈金火”,同样也是惊天动地大案
2003犯,2012年12月才送这畜生上路,足足苟活九年多
原来,政府执行死刑效能....可以这么快..............
那么,对于其他“已经没太大争议的死刑犯”
(例如陆正案死刑犯有争议可先不管)
也可以赶在520之前速战速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