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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er0916 (wwer0916)
2016-05-09 08:55:09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87783
赖中强/民进党版监督条例无法深化民主
赖中强 / 经济民主连合召集人
在三一八浪潮下赢得大选的民进党提出“两岸订定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引起各界批评。
经济民主连合指出该版本存在六大缺失:(一)协议备查空白规定,(二)影响评估一语
带过,(三)主权谈判未加排除,(四)“一国两区”不切断,(五)公民参与沦为口号
,(六)服贸货贸没有规范。民进党则回应草案就国会监督设有“谈判三道卡榫,国会有
权否决”,甚至自评为“史上最严格的版本”。
“先立法,再审查”历史溯源
要厘清双方的争议,必须回到反服贸运动中“先立法,再审查”的原始意涵。二○一三年
七月二十八日反黑箱服贸民主阵线(已更名为经济民主连合)成立,并举行“民主团结之
夜”,号召“士农工商站出来, 捍卫你我生存权”,当日诉求即包括“冲击评估与因应
措施法制化”与 “一产业一公听会”,要求国会在服贸协议审查之前,应就每一产业至
少举行一场公听会,了解各产业劳工、业者的处境与意见,这也是十六场服贸公听会的由
来。
二○一三年八月,马政府对朝野协商结论要举办十六场服贸公听会相当不满,透过媒体欲
促成两大党党主席“马苏服贸辩论”,国民党更希望辩论后利用国会多数表决通过服贸。
二十三日,反黑箱服贸民主阵线发表严正声明:“马苏辩论不能取代公民参与”,要求立
法院先制定“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经贸自由化冲击影响评估法”,在产业与劳工充分
参与下,完成冲击评估报告,再进行服贸协议的国会审查;无论两党主席如何辩论,都无
法取代各产业与劳工的程序参与权,都无法消解政府在国会审议前,应提出配套因应措施
的义务。这个主张,蕴含了参与式民主理念对两党政治、代议政治的批判。也正因为自由
贸易协定对各行各业的生存权益影响是如此深远,传统的代议政治、国会制衡已不足以处
理复杂的国际经贸谈判,经济民主连合进一步提出:“没有参与式民主,就没有经贸谈判
”,“没有社会团结、分配正义,就没有贸易协定”等深化民主的诉求。
冲击评估与服贸作文比赛
有了这样理解后,再来看民进党版的冲击评估与公民参与机制。
经济民主连合批评:民进党版草案只将冲击影响评估列为行政机关对国会的“说明”事项
之一,对于政府的因应义务如何?冲击影响评估应具备的内容为何?公民与利害关系人如
何参与?国会如何审查?等等问题,完全没有规定。民进党版的冲击影响评估,势必再次
沦为“各部会服贸作文比赛”。
民进党四月十五日声明回应:“在立法院的实质监督、掌握最终决定权或否决权下,已经
可以有力地确保行政院无法像过去一样只是进行作文比赛,而是必须针对…利害关系人影
响评估及政策之因应措施等等各项社会关心的部分,提出完整明确的评估报告”。
民进党完全不回应三一八运动对代议民主的批评,忽略基层人民的参与权,将“冲击影响
评估与因应”机制能否落实,完全依赖国会议员的“有力确保”。民进党没有回答影响评
估后,行政院的因应义务何在?为何不依民间版建议,明定政府提出之“冲击影响评估报
告与因应方案”应包括:据以为冲击评估之基础(统计)资料,因应措施之行政计画、预
算草案、财源筹措、配套立法与行政命令?为何不明定立法院得以决议退回政府提出之“
冲击影响评估报告与因应方案”?民进党版草案第五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到国会审查协议
草案阶段,政府只向国会提出“利害关系人预期影响评估与政策之‘因应方向’”,笼统
的“因应方向”,不就是再次沦为服贸作文比赛吗?
公民参与沦为口号
经济民主连合批评:民进党版监督条例第七条与行政院版第七条高度雷同,都是把“宣传
、公关”,当作是公民参与。民进党版草案第七条笼统地规定行政机关应“主动规划采取
可行有效之方式,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对于公民参与的管道为何?何时举办公听会及
听证会?民进党版草案条文中未做任何规定。
民进党四月十五日声明回应:“法案中并明文规定,要将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的办理情形
,纳入向立法院或立法院各委员会报告之内容,由国会进行严格监督。如果国会对公民参
与状况不满意,也可以不让协议进到下个阶段”。
民进党的回应,把公民参与能否落实,完全系诸国会的监督,“国会的不满意”,这跟民
间版把公民参与及国会监督并立为五大立法原则,大相迳庭。民进党中央这样的回应方式
,更令人担心行政、立法完全执政的民进党,将来对于行政机关所“规划”的公民参与,
还会有多大的监督?多少的不满?而民进党对于经济民主连合三点公民参与管道具体建议
更是完全未回应:(一)明定政府举办公听会及听证会的义务与举办时点。(二)设置民
间咨询会议。(三)就政府提出的冲击影响评估报告,民间可以提出对应报告。
服贸货贸不能或忘
深化民主的机制,不应仅适用“未来”与中国的谈判,蔡政府对于马政府与中国谈判结果
更不应“概括承受”,至少对于“未完成国会审议”的协议,应重新检讨,尤其是服贸协
议与货贸谈判,这也是经济民主连合强力批判民进党版草案没有设计溯及、过渡条款的原
因。我们主张:
一、谈判中协议(包括货贸协议、争端解决协议、互设办事处、环境保护合作协议),不
应该直接适用谈判中的规定,“概括承受”继续谈判。新政府应举行公听会,重新检讨是
否续推。如果民意支持续推,也应重新提出谈判计画重新厘清政府谈判目标(货贸可能不
再是石化、面板、汽车、工具机)。
二、国会审议中尚未生效协议(服贸协议、租税协议),政府应重做“冲击影响评估报告
与因应方案”,并检讨是否向国会撤回服贸协议,以回应三一八运动“退回服贸协议”之
诉求。如不撤回,应由国会逐条逐项审查、表决协议文本及承诺表,让新国会决定要全案
否决或重启谈判。
三、备查程序尚未真正完成,马政府已与中国换文生效的协议(例如司法互助协议),政
府应提出“施行检讨与冲击影响评估报告”,并提出(一)终止协议,(二)续行协议但
加强国内法配套措施,或(三)重启谈判,暂时续行协议并加强行政配套措施等方案,提
请国会审议。
推动新国会制定深化民主的监督条例,是三一八运动的未竟之业。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05-09 09:08:00
台湾早就民主了,都政党轮替第三次了,这位赖先生 还活在戒严时代?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6-05-09 09:11:00但两国监督条例变成两岸 没有公民复决 已经违反当初的民意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6-05-09 09:11:00反正时代力量全接受 就看委员会如何辩论攻防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05-09 09:13:00
赖,时代力量。唱双簧,,哈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5-09 11:08:00吱吱脸又肿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6-05-09 12:42:00何时要再占领立法院?
作者:
FMANT (OE)
2016-05-09 14:02:00谁理你们,你们几票啊?比朱立伦还少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