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前秘书长贪污案
从新闻报导可知 发生日期至少从2008年即已开始
而调查局屡次接获检举 最晚一次是2013年接受承办人员实名举报
可是检调单位一直拖到2016年立法院改选后才发动羁押程序
才进行羁押等程序...
这样是否有养案之嫌?
相关帐户流向等证据,早就在3年前即已监控,但按兵不动
而现在揭露的证据,也显示前3年都已有证据,并非必须等到今年1月才有汇款纪录
那为什么要多等这么久?硬要等到立法院改选完毕?
假如去年就发动侦查,让全民知道立法院的真实情况,这才是对人民负责啊!
假如选前就爆发此案,立法院的执政党长期以来是国民党,选情可能受不利影响
这是不是养案的原因啊?
如果是的话,那我国检调单位真的很不公正,难怪人民没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