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cofair (努力)
2016-05-02 12:57:56绿色恐怖要来了。
这是刚付委的民进党促转条例的草案原文。
其中
第十四条 促转会为完成第十一条第一项及第三项之任务,得以下列行为,调查相关事项:
一、通知有关机关(构)、团体、事业或个人到场陈述事实经过或陈述意见。
二、要求有关机关(构)、团体、事业或个人提出档案册籍、文件及其他必要之资料或证
物。但审判中案件资料之调阅,应经系属法院之同意。
三、派员前往有关机关(构)、团体、事业或个人之办公处所、事务所、营业所或其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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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为必要之调查或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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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委托鉴定与研究。
五、委托其他机关(构)办理特定案件或事项。
六、其他必要之调查行为。
第十五条
促转会调查人员必要时得临时封存 本条规定促转会保全资料及证物之方式及其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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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证物,或携去、留置其全部或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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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携去或留置属于中央或地方机关(构)持有之资料或证物者,应经主管长官允许。
但主管长官,除经证明确有妨害重大国家利益,并于七日内取得行政法院假处分裁定同意
者外,不得拒绝。
携去之资料或证物,原持有之机关(构)应加盖图章,并由调查人员发给收据。
注意看画波浪线的条文。
换句话说,促转会的人可以“直接”进人私人住宅,直接“扣押”所谓的有关资料,
不用经由任何第三机关的审核。
检察官应该很羡慕,“搜索”“扣押”等强制处分,刑事诉讼法都规定的很清楚,一定要
遵求“法官保留原则”。也就是说,除非检察官提出足以说服法官的“相当理由”,经由
法官核发搜索票,才可进入这些场所“搜索”“扣押”。但是促转会的人不需要,他想进
谁的家,就可以进,想拿走谁的东西,就拿走。
老实说,看完这个条例的草案全文,有一种走入北韩的感觉,或者说,民进党将带领全台
湾人民重温白色恐怖时代的美好回忆:政府机关可以自己造一条法律,说你藏有白色恐怖
相关证据(说你有你就有),然后拿着这个理由就可以直接进你家,拿你的东西,叫你去
问话你就得去。
提案人之一还是吴秉叡,当过法官的,连释字392号基本的法官保留原则都不记得了。
(应该是记得但是不想鸟,反正选上最大,蠢废绿宅也不会懂这些,管他的!)
我对追讨国民党的不当党产,基本无意见。不过,如果民进党要假藉追讨党产的机会。自
己用的却一样是白色恐怖的方法来压迫人民,硬是把促转会搞成第二个警备总部,那就不
能不反对到底了。
小心了,绿色恐怖要来了。
作者:
maime55 (退出黄线之外)
2016-05-02 13:00:00这我知道,之前没多久宪兵还发动白色恐怖查扣228文献
作者:
aclock (小峰)
2016-05-02 13:01:00纳粹抗议永久追杀的话可以上法院再说,不用躲起来放话
作者:
sam7207 (三亩)
2016-05-02 13:16:00白色恐怖=对人民~当然不可以 哦?调查KMT党营事业~我ok XD好几年前就叫你弄了 不弄~ 现在人民选择让别人处理就不要装可怜 跟 哭哭讨拍了~
经过这几十年,当年的经手档案的人员不少都过世了促转会找不到档案(可能早已销毁),可能合理怀疑承办人把档案带回家,然后...发动搜索这些承办人的后代家属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6-05-02 13:29:00少数就只好任人玩 成王败寇如此而已 KMT乖乖认命吧
人民和政府/政党人员的界线早就已经变得很不明显...
作者:
sam7207 (三亩)
2016-05-02 13:30:00那时 会再有一波反扑的焰火
支持此案的最好回去弄清楚祖上几代都没有人经手相关档案,即使实际没经手,还是可能被推测/告发可能经手...
作者:
sam7207 (三亩)
2016-05-02 13:32:00所以 人民会被消失吗~ 笑惹 然后勒?~~
前一代很多人都"被加入"KMT,档案叫出来谁都跑不掉...
人民也许不会消失,但沦为挟怨报复的工具,甚至于假借搜索促转会相关资料之名,搜索获取其他东西...
作者:
sam7207 (三亩)
2016-05-02 13:35:00挟怨报复XD? 谁 ? 无辜的KMTer吗?
另外规避妨碍不会消失,但根据该草案是要判刑的喔...比方说一楼那次事件,持有文件的可不是KMTer,可是却符合被搜索要件喔
作者:
sam7207 (三亩)
2016-05-02 13:37:00那叫 善意第三者
条例只说为达成目的,可没说啥善意第三者喔...另外,s大认为蒋介石的子孙算是加害者?善意第三者?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6-05-02 13:41:00不要急着唱衰DPP 条例反正挡不了 就让他们通过去玩对KMT既然是以有罪推论来看待 本来就不必仁慈
作者:
sam7207 (三亩)
2016-05-02 13:42:00您认为 DPP会把蒋家第三代抓去关阿?
会不会不知道,但如果发动搜索,他们不配合就可以抓去关这种授权是很恐怖的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6-05-02 13:44:00如果没有隐匿文件 又何须怕被查搜?根本心中有鬼...
作者:
sam7207 (三亩)
2016-05-02 13:44:00现在的眼光 看待过去的作法~ 有罪推定?? 看看别国吧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6-05-02 13:46:00总之就让本条例通过 看看执政党怎么样运用来落实转型正义
中共不符合现代民主,也还没垮掉...只有经济弄不好政权才会垮掉,与民主人权是两回事
作者:
ienari (jimmy)
2016-05-02 13:52:00KMT要被抄了 突然讲人权了喔
作者:
pigjunkx (垃圾猪来也)
2016-05-02 14:37:00机构跟个人办公处所均非私人住宅,不要混淆两者的不同
作者:
mecca (咩卡)
2016-05-02 15:06:00KMT要被抄了 突然讲人权了喔
作者:
koexe (独酌)
2016-05-02 15:13:00其实原PO不用担忧 因为条例里规范的政党也包括DPP 除非DPP能千秋万载 不然也乖乖洗好屁股吧 这么好的"正义"条例 不过就没意思了胜者就是正义到时候谁遭殃 都没人说的准XD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5-02 15:47:00
超爽的,终于盼到KMT抄家灭族的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