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联合/这是黄国昌要的结果?

楼主: chang155212 (chang155212)   2016-04-18 10:58:25
※ 引述《ftrain ()》之铭言:
: ※ 引述《qwilfish (XXXXFISH)》之铭言:
: : 朝野立委近日沸沸扬扬,嚷着要抢救海外诈欺犯。肯尼亚案的台嫌已错失良机,倒是在马来
: : 西亚犯案的廿人,在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的叫骂下,我方加紧交涉,大马和陆方意外松手
: : 放人。孰料,廿人一落地,就被检警以无犯罪资料放走,令人错愕。
: 如果台湾这种作法会得到认同,那简直是国际间的笑话。
: 跨国合作,大家都不要动,坐享其成等别国花人力去抓,去蒐证,
: 然后等著中途杀出抢人就好?
: 这样谁愿意跟台湾合作?台湾在这事情上面的处理,真的是
: 白目到了极点。
: 事前不出力,事后光顾著抢人,然后放走。这叫白目乱入。
: 举个例子:
: 如果大陆有一批诈骗份子窝在马来西亚,专门诈骗台湾人,
: 台湾刑事单位派员国去马来西亚,跟马国刑事局合作,
: 花了人力物力终于抓到这批大陆人。
: 结果中国突然乱入,把这些诈骗份子带回大陆,接着下机场后,
: 说因无证据,所以这些人只能当场释放。
: 我看台湾也会气到炸开锅了。
: 你有心要惩罚这些罪犯,事前就应该出钱出力协同办案,不是
: 在一旁那凉,等人家抓到了,光只会要人。
: 身为台湾人,真是觉得羞耻。
不管怎样啦
台湾和中国都没有和大马签引渡条约
所以不论谁犯罪谁侦办
大马政府抓到人之后都只能"遣返"回各自国家
根本不可能引渡阿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04-18 11:21:00
境外犯罪,就算国内罪定得再重,也罚不动。建议是订个法,境外犯罪就留在当地服刑,大马的话,回教式的法规,罚起来应该很爽。
作者: ericcyc0194 (身轻如彦)   2016-04-18 11:43:00
~~~~~~~~~这种事请不要白吃在那边吵了好吗~~~~~~~~~~~~~就如我之前所说~~日后9.2在全世界任何角落犯罪~~~~~~~~~~~~~~~通通送去中国送审~~~结案~~~~~~~~~~~~~~
作者: icar   2016-04-18 17:05:00
没引渡条约就不能引渡?外交玩的好,打包送给你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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