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efishfish ()》之铭言:
: 台湾九成诈骗判一年
: 大陆只要超过几十万人民币 最少判10年
: 难怪那群诈骗的货色
: 狗急跳墙
: 怕成那样
: 吱吱名嘴还能帮忙这群骗徒 擦脂抹粉
: 干
其实这有个逻辑问题
如果台湾对诈骗算轻判的地方
那为何那些诈骗集团还要出国,留在台湾岂不是更好
因为更多国家比台湾更容易买通官方
中国式个资本流通严格管控的地方,要把大笔资金汇到台湾已属不易
更何况是非法的资金,中国真的要抓易如反掌
台湾这些人根本是替死鬼,就像尹青枫案般查下去真的会动摇国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