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废宅口中“台湾之光”:鸟瞰台湾诈骗产业

楼主: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6-04-15 00:49:27
心得:虽然八卦玻璃心嘘得很惨 不过认真看这篇会发现
台湾对诈骗的纵容实在到过分的地步
立委每次都选举和放话居多 却没看过加重各式刑责
希望过半的DPP立委能够让台湾法律万象更新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3wdx6v ]
作者: Ecofair (努力)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废宅口中“台湾之光”:鸟瞰台湾诈骗产业
时间: Thu Apr 14 22:32:22 2016
(应网友要求,重排版)
注意!那只是八卦板反中反到脑残废宅才会把他们当“台湾之光”,
对我们而言绝对是台湾之耻!
为了可以理性讨论,一样先声明:
第一,因本文将尽可能把本人对诈骗案实务工作的经验谈和法律问题爆卦,
文极长。不耐请离。
第二,当中必然谈及两岸司法实务的问题和困难,“绝对”不符本版的政治风向。
不敢面对现实的请走。
第三,本人对反中无意见,但是不齿反中反到“脑残”。
为了反中情愿把自己搞到没人性的贱货爱嘘就嘘,直接给我滚,
本文只针对理性乡民爆卦,不爽就去另外发废文发泄,我也不会浪费时间回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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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日看到本版渐渐有许多理性的乡民站出来讨论法理,虽然大多数很片断,
但理性中肯的文章越来越多。说真的,感到很欣慰。
这也代表台湾的理性声音和公民社会的渐趋成熟,
我当然知道本版废宅带风向的势力庞大,但理性的声音始终不屈不挠,先按个赞!
各位也可以先看看这两篇文章,
一是林钰雄老师在苹果日报的投书“民进党要看懂肯尼亚案”。
一是叶菊兰老师在中国时报的投书“台湾诈骗集团 快成全球公敌”。
虽然他们各自的政治立场一蓝一绿很极端,
但是他们两位都言简意赅的道出台湾在此次肯尼亚诈骗案的问题点。值得一读。
有关此次诈骗案的司法管辖权问题,本人前面的文章也提过,不再赘述,
请乡民自行寻找看之。
开始说正题。
这两天报纸开始大幅报导台湾人在国外诈骗的新闻,在我看来都没有讲到痒处。
事实上,台湾的“电信诈骗”“产业”在国际上“蓬勃”发展早就夸张到大家光
看报纸根本就想像不到的地步。许多“企业”发展到变成跨国组织,遍步全球。
而且还软硬件上中下游,产官学界全包!乡民不要不相信,我说了你就知道台湾
诈骗集团有多嚣张。
说起来,近年来台湾诈骗集团死灰复燃而且越来越嚣张,原因其实很难堪,就跟
我们台湾自己打击诈骗犯罪不力有直接关联。
先讲“产业”发展史。
早期诈骗集团大多数都只在台湾境内作“国内生意”,慢慢台湾人学乖了变难骗,
再加上台湾后来实施单日ATM转帐金额上限三万元的措施,相当有效!于是“市场”
萎缩业务衰退,才有人转进中国去“创业”的。注意!这些人不是一开始就像现在
一样,跑到东南亚或第三世界国家去,因为语言不通,不懂当地民情,“业务”根
本开展不了。但是中国跟我们同文同种,再加上中国民众根本没有相关经验,一骗
就倒,开始掀起一波“中国热”,大家蜂起云涌,“大胆西进”。许多“公司”越
做越大,从原本“跑帮单”(台湾人自己打电话),慢慢发展到雇用当地人当“业
务员”,然后自己当老板。一开始业务推展很顺利,发展到两岸都有“客户”,“
营业额”也越冲越高。但是大家都知道,这种公司服务客户是“有教无类”“来者
不拒”的,正所谓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没多久到岸的党政高层和高干家庭
也“服务”到了,中国警方就爆炸了!开始雷厉风行,大举搜捕,再加上中国刑法
诈骗罪判超重,依据金额多寡量刑,最重本刑可以判到无期(台湾才五年!唉!)
,而且对岸监狱很难关,一天照三餐打。很多台湾“老板”被吓到,赶快收山逃命。
于是,在对岸严打之下,台湾的诈骗业事实上也“不景气”了几年。印象中大概在
08年还是09年(不是很准确),诈骗案就变少很多。乡民有经验的回想一下,差不
多那时从早期一天接到三四通,慢慢变成几天只接到一通,就是“不景气”的结果。
为求生存,只好转进东南亚去碰运气,
偏偏关键时刻来临了!二○一一年菲律宾案,印尼引渡案就是,详细情形乡民自行
估狗就知道。台湾争主权,引渡诈骗犯,偏偏都轻判!后果就开始严重了。大家才
发现原来到第三国去诈骗中国,就算被抓到,也不用担心会抓到中国去,回到台湾
有的轻判,有的无罪!于是原本不景气的产业前景陡现光明!业内的“Business Model”
开始翻新,大家开始疯狂响应“新南向政策”!创业足迹开始立足台湾,放眼全球
,许多老板们乐开怀笑呵呵,仿佛找到事业第二春!业务量尤甚于当年只窝在台湾
的年代。渐次从原本的台湾市场,扩展到大中华市场,甚至东南亚市场,非洲市场。
变成“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不但市场很国际,组织内部也很国际。台湾人不但自
己当老板,而且还“产官学界”全包。除了让当地黑帮、官员“入股”抽成当“股
东”外,招募的“员工”也是各国都有,中国客户就招募中国籍的“业务员”,
马来客户就招募马来籍的,依此类推。而且内部分工超细腻!
有专司“电访”的“客服工程师”、
“外勤专员”(车手,假警察,假检察官等)、
“设备维修部门”(诈骗用电信器材)、
“教育训练组”(编话术、“客服专员”心理辅导)、
“财务部门”(找人头帐户、分账、洗钱)、
“R&D”(研发部门,紧盯时事市场风向开发新“产品”:假中奖、假彩券、假传票等等)
应有尽有,简直就跟竹科科技园区一样。
乡民问我怎么知道?开玩笑,我们干司法的,知道的内幕当然比只会抄批踢踢的记
者要多得多。前两年我们机关派人到新加坡去参加研讨会,我也随行去当翻译。记
得内中有个印尼来的代表是在雅加达的警察学校当教授的,曾经跟我们提起,他有
个学生就是承办2011年台湾跨国诈骗案(后来引渡回台的那批犯人)的警官。说一
辈子研究犯罪学,从来没看过像台湾诈骗集团这种“成就”,简直前无古人后无来
者,完全超乎想像之外。台湾“老板”们,不是只有开“公司”而已。还在当地搞
软硬件“技术指导”和“整厂输出”,很多“员工”在台湾“公司”当完“学徒”
后,自己出来创业,利用“上班”时学到的话术和心理战术,诈骗当地人。台湾公
司甚至还兼营硬件设备的进出口“贸易”,机台设备电话网络牵线,人员训练,全
线一路包办到底。例如前两年马来西亚也破获一个当地的诈骗集团,起出的犯罪工
具里面还有繁体中文马来文双语对照版的教战手册,诈骗用的电信机台还贴著光×
商场的服务电话,不一而足。讯问之后,所有诈骗手法与台湾人如出一辙,听得我
们哭笑不得。
各国诈骗案开始层出不穷,人家鸡飞狗跳,当然会连带使得台湾在各国司法界声名
很臭。乡民平常是不会意识到的,每年国际刑警组织都会统计各国的犯罪现况。
名列为犯罪天堂的大多数都是政治腐败,司法不彰,犯罪侦查技术落后的第三世界
国家。就只有台湾(诈骗)、瑞士(洗钱)、列支敦士登(洗钱、逃漏税)、义大
利(组织犯罪)这几国,是极少数已开发国家还被列入国际刑警组织榜上有名的犯
罪天堂,超级丢脸!台湾被搞臭,重点在于我们无法有效打击诈骗犯罪,还向各国
输出诈骗技术和“专业人才”,既然各国慢慢形成刻板印象,认为我们无法有效打
击诈骗,渐渐地台湾在跟各国洽谈情报交换,打击国际犯罪,引渡台湾人犯时,
碰到的钉子就越来越多,人家脸色就越来越难看。事实上,从2011年菲律宾、印尼
那一批诈骗犯被引渡回台湾,却一个个轻判甚至无罪之后,台湾的名声立即变得更
加恶劣!曾经就有新加坡的学者在研讨会上当着全体与会人员的面质问我方说:
“我方应你们台湾要求,司法机关千辛万苦跟监追纵侦查,外交单位还要搞引渡程
序,还要顶住中国方面的压力,好不容易把人抓到了,大费周折送回台湾。怎么遣
返回台以后,没几个月又再跑进马来西亚,又搞诈骗,又被抓到!”搞得场面很难
堪!幸亏我方代表反应很快,说这是因为我方审判程序严谨,证据不够的只能依法
治国家罪疑惟轻的原则下无罪判决啊。所以才要请各国同行的朋友们更加密切更加
配合,提供更多情报更多资料,才能将坏人绳之以法,有效打击犯罪嘛!虽说勉强
呼拢过去。但是坏印象已经造成,就不是口才可以扭转的。
说到这里,不管你爱说引渡案也好遣返案也罢,绿媒就爱说这是马英九舔中的结果,
蓝媒就是这是蔡英文不承认九二共识的下场。BBC还说什么这是中国对蔡的当头棒喝
云云…就我们实务工作的基层人员,真正了解来龙去脉后看来,根本就不需要刻意
上升到这种意识型能的对抗。一堆废宅不懂法理,没有实务经验,没有国际观,一
听到“中国”两个字就跟吃了春药一样,起秋著猴,恨不得把事情闹越大越好,白
痴到极点!不错,我们是吃了亏,人不但被带走了,还被人家借机把“一个中国”
原则塞进嘴巴里。确实很气,我也能理解乡民的反应。可是论理论情势,是我们台
湾人在国外作奸犯科被人家抓到,,理亏在先,国际观感上先天就很不利。事情真
的闹大,不但没有人会同情我们台湾,反而还会引起其他同受诈骗犯罪之苦的被害
国家同仇敌忾!帮中国耻笑我们。我记得有个版友推文说的很好,这种事情国际上
人家根本懒得听你台湾主权不主权,人家只会骂你活该。所以我才说事情要有理有
节,低调以对,把该争取的家属探视权,律见权,公平审判等等问题拿出来和对岸
协商就好,把我们在法理上“应该争”且实力上也“能争”的东西争回来就行,免
得自取其辱。不要学整天只会窝在八卦板发废文发泄的废宅一样,利弊轻重不懂得
权衡。昨天我看到一堆无脑废宅在捧黄国昌,说他一晚上读完肯尼亚引渡法很强,就
觉得好笑,就算你真的读完所有肯尼亚的法律去告赢肯尼亚的官员,于事何补?你硬要
去跟人家强调什么主权不主权,人家才懒得理你,你去吵一次,人家就又拿一个中
国原则当挡箭牌尻洗你一次,你去吵N次,人家就尻洗你N次,不是自取其辱吗?
再讲到两岸打击犯罪的问题。
我看到很多废宅喜欢拿“两岸司法互助协议”来质疑本次肯尼亚案的问题。还有废宅
靠夭什么中国不尊重我们,陈由豪也抓不回来,干脆废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好了,
不稀罕云云。还有那个自己老妈和老哥都在靠中国吃饭的林昶佐,却在质询时靠夭
我们不要靠中国打击犯罪云云。好啊!就请这些人现在就上蔡英文脸书去灌爆(不
要再叫马英九了,他已经是废物了),520上台以后马上废止“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及司法互助协议”,以后千万不要靠中国!废宅就做好心理准备,万一那天你家钱
被骗光,人被杀光,凶嫌逃到中国去抓不回来,那就乖乖认命。不错,陈由豪我们
是抓不回来,中国这点是很可恶,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意气用事,只为了一个
陈由豪,就停止双边共同打击犯罪的机制,毕竟这是有利台湾的事情。我知道讲出
来很多人可能感情上不太能接受,但事实上,这几年台湾侦办跨国犯罪案件,几乎
就是拿着这个协议,靠对岸提供情资,才能突破很多犯罪节点,不然根本查不到。
这是现实问题,人家是大国,在国际上的资源比我们要丰沛很多,几乎每个国家都
有使领馆,尤其在东南亚地区,别说跟当地司法机关打交道,对岸布线甚至布到连
当地的地下组织,黑帮,都有眼线和卧底。说实在话那个钱台湾还真的花不起。
(讲到这个,我很想劝小英不要再提什么狗屁新南向政策了,台湾人缺乏国际观,
不知道国际现实,大家如果深入去了解东南亚那几个国家的政治社会现况,感觉就
跟中国殖民地没两样。靠那些国家想摆脱中国依赖根本一点用都没有。各位对国际
关系有兴趣的也可以去看看刘必荣去年出版的“国际观的第一本书”,里面评析中
国逮捕金三角大毒枭糯康的文章言简意赅,把中国在东南亚的深层势力讲得入木三分)
我们利用这个协议不花一毛钱,就拿到很多极有价值的侦查情报,正是大占便宜,
怎么可以为了满足蠢废绿宅发泄仇恨中国的一时快感,说废止就废止?
这次中国会这么强烈丝毫不顾他们所谓“台湾同胞的感情”,其实就我看来,本质
上就跟我上面讲的问题一样,不只中国,很多国家内部都对我们无法有效遏止诈骗
有怨言,因此不愿意相信我们。试想:若不是这次台湾人在海外诈骗被人逮住,中
国又岂能利用这次机会吃我们豆腐?我不厌其烦地提醒大家,不是说中国给我们穿
小鞋,我们只能忍气吞声乖乖闭嘴。但这次案件,我们是:
一、法理上站不住脚。国际惯例毕竟是领域管辖优先于国籍管辖。
二、国际观感上很不利。因为很多国家都受害,闹出来人家恐怕同情中国多过台湾。
三、外交实力也不如人。人家肯尼亚是中国的邦交国,当然偏向中国,台湾那有筹码
对抗?硬碰硬,只能自取其辱。再说,为了那几个诈骗犯,大耗外交资源,到时候
真的引渡回台,也只是轻判纵放,再一次落实台湾包庇诈骗犯罪天堂的恶名,根本
划不来。根本解决的办法是,有效打击诈骗犯罪,洗刷台湾诈骗天堂的恶名!
我很希望大家能藉著这次机会,共同敦促立法院加重这种组织诈骗犯罪的刑期,
把刑法339-4的最轻本刑至少加重到三年以上,让所有台湾人在国外犯诈骗案时,
“都可以”符合刑法第7条的规定纳入管辖,最低限度吓阻台湾人到国外诈骗的歪风。
(我特别强调“都”,是因实务上,我国针对台湾人在国外诈骗中国民众,虽然依
照最高法院的见解,还是有管辖权,可以起诉审判。但不是每案都可以,还是有人
利用刑法第7条赚到不起诉处分,逍遥法外。)否则每次辛苦万分侦破的案件,逮
捕起诉的诈骗犯,不是轻判缓刑、易科罚金、就是无罪!那个基层司法打击犯罪的
人员不为之气结?连我们自己的司法从业人员都摇头,士气低落,又怎么有立场面
对国外的质疑,又怎能怪外国(包括中国)不愿意把人犯送交我国审判?要知道,
这可不是统独问题,打击犯罪是普世价值。台湾必须要能扫除诈骗天下的歪风,才
能从根本上杜绝这次法理失败、外交失败、名声扫地的悲剧再一次发生在台湾身上。
真正釜底抽薪,别让中国再像这次一样,利用打击犯罪的理由,冠冕堂皇地把一个
中国的帽子扣在我们身上。才能真正捍卫国家利益,捍卫国家尊严。
所以我今天花很多时间打这篇文,希望社会能重视诈欺刑期过低,实务判决太轻,
以至无法有效吓阻诈骗的难题。希望台湾社会能够冷静理性,不要动辄把意识型态
无限上纲,以致凌驾专业,变成损害国家利益。上文谈到两岸司法合作的问题和我
方侦查案件实务上碰到的难处,更希望社会能多多给基层司法从业人员当后盾,用
是非与正义来谈论问题,而不是只为了少数人满足反中仇中的政治情绪,搞到最后
连我们侦办犯罪的专业和士气都受到打击!多少人为了为国家争取最大利益,面对
国际现实,不得不在某些议题上折冲退让,甚至委屈求全,结果被一堆废宅动辄扣
上9.2卖台的帽子,岂不气结?
再看到昨天一群反中反到脑残废宅,只为了发泄仇中的快感,看到骗徒诈骗的是强
国人,竟不惜把骗徒罪犯捧成“台湾之光”,你们这些狼心狗肺的废宅可曾想过?
那些人渣可不是只骗强国人而已,多少台湾人一样受害。我自己经手过最惨的案例
,就有一个被害人是位失婚的单亲妈妈,因为被骗光毕生积蓄,绝望之余,竟带着
刚满月的孩子烧炭自杀!其他被骗到家破人亡的案例更是不可胜数,你们这些没人
性的垃圾废宅可曾知晓?
我知道今天发文的口气确实颇激动,但是看到台湾社会经常理盲而滥情,造成是非
不分,到最后损害国家利益,不得不激动些。当然,我也知道本版群吱逢中必反,
网军横行霸道,这时候站出来一定会被嘘的惨不忍堵。那又如何!我辈读书,所学
何事?如果读了法律却不敢在关键时刻站出来剖明是非,捍卫真理,那跟不读书的
废物有何两样?有网友来信要求转载,本人就不一一答复,在此声明:
凡本人有关肯尼亚案的评论文章,全部欢迎各位自由转载,以助台湾社会端正视听。
希望台湾人摆脱理盲滥情,用专业和理智来解决难题。而不是每次问题一碰到中国
,就失去理智,用义和团式的作为去伤害国家利益。别让我们生身立命的台湾,一
再地被无脑蠢废绿宅用疯狂激情,绑架沉沦!是所至盼!
(呼!好累!乡民如果有问题要问,明天等我下班再说。)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5-04-14 22:32:00
太长了,重点是什么?
作者: s902131 (黄金肾斗士)   2015-04-14 22:32:00
end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5-04-14 22:33:00
先补血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04-14 22:33:00
诈骗是台湾之光的产业吗 文字太多只看标题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5-04-14 22:33:00
爆挂?
作者: ridecule (ridecule)   2015-04-14 22:33:00
wow
作者: s90011 (只要有争议,大声就搞定)   2015-04-14 22:33:00
这立场跟Power911很像 可惜我CD不能推
作者: stevewu929 (Joker)   2015-04-14 22:33:00
废宅?呛我呛够了没?
作者: ljmk1246 (ljmk1246)   2015-04-14 22:34:00
糟了 八卦乡民又被打脸了
作者: minejel (梦幻泡影)   2015-04-14 22:34:00
废话短一点才有人会看
作者: Miyuli (咖哩王)   2015-04-14 22:34:00
工三小
作者: ying0502 (小萤)   2015-04-14 22:34:00
排版好不舒服,看不下去
作者: awesomeSS66 (巫乃泥)   2015-04-14 22:35:00
中国人假到连政府都在搞诈骗
作者: xx60824xx (人生的本能 就是求生)   2015-04-14 22:35:00
你是在说三小啦
作者: lloop (................)   2015-04-14 22:35:00
ㄧ句话 陈由豪
作者: marcohpsh (卡比罗西 )   2015-04-14 22:35:00
废文 把陈由豪抓回来再说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5-04-14 22:35:00
支那滚辣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5-04-14 22:35:00
那个,339和341不是修成五年了吗?
作者: TW171318 (闇之夜)   2015-04-14 22:36:00
只说一句先把那几位都是诈欺犯明确证据拿出来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5-04-14 22:36:00
他真的懂讲台湾之光是什么意思吗 = =
作者: lloop (................)   2015-04-14 22:36:00
我对飞弹对准我国的国家没什么好说的
作者: BigLarry (鸡腿人人都喜欢!!!)   2015-04-14 22:36:00
废文 你哪个单位的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5-04-14 22:36:00
END. 看到一半看不下去,你要PO那么长的文章还不整理
作者: ying0502 (小萤)   2015-04-14 22:36:00
标题跟我所知也不一样,大概原po自认为台湾之光
作者: arsian (arsian)   2015-04-14 22:36:00
习近平迫害人权律师 支持押回台湾审判
作者: jay7777777 (jay7777777)   2015-04-14 22:36:00
你是哪位? 你有什么挂可以爆?
作者: season2011   2015-04-14 22:36:00
就这么多就是不敢讲立院为什么法条要订这么轻
作者: chargo (冻结的城市)   2015-04-14 22:37:00
一个小学生把两句话讲完的道理打成几千字 就是 费雯小学生
楼主: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5-04-14 22:37:00
台湾的法律真的垃圾…立法委员只会顾选举不干正事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5-04-14 22:37:00
讲重点
作者: herman5202 (李白)   2015-04-14 22:37:00
笑死人了?台湾的罪犯不管怎样,都是台湾人自己的事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5-04-14 22:37:00
为何不要求之前台湾先修法??
作者: knight77 (オニオンナイト)   2015-04-14 22:37:00
看完说明就不想看了 欠嘘
作者: season2011   2015-04-14 22:37:00
立院法条修好不就使么事都没有了 绕这么多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14 22:37:00
"我也知道本版群吱逢中必反,网军横行霸道,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5-04-14 22:37:00
看就知道带风向 套路都一样
作者: sinohara (kinu)   2015-04-14 22:37:00
废文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5-04-14 22:37:00
推 帮补血 一定会有反中反到脑残的嘘你
作者: Miyuli (咖哩王)   2015-04-14 22:37:00
原po不懂反串吗?到底在悲愤什么
作者: Re12345 (GF#2)   2015-04-14 22:37:00
《有效文章》93 篇
作者: TW171318 (闇之夜)   2015-04-14 22:37:00
中国并没有像我国出示他们的收集的证据
作者: ying0502 (小萤)   2015-04-14 22:37:00
顺便提醒,今年以前立院多数都k党,但只关注卖台法案
作者: dennisgreat (阿不就好棒棒)   2015-04-14 22:37:00
群嘲给推~~ 要顶住阿!!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5-04-14 22:38:00
我看完了,补个血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5-04-14 22:38:00
垃圾废文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5-04-14 22:38:00
马这四年修了怎么法??? 只是一直和中共签FTA罢了!!
作者: ying0502 (小萤)   2015-04-14 22:38:00
看完的简介一下,这排版好伤眼
作者: bbo40453 (祐!)   2015-04-14 22:38:00
到底要用诈欺混淆是非多久,今天是他妈的在谈诈欺的问题吗?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5-04-14 22:39:00
懒得了解法律的觉醒青年简称懒觉青年 就这些懒觉搞的台湾乌烟瘴气
作者: Falcone (吾有事)   2015-04-14 22:39:00
党工怎么水准这么差
作者: Chieen (Chieen)   2015-04-14 22:39:00
谁把他们当台湾之光 看不懂反串????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5-04-14 22:40:00
中国是政府带头诈欺 高下立判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5-04-14 22:40:00
明明是主权的问题 扯一堆诈欺啥毁 颇呵
作者: jiunyee (点点)   2015-04-14 22:40:00
到底有谁提到台湾之光..
作者: kfactor (三奈见)   2015-04-14 22:40:00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5-04-14 22:40:00
为了个诈骗案 人权 国格都可以扔了 还真以为台湾没法治
作者: catspajamas (猫猫亚(*′ω`*))   2015-04-14 22:40:00
看了一次 我觉得我需要看第二次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5-04-14 22:40:00
补血
作者: mi324 (笔笔)   2015-04-14 22:40:00
帮补血,这板蠢吱太多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5-04-14 22:41:00
片面撕毁协定 这才是国家级的诈骗 中国之光
作者: hamubochen (hamubochen)   2015-04-14 22:41:00
作者: frank00427 (法兰克族群)   2015-04-14 22:41:00
"领域管辖先于国籍管辖",中国哪一点成立了?领域?在
作者: luckyBF (科科)   2015-04-14 22:41:00
傻了吗?
作者: lX (我要挑战1个X)   2015-04-14 22:41:00
推这篇 一群逢中必反的白痴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5-04-14 22:42:00
蛆蛆心里崩溃,不过蛆蛆不说
作者: kevin751231   2015-04-14 22:42:00
发在这边整个浪费生命XD
作者: king181239 (我是消夜)   2015-04-14 22:42:00
钓鱼喽
作者: kit514 (KIT)   2015-04-14 22:42:00
帮补血
作者: frank00427 (法兰克族群)   2015-04-14 22:42:00
肯尼亚,国籍?中华民国,要也是先回台我们再送去中国审
作者: onlyhuman (???)   2015-04-14 22:42:00
人一蓝 脑就残
作者: asoo571314 (色色)   2015-04-14 22:42:00
支持要抢回那群人先修法律,如果有期限我希望是ㄧ万年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5-04-14 22:42:00
哇喔 中国人超挺自己国家片面撕毁协定的诈骗行为欸 这素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5-04-14 22:42:00
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部" 他真的死了 如同虚设
作者: hsinhanchu (hsinhanchu)   2015-04-14 22:43:00
偷渡太多东西直接end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5-04-14 22:43:00
不过看看底下的反应,发这种文在这里真是浪费阿…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5-04-14 22:43:00
质真是高 真不愧跟蛆蛆一样的落后人种
楼主: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5-04-14 22:43:00
台湾诈骗真的是闻名国际
作者: awesomeSS66 (巫乃泥)   2015-04-14 22:43:00
原PO的意思是中国是全球最大诈骗集团 台湾人能骗到
作者: wind93 (开心最重要~)   2015-04-14 22:43:00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5-04-14 22:44:00
这明明就是政治问题 不是司法问题
作者: awesomeSS66 (巫乃泥)   2015-04-14 22:44:00
中国所以是台湾之光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5-04-14 22:44:00
中国国家机器诈骗也是世界一绝
作者: bbo40453 (祐!)   2015-04-14 22:44:00
今天让中国拿到诈欺这面免死金牌,改天呢?中国脑
作者: jiayuan (jiayuan)   2015-04-14 22:44:00
帮推 可惜颜色不对
作者: ps20012001 (开始想明年新计画)   2015-04-14 22:44:00
可惜一篇讲实务的优文..台湾只剩下颜色了 莫怪莫怪
作者: tetsu327 (四情归一)   2015-04-14 22:44:00
幻想自己上班喔 真厉害
作者: raikataiwan (raika)   2015-04-14 22:45:00
好可怜,这么专业的文被骂支那。建议你重新排版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5-04-14 22:45:00
废文一篇
作者: orange7986 (AnnoyingOrange)   2015-04-14 22:46:00
太长了啦
作者: owen1005 (新西兰奇异果)   2015-04-14 22:46:00
你肯定被嘘到爆,但我支持你
作者: diaw (diaw)   2015-04-14 22:46:00
干司法的居然是这样?请问证据在哪?法务部长都没看过!你背书?
楼主: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5-04-14 22:47:00
原PO我能转他板吗?PO在这浪费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5-04-14 22:47:00
中国诈骗刑度为什么高呢?因为真正高阶诈骗犯都姓党 会被判刑的都是没关系没经过授权的小老百姓
作者: bbo40453 (祐!)   2015-04-14 22:47:00
一开始出来肯定一中原则泛政治化的是谁?后来才改口紧咬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5-04-14 22:47:00
忠言逆耳 良药苦口 看到很多人崩溃狂嘘就知道是好文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5-04-14 22:47:00
重点根本不是诈不诈骗 而是一中掳人
作者: bbo40453 (祐!)   2015-04-14 22:48:00
阿Q精神真好用阿
作者: kevin751231   2015-04-14 22:48:00
硬把这个案子搞成政治的明明就台湾人
作者: diaw (diaw)   2015-04-14 22:48:00
看到证据和犯罪事实之后再来谈引渡!但中共却先谈一中原则!
作者: oldcd (炼闲)   2015-04-14 22:49:00
推一个!!!!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5-04-14 22:49:00
明明是张志军讲一中在先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5-04-14 22:49:00
最好笑的是中共一开始还感谢肯尼亚支持一中原则 后来转弯
作者: Y1999 (秋雨)   2015-04-14 22:49:00
被嘘爆就说颜色不对 忠言逆耳 逻辑跟人格都丢光了吗?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5-04-14 22:49:00
好文? LIS脑加上够呛够臭就叫专业 真是有见地
作者: a2080259 (小白)   2015-04-14 22:50:00
很多废宅嘘,恩.....肯定是好文了 .
作者: jacky5859 ( )   2015-04-14 22:50:00
看完推个 台湾法律真的判太轻 一点屁用都没有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5-04-14 22:50:00
中国人跟蛆蛆智商就是低啊 脑袋没逻辑二字
作者: diaw (diaw)   2015-04-14 22:51:00
在当地被判有罪和无罪的都诈欺犯?为何都不用证据???????????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5-04-14 22:51:00
台湾法律判太轻 不会去游说立委修法加重刑责吗
作者: Rainbow5566 ( )   2015-04-14 22:52:00
没事没事 台湾人没诈骗
作者: japtm8230436 (阿香)   2015-04-14 22:52:00
反分裂法被抓会有国际声援,那些台独不用这么怕
作者: shadeel (123)   2015-04-14 22:52:00
你妈真可怜 养你这么大结果...
作者: jay7777777 (jay7777777)   2015-04-14 22:52:00
法律已经修成1~7年了 这样还不重不然要死刑逆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5-04-14 22:52:00
因为中国人跟蛆蛆智商低到没法治概念 说你有罪就有罪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5-04-14 22:52:00
判轻就算了 一审二审几百审不但旷日废时还越判越轻
作者: kw003266 (大佬)   2015-04-14 22:52:00
说的比唱的好听 那您的根据又从何而来 还是只是说故事
作者: maskzero (武心)   2015-04-14 22:52:00
台湾那两千多个法官很让人好奇
作者: yigune (海水不如想像中的好)   2015-04-14 22:53:00
有你的道理
作者: rochelle (等待雪落的声音)   2015-04-14 22:53:00
推!
作者: sinohara (kinu)   2015-04-14 22:53:00
你是法官喔?小 心 钓 鱼 讼 棍 !!
作者: ROMEL (Bin)   2015-04-14 22:54:00
好的,可以请你解释一下那位在巴拿马被捕应中国要求被送到古巴的那位台湾人是怎么回事吗?
作者: Verola (sometimes I love you)   2015-04-14 22:54:00
但是还是要先把人弄回台湾来自己管阿 这有什么好争论???
作者: dddc (直流电)   2015-04-14 22:54:00
ㄏㄏ慢慢来
作者: diaw (diaw)   2015-04-14 22:55:00
一罪一罚,为何还能盼这么轻,你可问你干司法的部长头头LIS!!!
作者: revive25 (爱我,趁青春年少)   2015-04-14 22:56:00
太长了 懒得看 骂LIS我才有兴趣看 护航的滚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5-04-14 22:57:00
照中国人的法治思维 他们国家冤狱被活摘器官也是刚好而已反正不用讲求先有证据
作者: TuDu (Ja)   2015-04-14 22:57:00
喔 那泰国人为何送回泰国 ?
作者: diaw (diaw)   2015-04-14 22:57:00
立法KMT长期多数!LIS...一堆司法部长都不提案修改刑度!
作者: dxdy (=ρdρdφ)   2015-04-14 22:58:00
end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5-04-14 23:00:00
还有人不知道法务部管的是检查官 法官是司法院管的
作者: flme2 (窝颗颗)   2015-04-14 23:01:00
zzz
作者: diaw (diaw)   2015-04-14 23:03:00
自己都知道台湾对海外诈欺犯,可以有管辖权,为何不看证据说话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04-14 23:04:00
真的是理盲又烂情 提高诈欺罪刑责跟维护司法主权又是不冲突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04-14 23:04:00
推 打得八卦吱吱血流满面羞愤不已
作者: salkuo   2015-04-14 23:04:00
推 好文可惜发错地方
作者: bluejackwu (石达开)   2015-04-14 23:05:00
中肯文!
作者: japtm8230436 (阿香)   2015-04-14 23:06:00
提到中国就高潮,可惜这边只想看绿色资讯
作者: Chieen (Chieen)   2015-04-14 23:07:00
纯嘘你说台湾之光 根本就没人喊不然就是反串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5-04-14 23:07:00
提高诈欺罪到1~30年法官照样判1~2年提高罪责跟实际判出来的又是不相干
作者: raikataiwan (raika)   2015-04-14 23:09:00
八卦版就是一群逢中必反的白痴聚集地。哈哈哈。仇中亲绿ˋ键盘独立。千错万错都是KMTˋ9.2的错。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04-14 23:09:00
那你知道现在诈欺罪是一罪一罚吗?有想过台湾诈欺犯判刑不重是中国无法提供有利的罪证吗?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5-04-14 23:11:00
那为什么诈欺合并执行30年的二审变18年?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04-14 23:12:00
那为何一审无罪到二审变有罪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5-04-14 23:12:00
三审会是几年? 会不会有更一审更二审?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04-14 23:13:00
那要不要今天起诉明天定罪 还是就地正法最快
作者: mmc109815038   2015-04-14 23:13:00
这篇文写得很好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5-04-14 23:13:00
有罪变无罪的比例远远高于无罪变有罪耶
作者: minoru04 (华山派巴麻美)   2015-04-14 23:13:00
结果还是那些法律人搞的咩
作者: mnssddxs (justin123)   2015-04-14 23:14:00
飞弹先撤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04-14 23:15:00
连程序正义观念都没有 就继续理盲烂情好了
作者: minoru04 (华山派巴麻美)   2015-04-14 23:15:00
嘴巴说理性讨论 结果从头到尾又嘴又人身 又钓出一堆
作者: assassinje (assassinje)   2015-04-14 23:16:00
QQ挺住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5-04-14 23:17:00
只要程序有正义到 真正的正义可以放一旁才是盲理滥情
作者: maskzero (武心)   2015-04-14 23:17:00
本文很中肯,不过绿铁粉脑残比例高,应该看不下去,只问蓝绿,不问是非,一向绿铁粉特别值得称道的部份,小英没上前,DPP就是这些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5-04-14 23:21:00
连叶菊兰和叶毓兰都搞错 拜托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5-04-14 23:21:00
在我看来 只要把诈欺罪修法修到罪犯宁愿被引渡到中国
作者: bob07151984 (阿尧)   2015-04-14 23:21:00
辛苦你了
作者: maskzero (武心)   2015-04-14 23:22:00
人死忠肥扁,差点搞垮民进党的,now run again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04-14 23:22:00
不照法律程序走 那要怎样做 你说了算
作者: ShadowTime (100%完美情人)   2015-04-14 23:22:00
你家孩子管不听只好交给邻居管?
作者: maskzero (武心)   2015-04-14 23:23:00
没什么好惊讶的,雨天蚊虫多嘛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04-14 23:24:00
既然这么不相信司法 记得以后有问题不要到警局报案喔 蒙个面当蝙蝠侠自行解决算了
作者: attis   2015-04-14 23:24:00
你自己都把轻判的理由讲出来了 那还要怪别人轻判?
作者: maskzero (武心)   2015-04-14 23:24:00
不检讨台湾司法,光屁一堆有的没的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04-14 23:25:00
所以在改正台湾司法前 诈欺案一律送中国审 呵呵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5-04-14 23:25:00
通篇文章指摘版上对无法捍卫主权的政府不满的人为废宅
作者: maskzero (武心)   2015-04-14 23:26:00
不意外,习惯就好
作者: minoru04 (华山派巴麻美)   2015-04-14 23:26:00
自己法律人知道问题都在法律结果怪乡民XDDDDDDD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5-04-14 23:26:00
用不理性的称呼来呼吁大家理性 想笑死谁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04-14 23:26:00
轻判不就是证据不足 结果案发地的中国不补正证据你叫台湾法官怎么判?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5-04-14 23:27:00
然后中国拜托轻判重判完全事看你老爸是谁好吗 没有独立司法的地方 就要把台湾人不分青红皂白送到中国判
作者: minoru04 (华山派巴麻美)   2015-04-14 23:28:00
顺便提这个可以用爆挂吗?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5-04-14 23:28:00
天知道中国到底有没有栽赃 误判你要找谁去申诉这几天你也要作功课 看看法务部被质询的时候讲什么话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5-04-14 23:29:00
不分青红皂白? 叫他别骗中国人 就不会过去了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5-04-14 23:30:00
很明显吗 法务部连中国公安都还没给出犯罪事证就放任中国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04-14 23:31:00
证据的完整性还有取证手段是否合法 有无刑求 虽便想中国司法都一堆问题 还有人支持送人去审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5-04-14 23:31:00
有没有骗 是谁骗 有没有人无辜 这些都不是中国就可说了算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5-04-14 23:31:00
叫他别骗中国人 就没有后续这种种问题了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5-04-14 23:32:00
还搞不清楚中国不是成熟法治国家吗? 比台湾还不成熟!那很明显ruo对于这种问题不能提出解法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5-04-14 23:32:00
是啊 可是谁叫你硬要跟他扯上关系 骗骗台湾人不好吗?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04-14 23:32:00
别的不说 如果里面有人是无辜的要怎么办 你乡民要负责吗?台湾还有冤狱赔偿制度 你中国有啥?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5-04-14 23:33:00
解法 多送一些过去 送到没人敢继续海外诈骗就解决了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04-14 23:34:00
谁说的?你说还是媒体说他骗 证据呢?凭片面资讯就断人生死 还真是正义啊
作者: homestay (homestay)   2015-04-14 23:37:00
看到某些ID推了 看来是废文了
作者: maskzero (武心)   2015-04-14 23:41:00
看到某些id嘘了,看来又是无脑式理盲了嘘文理盲的极致,骇人听闻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04-14 23:46:00
提出你的观点大家来讨论 不要为酸而算 这样跟你口中的吱吱有何不同
作者: WiiSports (Jesus)   2015-04-14 23:48:00
好文 但PO在这个八卦板 就像放坨屎一样 大家一样高潮X
作者: arnold3 (no)   2015-04-14 23:55:00
中国好就游过去啊 没人阻止你
作者: Anvec (乡民)   2015-04-14 23:57:00
是真的 这个问题就是当一般司法案件处理就好一堆政治脑把这个案件提升到国际政治层次 是白痴误国的行为因为感观不佳 又站不住脚 的情况下 还要扯上主权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5-04-14 23:58:00
真的?谁来解释今天古巴的事
作者: arnold3 (no)   2015-04-14 23:59:00
自己作贱国格 还当真以为你是大陆的一个省搂
作者: annie06045 (小安)   2015-04-14 23:59:00
这篇才是实务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04-15 00:00:00
笑死人 多国管辖竞合本来就是国际事件 不然还国内喔先去看看文中提到的台大林钰雄教授的文章再来说嘴吧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5-04-15 00:03:00
文章吐出了想法,两岸一家亲
作者: coldfrost (coldfrost)   2015-04-15 00:06:00
纯嘘标题 你才 你全家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15-04-15 00:08:00
作者: norder (Taxifahrer)   2015-04-15 00:15:00
打击诈骗不就是政府的责任?现在把矛头对准乡民是怎回事?难不成打击诈骗不力也要怪乡民?
作者: Strafprozess   2015-04-15 00:19:00
拜托这里很多人相信他们只是去肯尼亚旅游的好不好起手式:你就不要哪天去国外旅游被中国抓台湾法官在怎么烂也伦不到支那人来嘴
作者: arnold3 (no)   2015-04-15 00:24:00
支那人说你有罪就能把你带回去关 你还要叫好是啥心态wwww
作者: corp   2015-04-15 00:25:00
叶教授的好学生吗,中国收了多少黑,诈欺犯,经济犯,可不只
作者: Strafprozess   2015-04-15 00:25:00
大绝招:不爽连你也送去支那好了,诈欺护国犯留下
作者: corp   2015-04-15 00:26:00
由豪一人,以前收爽爽,现在中国有钱开始受害了,才在叫
作者: yadohime (君莫愁)   2015-04-15 00:32:00
这才是专业 !!某些人不理事实直接付诸意识形态,天佑台湾阿 !
作者: wingdragon (规律生活)   2016-04-15 00:57:00
0分,诈骗刑责太轻应该去要求修法,不是把人给中国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4-15 01:04:00
今天中国说你诈欺有提证据吗? 人家要扣你帽子你就先假设有? 都不用看证据逆!? 书读成这样真是白读
作者: shadeel (123)   2016-04-15 01:06:00
蛆蛆崩溃 大崩溃囉蛆蛆崩溃 五毛崩溃 大崩溃囉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6-04-15 01:06:00
我一直劝吱吱快列出国安全名单结果没人附和我,这是嘲笑吱吱的好机会,结果一直在同一个地方打转我只能说这群500+5毛党真是有够死的,都不会转
作者: shivent   2016-04-15 01:11:00
刑责不改 判决又轻轻放下 日后怎么跟其他国家谈合作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4-15 01:20:00
还在那边试想 他说你诈骗你就诈骗 不用证据吗?以后是不是不管是谁 只要说你诈骗就绑回去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6-04-15 01:21:00
杜氏兄弟案也是证据很薄弱 但最后还是死刑了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6-04-15 02:46:00
所以我说那个证据勒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4-15 06:07:00
说得太棒啦 真是好文基本上所有会帮诈骗犯说话的人就是诈骗犯自己人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4-15 08:16:00
通篇鬼扯蛋 台湾诈骗罪行太轻就可以让支那人乱抓喔干 你们kmt不愿修法怪人民粹 肏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4-15 08:26:00
这不就是假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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