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肯尼亚案 准法务部长邱太三:台湾有管辖权

楼主: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4-14 22:56:22
1.新闻网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103016
2.新闻来源︰
风传媒
3.新闻内容︰
肯尼亚案 准法务部长邱太三:台湾有管辖权
准法务部长邱太三今天针对肯尼亚事件接受电台专访,他说,陆方处理此事件的手段“有够
粗暴”,应尊重程序;另外,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75条,台人在对岸犯罪我方仍有管
辖权。
针对肯尼亚案,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副司长戴东丽12日表示,涉案的台籍人士被带回大
陆是要侦办诈欺案,行为地与结果地在大陆来讲是有管辖权的,“我们唯一有管辖因素的
是,他是台湾人”。
邱太三:第三国人民在第二国犯罪 管辖权没有排他性
邱太三今天上午接受电台专访,认为戴东丽的说词“没有完整表达跟叙述”,因为根据两
岸人民关系条例第75条,“她应该要知道台湾人若在大陆犯罪,我们仍有司法管辖权,待
5月20日上任后,会找她来了解为何有表达不完整情事”。
他举例,第三国人民在第二国犯罪,影响好几个国家人民,在国际上很常发生,但没有所
谓排他性。从肯尼亚案可以看出来,受害者涵盖肯尼亚、大陆及台湾,在国际上的基本模式都
是靠个案做处理,且两岸间有签订共打犯罪协议,经过几年磨合的结果,就是将人犯各自
带回。
非法逮捕“老共这次有够粗暴”
“老共这次有够粗暴”,邱太三表示,肯尼亚法院于案发当下已下强制令,陆方即使要进行
犯罪追诉也要尊重程序、厘清犯罪事实,因为在程序上每个人犯都是嫌疑犯,陆方此举在
国际规定上是非法逮补,手段粗暴。
主持人询问,是否认为在这个时间点(蓝绿交接)发生此事有特殊个案、穿小鞋之嫌?邱
太三说,依照“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运作多年来的成果,他认为是公安想
积极邀功、过度表现所致,非有特别意涵。
5月20日上任后会积极处理这项议题
邱太三说,两岸的司法主管机关都承受很大的压力,台湾的诈骗案10几年来已逐渐下降,
同样的大陆也有掏空公司的案例,导致许多台湾人受害,除了拥有同情心外,也呼吁大陆
能以同理心了解台湾人的感受。
“坦白讲是面子问题”,他强调,陆方对此案一定心理有数,至于对方能不能将人犯押回
大陆,台面上怎么讲不要太计较,但实质上,法务部作为台湾司法主管机关,不但要保障
人权,也要能有效惩治,5月20日上任后会积极处理这项议题。
4.附注︰
说真的 我认为邱太三这番说词很相近于蔡英文的调性
外柔内刚 刚的原则就是 国人尊严及安全之底线绝对不可退让
而柔的部分则是要告诉中国 我们绝对不会退让 只要你们把人还来我们未必会让刻意
让你们下不了台 而这其中的软硬我想要适当的拿捏才能让台湾获取其最大利益
作者: VDSL (PG家长指引)   2016-04-14 22:59:00
笑死!老共早看破手脚了,这些人回不来啦
作者: c1951 (QQ)   2016-04-14 22:59:00
林北现在看KMT+DPP+屎袋 在那边不知所措耍猴戏 看到科科笑~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6-04-14 22:59:00
一群太监再发马屁文 台湾离灭亡还差几步路呢
作者: koexe (独酌)   2016-04-14 22:59:00
恩 5/20后好好发挥吧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4 22:59:00
我只有觉得很空心~这样的事情只会越来越多,请问实质做法?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4-14 23:00:00
邱这才像法务部长该讲的话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04-14 23:00:00
快!公投救诈欺犯 手牵手护诈欺犯
作者: VDSL (PG家长指引)   2016-04-14 23:01:00
中共早在北京笑了,国民屎袋奋力演出,上哪找啦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6-04-14 23:01:00
我想到一句话 最适合台湾了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4-14 23:01:00
呵呵 楼上水准就这样 又不是说把人拉回来就不判了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4-14 23:02:00
对方提出可信证据 按照程序引渡有何不可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4-14 23:02:00
蛆蛆唯一会做的是乔姿势让中国干的更爽吧蛆其实比妓女还不如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4-14 23:04:00
反正他们的逻辑就是有罪推定 私刑理论 跟一般人认知不太一样
作者: VDSL (PG家长指引)   2016-04-14 23:04:00
这次应该办征文哦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4-14 23:06:00
蛆蛆最爱讲法律 讲太阳花暴民 碰到中国 程序又不重要了 到底怎样才是理忙滥情
楼主: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4-14 23:11:00
奇怪了 这些9.2最爱讲法了 我真是不懂这些人 不过不懂也好 懂了我大概要去看医生了吧
作者: slamdunk1024 (尧曰)   2016-04-14 23:15:00
脑残吱只会 牵手护呆丸和痛骂9.2 其他事都无所谓反正上头讲些乍看很有尊严的屁话就会高潮了至于结果如何 不重要 反正都是9.2的错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4-14 23:17:00
邱太三的说法跟罗茔雪其实差别不大
作者: slamdunk1024 (尧曰)   2016-04-14 23:18:00
怎么不大 一个蓝一个绿 差别大的很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4-14 23:20:00
台湾"仍有管辖权",意思就是大陆有优先管辖权,台湾次之
作者: w76530   2016-04-14 23:21:00
这话如果是kmt讲在八卦一定瞬间嘘爆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4-14 23:23:00
这边的仍是这样解释的吗? 中文怎么学的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4-14 23:23:00
至于"非法逮捕",驱逐外国人是肯尼亚政府权力,中共只会在他的延伸领土航空器内接受逮捕,也不会有非法逮捕问题
作者: clifflee (亚尔萨斯)   2016-04-14 23:24:00
优先你妈啦,最底线也是双方皆有平等宣称管辖权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4-14 23:24:00
难道他们是自愿进入飞机?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4-14 23:25:00
那请绿委问邱太三大陆有无管辖权哦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4-14 23:25:00
他自愿进入中国延伸领土的航空器给人家抓?开玩笑逆!?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4-14 23:26:00
肯尼亚驱逐不受欢迎的外国人需要外国人自愿吗?你要外人离开你家,需要他自愿吗
楼主: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4-14 23:28:00
我看他不是脑补 他是不识字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4-14 23:32:00
另外请绿委问邱太三,我们刑法管辖权是以什么为优先
作者: diaw (diaw)   2016-04-14 23:32:00
实务上数字版已有人说,最高法院曾判海外诈欺犯可以有管辖权!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4-14 23:33:00
未来的法务部长,应该会知道什么是法治
作者: diaw (diaw)   2016-04-14 23:36:00
肯尼亚案是去年就开始的,结果法务部长乔到至今,证据都没看到!!年晃正在追追说,去年肯尼亚和澳洲诈骗都遣返回台湾,但今年却..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4-14 23:42:00
楼上,这最多只能说对方不尊重你而已,但无违反国际刑事法原则
作者: diaw (diaw)   2016-04-14 23:48:00
之前可乔,现今不能,甚至证据都没有就被中共遣返+引渡(掳人)!所以外交部一开始反应很对阿!外交部:有违人权甚至触犯掳人罪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6-04-15 00:16:00
尊重个雕啦 机场一出关就可以抢人了 干肯尼亚屁事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4-15 05:53:00
昨天的正晶有法律小学堂,不懂的别在那里装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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