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g00004 (绝缘体)》之铭言:
: 昨天PO过..但是没有一个人可以有正确和明确的回答
: 在一个举例两个台湾人
: 一个台湾人在肯尼亚~国籍中华民国
: 一个台湾人在肯尼亚~国籍中华民国以及国籍美利坚合众国
: 而同时触犯了中国的刑法
: 被害是中国
: 但是在肯尼亚是无罪因为肯尼亚并无这样的法条
: 问题
: 请问这两个台湾人中国是否有权责抓人往中国审理?
: 有没有人有明确的答复啊?
这个问题很简单 是不行的
因为这是在第三国发生的事
要抓也要通报我国
保护我国人民在国外的人权
因为你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有多少
是诈骗有多少是无辜
因此为保护国人的权利 中国必须通报
并且有我国外交人员进行交涉
你哪知道中国对司法的严谨性有多少
司法是司法
主权是主权
是两回事
主权是要保护这些人的公平审判
要不然是不是中国随便罗织罪名
就可以把台湾人抓走?
你想想看 这种事都可能发生在你我身上
看看现在又不让这些人与我方
外交人员接触 他们是否有律师可辩护
都不知道
这根本是限制我国人民自由
根本违宪ok
这样台湾人就该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