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引渡到中国有何问题?

楼主: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6-04-12 15:02:28
※ 引述《cs2260cs (一拳超人)》之铭言:
: → angellll: 条文写的清清楚楚 欢迎继续跳针 然后我就继续问你 04/12 14:53
: → angellll: 条文看了没 04/12 14:53
: 犯罪地主义>>>>>>>远远大于你的协议,好吗,我想问,你干嘛拿层级比较低的协议,来
: 反对层级比较高的主义,你脑袋有问题?
你完全搞混了
这是两件事情 而且事情的顺序是有先后的
中国引用犯罪地者将犯人引渡回中国受审 优先没错
里面有台湾人涉及犯罪
因此台湾要透过中台打击犯罪协议 请求中国将台湾犯人
引渡回台湾受审
在菲律宾2011年事件之后
双方有"默契"在第三地的犯罪
沟通之后彼此将自己国人带回受审
"新闻讲成惯例 实际上就只是引渡前就完成双方同意的程序"
: ※ 编辑: cs2260cs (101.8.49.50), 04/12/2016 14:56:12
: → budalearning: 上政黑不要太激动 再来就是当你出现很大错误时 不 04/12 14:55
: → budalearning: 要转生气 因为这只会让你的ID提早报销 04/12 14:55
然后被这个家伙简化成
依据协议 中国就应该把台湾人交给台湾带回
事实是 双方要引渡 要经过双方同意才行
这件事情 中国很明显的就是不同意
作者: WTF55665566 (来乱的)   2016-04-12 15:06:00
奇怪那是台湾跟肯尼亚的事,关你支那屁事啊?肯尼亚也判无罪,你支那未审先判,未判先掳人这样还能凹喔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04-12 15:08:00
但你说的中台犯罪协议,只适用与中.台,并不适用于肯尼亚,肯尼亚比较是依国际上,犯罪地主义移送的WTF55665566,犯罪地在大陆,受害者也是在大陆,大陆为何不能办?
作者: ericcyc0194 (身轻如彦)   2016-04-12 15:10:00
~~~~~~~~以后9.2在世界上任何角落犯罪直接送中国~~~~~~~~~~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04-12 15:10:00
WTF55665566,肯尼亚判无罪,是因为肯尼亚无判决权,并不是没有犯罪好吗!
作者: ericcyc0194 (身轻如彦)   2016-04-12 15:11:00
~~~~~~~~~~~~~~结 案~~~~~~~~~~~~~
作者: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16-04-12 15:11:00
不用跟他讲了啦,他只会拼命说人家跳针。
作者: lulumic (噜噜米)   2016-04-12 16:19:00
那家伙不是来讲道理的,也没啥法务历练能跟人谈,只能用一些党同伐异的情绪性字眼来跳针挑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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