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是关于特赦阿扁,目前看到,最详尽分析的好文章,从法律面,政治面,历史面,国
际面,都有很棒的论述。
陈水扁,只要公开,开记者会,
向人民,忏悔,道歉。
特赦,是可行的。
cnt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409001470-260109
特赦阿扁是蔡英文的事
2008年11月11日,陈水扁被上手铐,他高举双手,大喊“政治迫害、台湾加油”。(陈麒
全摄)
高雄市议会民进党团昨日提案建议总统马英九特赦前总统陈水扁,而且此案迳付二读。高
雄市长陈菊对此表示“非常赞同”、“也这样期待”;并于昨日陪同准副总统陈建仁至陈
水扁住居探访。我国台湾医界联盟也公开呼吁特赦前总统陈水扁;陈水扁医疗小组副召集
人陈顺胜表示,陈水扁虽保外就医,但仍有重度忧郁症、睡眠呼吸中止症及骨质疏松症等
,可能危及性命。
另一方面,总统府人士表示,总统特赦是在个案判决确定后才会发生的问题,前总统陈水
扁所涉刑案仍有数案在审理,显然目前时机尚不合适。事实上,陈水扁已因涉及龙潭购地
收贿等案遭判刑定谳,合并应执行刑期20年,虽然尚有他案,但去年1月法务部已经核准
,让服刑中的陈水扁保外就医。
马总统是否应该实施特赦?首先必须厘清,“特赦”属于总统的宪法专属职权,系依宪法
第40条规定而来。“特赦”是总统对特定已受确定判决的刑事罪犯,免除执行刑罚。依据
赦免法第6条第1项规定,总统特赦的方式,由总统命令行政院,转令法务部研议,法务部
研议后陈报行政院,由总统颁布特赦令。特赦仅能免除特定罪犯刑罚之执行,也就是不用
再接受处罚或坐牢,但罪行在法律上未消灭,如再犯,会成为累犯。
我国行宪以来,已举行多次个案性特赦或全国性减刑。其中,以1990年5月,李登辉就职
第八任总统,同日签署美丽岛事件的特赦令,依法特赦9位美丽岛事件当事人,最令国际
瞩目。而以人权个案来说,则是陈水扁总统于2000年12月依照赦免法第3条,对拒服兵役
的宗教良心犯案、工运分子曾茂兴案实行特赦;以及2007年6月特赦“白米炸弹客”杨儒
门。特赦与减刑,虽然理由、对象各不相同,但维护人权的基本价值,却是一致。
“特赦”的程序相对较为简单,其宪政之立法意旨,乃政府对于偶蹈法网之罪犯,除危害
国家社会法益情节重大及怙恶不悛者外,特施宽典予使罪犯改过迁善的机会,一定程度上
,是肯定总统以国家之尊,彰显国家恩典,补救不健全法治的思考。当然,总统特赦权的
另外一个目的是在制衡司法,尤其可能出现司法不公的民意质疑之下,提供了一个补救的
法律制度。
其实,全世界特赦之例尚多,在美国,联邦宪法给予总统特赦各种罪犯的权力,由总统单
方面定夺,不但不能更改,就连任何民意机关国会和法庭也无权审查。美国总统之特赦权
只被用来安抚政治上的反叛活动,以恢复国家的安定。法国每五年新一届总统上任后的第
一个国庆节,总统都会宣布特赦;甚至连交通违规的罚款,总统也会大赦销帐。波兰在20
12年赦免境内上千名非法移民使之合法化。对岸中国大陆,也曾有过政治战犯特赦,如19
74年底,毛泽东对仍在服刑的293名战犯全部特赦。
至于对于前任总统的特赦案例,最著名的是,美国福特总统特赦尼克森总统。尽管有证据
表明前总统尼克森可能参与水门事件,但因继任总统福特给予无条件赦免。又如韩国金大
中总统在1997年底获选为韩国总统的同时,对于两位卸任且服刑的前任总统全斗焕与卢泰
愚的特赦。金大中展现化解对立,促进和解的胸襟。
从韩国、台湾与其他国家的经验,笔者在此提出以下五点思维说明不宜由马总统特赦陈水
扁:
一、陈水扁前总统以贪污罪犯入狱,一般认为,总统贪污危害国家社会属于情节重大;而
且审判期间并未汇回贪污赃款,恐与特赦是用来安抚政治上的反叛活动,以恢复国家安定
的期待不符。
二、“特赦”的程序虽然简易,但马总统任期不到两个月,未经深入评估,恐有粗糙之嫌
。所以,目前总统只能提出研议或下令主管部门审议,待520以后,新总统或可学习当年
李登辉就职总统时签署特赦令;或是效法法国每届总统上任后的第一个国庆日宣布特赦,
较为周延。
三、“特赦”旨在彰显国家恩典,补救不健全法治的思考。但是我国司法审判针对此案的
争议,是宪法赋予总统职权,到底是“实质影响力说”还是“法定职权说”?陈水扁犯罪
的事实基本上已由司法判决,同时司法审判本身尚属健全。所以,并不能以“政治因素”
认为这是政治和解的手段。
四、我国与美国都是宪法赋予总统特赦的权力,由总统单方面定夺,任何民意机关、国会
和法庭都无权审查。这是我国宪法第40条以及赦免法所规定,亦即赦免权系是专属总统之
职权,无论立法院或地方议会都无法经由决议而要求总统实施的。
五、至于医疗团体所提出的陈水扁病情严重,因此总统应予特赦。此乃牵涉监狱制度与医
疗单位的专业判断;目前陈前总统保外就医,居家治疗,应已顾及普遍的受刑人人权。如
果以前任总统特殊身分论断,恐非人权问题;而该进行修法让所有受刑人都能适用特赦。
当然,医师本于职责,保护对人类生命的最大尊重。对于病人,即使狱中的罪犯都应维护
他的生存权、身体的完整、身心的健康等基本人权;这是可以理解,为何在医疗上考量,
呼吁特赦陈总统。
其实,2015年5月蔡英文接受专访,针对当选后是否“特赦陈水扁”表示,仍须做司法研
究。她也表示,“国家特赦不是一个领导人的政治思维就可以决定的,会参考其他国家的
类似案例,最重要是顾及社会和谐。”蔡并直言“最大的原则,就是要让台湾社会不要再
在这个问题上对立”。如今蔡英文当选总统,520之后,她应从执政党的角度全面思考评
估,是否适合特赦陈水扁,而不是把球丢给马总统。
(作者为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