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nkj: 那罗莹雪执行死刑 免签怎么没被欧洲取消? 03/29 17:06
→ nnkj: dpp不承认九二共识 中国的生意会不会不见? 03/29 17:12
虽然说那是自己跟风把公约国内化立法
但有多少人去翻本文啊...
除了18岁以下未成年与孕妇之外,死刑随便啊...
《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第 六 条
一 人人皆有天赋之生存权。此种权利应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之生命不得无理剥夺。
二 凡未废除死刑之国家,非犯情节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时有效并与本公约规定及防
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不牴触之法律,不得科处死刑。死刑非依管辖法院终局判决,不
得执行。
三 生命之剥夺构成残害人群罪时,本公约缔约国公认本条不得认为授权任何缔约国以任
何方式减免其依防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规定所负之任何义务。
四 受死刑宣告者,有请求特赦或减刑之权。一切判处死刑之案件均得邀大赦、特赦或减
刑。
五 未满十八岁之人犯罪,不得判处死刑;怀胎妇女被判死刑,不得执行其刑。
六 本公约缔约国不得援引本条,而延缓或阻止死刑之废除。
(翻译:你要玩废死不要拿我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