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多年前“国是会议”就决议“乡镇市长官派”,因为台湾基层政治长年被派系把持,
主流意见认为官派可以解决恶质的地方自治,然而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过去国会民代的素质良莠不齐,主流意见也曾认为只要国会减半就可解决,但如今民代素
质大幅提升了吗?还是产生更多的问题?
台湾社会正因四个县市升格改制案,就乡镇市长官派引起讨论:
赞成官派者认为地方政治黑金问题严重,若改为官派后,可以节省人事支出、解决地方民
代黑金问题,有助于提升行政效率、加强国家竞争力
反对者批评升格改制的过程草率,可能造成区域发展失衡、二等国民和国家财政梦魇等问
题。如直接利害关系人的台南县等乡镇市长与代表,则连署要求所谓“落日条款”,即改
制直辖市之后仍暂时维持民选区长、区代表,并研拟退职金及转任区咨询委员等配套办法
。
然而,单靠取消基层选举改官派似难以解决黑金问题,甚至可能因更高度的中央集权、更
庞大的政治利益,而使黑金向上蔓延,却让地方政治民主参与付出代价。当所有地方社区
的发展与课题,全部转移到直辖市议会层级才能沟通与做决定时,对于我国民主政治与社
区发展难道不是一大危机?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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