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hosita (phosita)》之铭言:
: 今天听赵少康骂翁启惠骂得不亦乐乎,
: 阿请问一下,翁启惠是...犯了哪条法?
: 有规定翁女儿不能买股票吗?
: 就算是翁本人是皓鼎最大的股东,是犯了哪条法律?
: 自己研发,自己投资,这样是犯了哪条?
: 讲给我听听看。
: 一定要自己研发,然后送给国民党,让国民党赚,才是道理吗?
今天翁澄清(虎烂)完了之后 他犯的法可多了
2006年 他就已经是中研院长 而且还跟浩鼎有直接的技术转移关系
他完全可以认浩鼎的股票 我们的法令没有对研究人员这样苛刻
但是他的家人跟他 不可以"私下"认购有利益关系的股票
他必须遵守转移技术的公务员可以分到的比例
你觉得不犯法 也就是说 以后行政院长在规画都市计画
行政院长的小孩可以悲痛小时后玩过的土地即将变成大楼
心痛之下不小心拿出"父母赠与"的钱去先买下土地
然后不小心涨20倍吗?
这已经涉及利益输送了
而且不小心 解盲失败 院长还跳出来护航股票
目前看起来 她女儿铁定有在这段时间买卖股票的
在 750-400这段时间买卖涉及的不法是直接有公开规定的
公司大股东 如果有直接涉及第一手对公司营运有重大变动的消息
期间 在未公开前是不可以买卖股票的
有罪不等于没有涉及不法
但是变成被告 我看逃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