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umingHuang (连锁效应)》之铭言:
: 当然这次的事件执行面上,
: 相关单位罔顾人权,执法过当,
: 这没什么好护航的;
: 不过在网络上买卖公文这件事本身是违法的行为吧?
所谓的"违法行为",其实是讲不通的
这民众贩卖的文件本身就是个解密档案,再者,
魏民所取得文件的方式是透过再生.com这个贩售历史文物的商店,
若军方真的认定这是非法行为,理应往再生.com这个上游去追查
再者,魏民持有的文件若真的是非法行为,
军方更可以透过检察官开立搜索票,寻线上拍卖的联系方式,
取得魏民资料,迳行搜索。
但为什么军方不开立搜索票,而是私下进行?
很简单,就是军方也没有信心检察官会同意开立搜索票!
搜索本身就是对人民一种侵犯的司法行为,所以公权力在侵入人民财产时,
必须要有足够的说服力,来说服公权力可以入侵人民财产,
正因为这种公权力跟个人之间的权力不对称,所以搜索的行为是被控管的
你要有对方足够的犯罪事实,让搜索可以取得犯罪物品的机率很高,
最好是可以因为搜索,而把对方定罪。这样才是搜索的目的跟权力义务。
现在重点是,检察官会开搜索票,让你去搜索一个已经解密的历史文物?
魏民持有这个文物是否属于犯罪行为还未可知,况且持有这种对社会没有
立即危害的东西,你要采取搜索方式取证,争议大得不得了。检察官开立搜索票,
去搜索的话,这检察官不被干死才怪。
: 何况这批公文本来就是要销毁的,
: 流入民间自然是违法的行为;
: 上游是违法的话,那下游的买卖自然也不合法?
这些公文"本来"就要被销毁?
我完全听不懂这种逻辑
那我反问,纳粹的搜索、迫害、集中营名单,在纳粹垮台前夕,
被希特勒下令全部销毁。但仍有很多文件被一些人士偷偷带出,
或是保留。这些文件也成为后来追查真凶,转型正义的重要史料!
这些史料,岂有"本来"就是要销毁的鬼话
这些文件,"本来"就不应该被销毁。能被偷偷带出,我们都要
大大感谢这些偷偷带出的人。让过去威权迫害的真像得以还原,
让过去被偷偷杀掉或是迫害的人,得以平反或赔偿
这些文件或许一般民众持有太可惜,最好的方式是国家档案局,
透过跟民众协调的方式取回,以便还原历史真相。
说这些没有被销毁的珍贵文件是赃物,简直笑死人
要帮那些真凶讲话也不要那么不掩饰....
: 还是民众可以一句 "我不知道" 就没有法律责任?
: 单纯问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