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所以私自买卖交易公文到底有没有违法?

楼主: yisdl   2016-03-08 10:50:57
※ 引述《YumingHuang (连锁效应)》之铭言:
: 当然这次的事件执行面上,
: 相关单位罔顾人权,执法过当,
: 这没什么好护航的;
: 不过在网络上买卖公文这件事本身是违法的行为吧?
所谓的"违法行为",其实是讲不通的
这民众贩卖的文件本身就是个解密档案,再者,
魏民所取得文件的方式是透过再生.com这个贩售历史文物的商店,
若军方真的认定这是非法行为,理应往再生.com这个上游去追查
再者,魏民持有的文件若真的是非法行为,
军方更可以透过检察官开立搜索票,寻线上拍卖的联系方式,
取得魏民资料,迳行搜索。
但为什么军方不开立搜索票,而是私下进行?
很简单,就是军方也没有信心检察官会同意开立搜索票!
搜索本身就是对人民一种侵犯的司法行为,所以公权力在侵入人民财产时,
必须要有足够的说服力,来说服公权力可以入侵人民财产,
正因为这种公权力跟个人之间的权力不对称,所以搜索的行为是被控管的
你要有对方足够的犯罪事实,让搜索可以取得犯罪物品的机率很高,
最好是可以因为搜索,而把对方定罪。这样才是搜索的目的跟权力义务。
现在重点是,检察官会开搜索票,让你去搜索一个已经解密的历史文物?
魏民持有这个文物是否属于犯罪行为还未可知,况且持有这种对社会没有
立即危害的东西,你要采取搜索方式取证,争议大得不得了。检察官开立搜索票,
去搜索的话,这检察官不被干死才怪。
: 何况这批公文本来就是要销毁的,
: 流入民间自然是违法的行为;
: 上游是违法的话,那下游的买卖自然也不合法?
这些公文"本来"就要被销毁?
我完全听不懂这种逻辑
那我反问,纳粹的搜索、迫害、集中营名单,在纳粹垮台前夕,
被希特勒下令全部销毁。但仍有很多文件被一些人士偷偷带出,
或是保留。这些文件也成为后来追查真凶,转型正义的重要史料!
这些史料,岂有"本来"就是要销毁的鬼话
这些文件,"本来"就不应该被销毁。能被偷偷带出,我们都要
大大感谢这些偷偷带出的人。让过去威权迫害的真像得以还原,
让过去被偷偷杀掉或是迫害的人,得以平反或赔偿
这些文件或许一般民众持有太可惜,最好的方式是国家档案局,
透过跟民众协调的方式取回,以便还原历史真相。
说这些没有被销毁的珍贵文件是赃物,简直笑死人
要帮那些真凶讲话也不要那么不掩饰....
: 还是民众可以一句 "我不知道" 就没有法律责任?
: 单纯问一下,谢谢
作者: chewie (北极熊)   2016-03-08 10:53:00
现在搜索票还要法官签署吧?
楼主: yisdl   2016-03-08 10:54:00
若要法官签署 那法官更不敢开搜索票去搜索这个文件了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3-08 10:55:00
我是觉得有没有触法是一件事 执法就出了大问题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3-08 10:55:00
这只是公文 称不上什史料
作者: YumingHuang (痴肥绝对)   2016-03-08 10:56:00
被销毁的原因是时间过久所以要被销毁,不然退一百步说,公文也没理由流入民间啊!
作者: fallheart (快丢我水球阿)   2016-03-08 10:58:00
显现出军人才不鸟程序正义
作者: carter7013 (carter)   2016-03-08 11:05:00
流入民间就算犯罪了吗ㄧ堆法盲还硬要帮国军辩护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6-03-08 11:08:00
搜索票是要法院声请的这起事件不复杂,找个刑法老师问问就知道问题在哪了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话)   2016-03-08 11:09:00
..别说公文了,过往私人信件跟日记都能是史料...3k反串?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6-03-08 11:11:00
3K怎么了?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话)   2016-03-08 11:11:00
这几天一堆拿着"个案""实务"在嘴的自称律师或警界在辩好像放上"实务"两字就可以程序违法了一样...3k指的是4楼.......
作者: YumingHuang (痴肥绝对)   2016-03-08 11:12:00
那公文可以拿来当私人财产有法源吗?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6-03-08 11:14:00
我知道,只是觉得3k最近的论述有失平时水准
作者: swpoker (swpoker)   2016-03-08 11:14:00
你不能因为别人犯法所以自己就可以不需要守法
作者: YumingHuang (痴肥绝对)   2016-03-08 11:14:00
要当史料我觉得你拿去公开或干嘛大家一起看也还好,当作私人财产就有点怪怪的?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话)   2016-03-08 11:18:00
公文这块要看规定吧?公文也有很多种..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11:18:00
重点是最后还要私下塞15000 真的怎样说都站不住脚啦XD去超商这样偷偷干是哪招 八成也没有出纳纪录
作者: vdkl (阿欢)   2016-03-08 11:24:00
魏收了15000 签了切结书 你觉得他还会被函送吗? 奖励金?笑
作者: YumingHuang (痴肥绝对)   2016-03-08 11:24:00
有"过期公文交易法" 这种东西吗?要卖也是政府先释出才合理吧?或是你弄一个"史料维护法"出来来保护史料也好。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11:27:00
整件事情就很简单 三个层面 第一个是怀疑这东西的流通正确做法也应该是找卖家 第二个是魏先生有没有触法之嫌这个就不用再多说了 最后一个是宪令部的程序为何我看到的就是宪令部从头错到尾啊 便宜行事不说 还想塞钱摸头 最后爆出来才赴检 宪令部哪个地方站得住脚?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6-03-08 11:31:00
魏先生不起诉的机率很大,因为那不是机密文件,且也无法证明藏匿文件的人是他,更无法证明他知道文件是赃物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6-03-08 11:39:00
我比较有兴趣会不会成立国(防部)赔
作者: ooyy (潜藏)   2016-03-08 11:42:00
敢开搜索票的检察官我马上用白色恐怖帮凶喷死他!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3-08 11:42:00
就是没有足够的证据 才没有勇气去找检察官开搜索票啊为什么昨天一堆立委能打脸 就是这个行动本身有多莽撞愚蠢军方连内容是什么都不知道(他们自己说的) 就跑去搜索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11:43:00
真的是爽死一堆DPP新科立委 这么肥的经验值谁不赚啊XD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6-03-08 11:43:00
内容不知道的这么大阵仗了 如果真的是重大机密我看人间蒸发都不意外了...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3-08 11:44:00
今天退一万步 假设那真的是机密公文 还是国防安全的机密你走那个流程一样会被电翻 这是法治国家的运作的规则跟据魏姓民众的说法 发奖金还附带要签切结书喔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6-03-08 11:47:00
司法警察主动调查必须立刻报告检察官,光这点没做就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3-08 11:47:00
如果认为程序没问题合法 那签个屁切结书 而奖金又与程序何干连淡水那个废咖都能电一下 白痴都知道出了多大问题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6-03-08 11:48:00
等着要被电了,还无票搜索民宅......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6-03-08 11:48:00
https://disp.cc/b/163-9hIR徐国勇已经完整示范了国防部只能被电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6-03-08 11:54:00
徐国勇干得真的很漂亮,知道部长这种政务官不会去记,就找考过高考的事务官次长来背法条
作者: YumingHuang (痴肥绝对)   2016-03-08 12:06:00
为什么会有赃物十年之后失去所有权的法律?当初立法考量的点是什么呢?好奇问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3-08 12:07:00
侦查阶段只要有合理怀疑,开搜索票不难,如果犯罪事证已经明确,反而没搜索必要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3-08 12:08:00
噗哧 就有人连不难的搜索票都不敢开啊 笑死犯罪事证明确要不要取得跟保全证据 就不用搜索?为了护航什么唬烂都可以说出来 不过就是没去找检察官啦笑笑
作者: wht810090 (娶妻当如加藤惠)   2016-03-08 12:11:00
一群DPP新旧立委在这个案子狂刷经验值XDD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12:15:00
犯罪事证已经明确?明确在哪里啊XDD不要自己先偷渡概念好嘛
作者: YumingHuang (痴肥绝对)   2016-03-08 12:15:00
而且若是平常的珠宝项链无法辨识主人就算了,公文会无法辨识是国家的吗?
作者: wht810090 (娶妻当如加藤惠)   2016-03-08 12:17:00
应该先去追那个拍卖网站 查这些公文是谁流出来的啊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12:17:00
Yu你讲的是另一个层面 但不是都已经踩线了才在抱怨规则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3-08 12:18:00
那就开搜索票啊 不去开搜索票就先错了 这就叫程序正义问题就跟你说今天就算是国防机密 搜索的是警察 那流程一样会被骂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12:19:00
最好笑的是弄到大条了才报检察官是哪招啦XDD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3-08 12:19:00
本来还打算用钱搓掉 笑死了XDDD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12:20:00
可能法务部在美国吧 然后自己游泳游过去这样15000是要先上报中央二级机关才有的喔 结果部长被一问三不知 这不只是想搓掉 还想陷上级于不义耶XD
作者: wht810090 (娶妻当如加藤惠)   2016-03-08 12:26:00
没经过上级核准就签发奖励金 而且还是给他们口中的刑事嫌疑人 这谎言漏洞百出还有人信
楼主: yisdl   2016-03-08 12:35:00
最好是搜索票想开就开 你要开必须要罪够大 嫌疑够大才能宪兵就是没勇气申请票 才直接押人检察官不会为了一个过期无机密的文件开票让你搜 何况这个有政治问题 检察官更不敢开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3-08 13:01:00
宪兵不是事先就知道魏男住址,临时才知道地址,使用同意搜索很正常过不过期有无机密,都要侦查后才知道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13:05:00
临时才知道地址就可以搜索XDDDDDDDDDDD 再抝嘛
楼主: yisdl   2016-03-08 13:06:00
最好事先不知 宪兵可以跟魏男约面交 就能取得姓名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3-08 13:06:00
国家公文被网络贩卖,可合理怀疑赃物及泄密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3-08 13:06:00
护航护成那样 都不担心被做成签名档喔XDDDD 超好笑
作者: trillian (真的好迷惑Q_Q)   2016-03-08 13:06:00
这耻力太强 赞叹
楼主: yisdl   2016-03-08 13:07:00
这个不需要经过侦察 国防部自己都自己 还侦察个屁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13:07:00
奇怪耶 找卖家不是更快嘛 国军是不是都没脑子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3-08 13:07:00
真的永远不用担心找不到酸九点二的素材 他们会努力贡献XDD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3-08 13:09:00
国防部就是扣了公文才知解密时间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3-08 13:09:00
自认法律上站得住脚就去开搜索票啊 结果把人骗出来又威胁XD
楼主: yisdl   2016-03-08 13:09:00
是赃物就去申请搜索啊 看法院给不给你过假赛 公文在网络卖场就有 上面就有时间可查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13:11:00
扣了公文才知道解密时间XDDDD 这种智商真的很可怕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3-08 13:11:00
匪谍案检举人资料应该仍有保密需要
楼主: yisdl   2016-03-08 13:11:00
这种历史文件 非旦构不成赃物罪 而且国家会感激你良善保存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3-08 13:12:00
对啊 保护加害者... 就跟你解密了吼XDDDDDDDDDDD现在就是两种说法 一种知道内容一种不知道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13:12:00
继续装睡嘛 人家讲几百次解密了继续没听到嘛
楼主: yisdl   2016-03-08 13:12:00
已经是解密的文件了 还有啥鬼保密需要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13:13:00
你觉得有保密需要 问题是国防部法务部打你脸啦 不需要啊
楼主: yisdl   2016-03-08 13:13:00
就解密文件了还在讲保密必要 你taiwan009是啥层级官员?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3-08 13:13:00
自己挖这种蠢坑就很不应该 这么蠢的坑还要护航真的是(笑哭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13:14:00
是你专业 还是法务部专业XD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3-08 13:15:00
不敢申请搜索票就洗洗睡啦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3-08 13:16:00
国防部讲的解密属国家机密保护法范围
楼主: yisdl   2016-03-08 13:16:00
退一万步讲 即便违反个资法 也没有任何搜索的理由根本就是国防部内有人怕文件曝光 想要取回销毁
作者: Ec73Iwai (( ̄□ ̄|||)a)   2016-03-08 13:17:00
所以你觉得法务部没你专业囉?是这样吗XD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3-08 13:18:00
不用在那边偷换概念啦 你要站得住脚就是要去弄搜索票啦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3-08 13:18:00
你的户政资料,不属于国家机密,但他人不能无故泄漏
楼主: yisdl   2016-03-08 13:20:00
违反个资法也毫无搜索的理由 更何况宪兵不是用违反个资去办你要帮护航 都不看自己护航对象的办事原因吗?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6-03-08 13:24:00
可以证明军方犯罪的公文,可以是机密保护的对象?这逻辑如果成立,国家机器岂不是可以合法迫害人民?而这种行为,过去半个世纪有个名词,就叫白色恐怖真心希望护航者可以不用再活在威权底下了
作者: rant (拎杯老江湖)   2016-03-08 13:30:00
逻辑清楚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3-08 13:32:00
检举人身分不该保密吗除非有特别因素,否则检举人身分不能外露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3-08 13:34:00
就跟你说解密了吼 你要聊道德层面是不是? 聊这个更爽喔
作者: thomaspig (沈猪)   2016-03-08 13:34:00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3-08 13:36:00
所以只要不是国家机密保护法的机密,检举人身分就可以曝光?
楼主: yisdl   2016-03-08 13:40:00
检举人即便要保密 也不是用国防部现在这种作法而是该向警方或检察官检举 让检调去启动法律程序再者 这是65年前的检举函 有没有受个资法保障都还是问题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3-08 13:43:00
不要跟他聊法律 他要聊道德你就陪他聊道德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16-03-08 16:00:00
进国家档案馆只会永不见天日吧、应该上传po网、让档案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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