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55762097929759&id=100004879216262
严正抗议:金管会正式预告开放中国散户买基金,318可生效跨越服贸红线
过去两年来,经民连一直紧盯马政府对中经贸开放,虽然,马政府一再以行政命令(基于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空白授权),对中国开放“服贸协议”未规定的项目,但是对于写入“
服贸协议”的开放项目,受限于立法院“服贸协议审查完成前,不得启动生效条款”的决
议与王金平前院长“先立法,再审查”的承诺,马政府一直不敢有动作。
但是,金管会2/26发布,3/3刊登行政院公报的修正“大陆地区投资人来台从事证
券投资及期货交易管理办法”草案预告,如果生效,将要正式跨越服贸红线。其中,开放
中国散户(自然人)买卖台股基金的规定,明明就是服贸协议“台湾方面金融服务部门的
开放承诺”中的“积极研议大陆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投资台湾资本市场”项目,立法院没
通过服贸协议,金管会怎么可以违反国会决议偷跑?这次法规修正,还放宽中资在台企业
炒作台股,对于中国资金汇入台湾投资“未办理新台币结汇的外币计价基金”更是“无上
限”全面弃守监管措施。
这个公告的预告期间3/17届满,318运动两周年时就可以公告生效,这也可能是马
卸任前九项暴冲政策第一个“达阵”的,请大家去函金管会表达抗议与反对,也请时代力
量与民进党的立法委员(特别是财政委员会委员)明确向金管会举红牌。
金管会“法规草案预告论坛”网页http://law.fsc.gov.tw/law/DraftOpinion.aspx?i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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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2039/ch04/type3/gov36
/num7/Eg.htm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中华民国105年2月26日
金管证券字第1050006374号
主 旨:预告修正“大陆地区投资人来台从事证券投资及期货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依 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项准用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
公告事项:
一、修正机关: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管会)。
二、修正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三项。
三、旨揭法规修正草案总说明及条文对照表详如附件。本案另载于金管会“主管法规整合
查询系统”网站之“法规草案预告论坛”网页
(网址:http://law.fsc.gov.tw/law/DraftForum.aspx)。
四、对于本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请于本公告刊登公报翌日起十四日内于前
开“法规草案预告论坛”陈述意见或洽询:
(一) 承办单位:金管会证券期货局。
(二) 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1段85号。
(三) 电话:(02)27747170。
(四) 传真:(02)87734146。
主任委员 王俪玲
看样子马水母的暴冲政策第一个要达阵的就是这件囉! 帮高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