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贩卖公文谋利,不透露来源,这叫转型正义?

楼主: acln0816   2016-03-06 23:38:48
※ 引述《pinkkate (笑笑猫~)》之铭言:
: ※ 引述《Qmmmmmmmm (雷蚕宝宝)》之铭言:
: : 二二八才过一个礼拜。
: : 上个礼拜大家说,没有真相,哪来的正义!
: : 可是呢,现在有人竟然把那个时代的相关文件拿来贩卖!
: : 难道把公文泄漏出来图利的人,不须被究责吗?
: 都知道是“那个时代”的文件
: 贩卖那些文件,我是不知道犯哪条法耶?
: 军方给的解释是“赃物罪”....问题是被偷者是谁?
: 可以说一下那个军方单位报案了吗?
: 另一个“妨碍秘密罪”也不成立
: 因为妨害秘密罪,是指以不正当的方法侵犯第三者隐私
: 或非法窃听知悉他人之秘密
: 但原案主的资料当初也是买来的,就没有这个问题....
: 更别说
: 老话一句:“如果觉得对方是犯罪,为什么愿意给一万五当奖金?”
: : 那个泄漏的源头可能也是白色恐怖的帮凶,
: : 而贩卖的人不愿透露其来源,亦是为其掩盖罪行的共犯!
: : 但现在的矛头反而指向了协助追查真相的宪兵单位,
: : 唉,公理何在?
: 其实就算那份公文真的是透过窃盗、偷听等手段得来的
: 这件事情还是会闹很大,因为违反诉讼法最基本最基本的
: “在没检察官搜索票授权下,进行搜索”
: 如果蓝蓝们同意这件事情发生....
: 那后果是非常非常非常严重的!!
: 因为那表示之后宪兵可以随便就到任何人家敲门
: 说你通匪、泄密之类,搜索你家。甚至把你带回去侦讯。
: 最后再逼你签个“自愿被搜索切结书”就好
: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蓝蓝,敢在这种对错立判的议题进行护航
: 话说回来~我真心觉得,你退选板主太可惜了!
: 以现在板上蓝绿架构,理论上最后会选出
: 两个立场绿板主、一个立场蓝板主
: 但在这个议题上还护航军方,理论上可以吸到最纯粹的蓝票
: 蓝板众理论上看到你如此忠诚,会集中投给你
: 真心觉得你若当初有选下去,应该十之八九会选上...
帮你补充一下
就像我前面文章PO的一样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7268792.A.988.html
请参考
就算依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
下列各员为司法警察,应受检察官及司法警察官之命令,侦查犯罪:
一、警察。
二、宪兵。
三、依法令关于特定事项,得行司法警察之职权者。
司法警察知有犯罪嫌疑者,应即开始调查,并将调查之情形报告该管检察
官及司法警察官。
实施前项调查有必要时,得封锁犯罪现场,并为即时之勘察。
宪兵队纵然可以先去“调查”再报检察官及司法警察官
但这个“调查”没有包括到去犯罪嫌疑人的家中
请他签个“自愿受搜索同意书”后
把东西拿走给个“扣押物品证明”好吗?
宪兵队的这些行为都已经是属于“搜索”的范围了
“搜索”就是要听从检察官的指挥
不是警察自己想干嘛就干嘛
也是为什么国防部还在那边硬凹是“蒐证”而不是“搜索”
根本就是他妈的把大家当白痴
也所以我之前对民进党已经有过半席次还在那边拖拖拉拉的很不满
还一堆民进党支持者在那边说急什么?
等上任 等立委就职 等520...
他妈的现在就看到苦果了吧
再等下去国民党就回来了好吗?
补个干
作者: heybear (heybear)   2016-03-07 07: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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