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柯文哲真的是不想选下一届了

楼主: a1223356 (京)   2016-02-27 11:00:45
※ 引述《ZOTA15 (爵!!!!士!!!鼓!! )》之铭言:
: P.S大家一直在讨论的违停事情
: 当初如果通过监视器摄影就绝对没问题了
: 再有隐私疑虑,用线圈感应触发摄影也可以啊
: 再不然设立一个牌子,“此路段有红线停车摄影”
: 绝对也有吓阻作用
说到监视器摄影,我还记得当初吵的沸沸扬扬,然后有一个蛆蛆法官投书苹果日报骂柯(
我忘记标题了,有人记得的话可以帮忙我提供连结吗?)
内容大致上是这样,开头基本上要先嘲笑柯几句,这模式大家也很习惯了,就是蛆蛆开头
崩溃法。
然后开始说故事,就是警方透过警车上的监视器,发现有人违停,接着开单,好像是总共
罚了三个车主的样子,还有发现违规闯红灯之类的,详细我也忘了。
该法官很聪明,他明明也看到违法,但是他就基于隐私权,然后得意洋洋的说自己就是不
给他定罪,全部驳回,还把警方骂了一顿,说监视器的录影不能当作证据,最后再骂柯没
有法治之类的崩溃作结。
我还记得那时候我充分理解什么叫作“法匠”,估计警车的摄影若那天拍到有人撞死人肇
事逃逸,也能基于隐私权而不能当作证据是吧?
台湾司法就是充斥着这种人,司法才会充满恐龙法官。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6-02-27 11:01:00
可是毒树果实理论呢?那个法官也不能说全错
作者: ZOTA15 (爵!!!!士!!!鼓!! )   2016-02-27 11:08:00
每次提到监视器就很好笑,一堆店门口装监视器对着人行道,人来人往被照,都没有人说侵犯隐私,现在要开单就说侵犯隐私
作者: nike00000000 (总动员的进步,提升人类S)   2016-02-27 11:09:00
那法官没错 若要推行得先修法 ( 我是不反对在违规热点上使用监视器取缔就是... )
作者: ZOTA15 (爵!!!!士!!!鼓!! )   2016-02-27 11:09:00
还有常常会在路边看到“此地录影,乱丢垃圾报警”,怎么没人说侵犯隐私
作者: bob120400 (花满楼)   2016-02-27 11:10:00
可是为什么台中可以用?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2-27 11:12:00
台中有黑道你敢嘴?
作者: nike00000000 (总动员的进步,提升人类S)   2016-02-27 11:14:00
( 台中具体情况 不太清楚 平常也没在关心 ... @@ )
作者: yukijenny   2016-02-27 11:28:00
台湾法律并非以德为基础,只是因为留德老师多,况且刑诉领域中留美的也不少,所以并没有说引用美判例就不宜的观点,而且刑诉也有毒树果实的例外规定,不是像你说得完全无调整弹性况且毒树果实目的是在限制警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滥权,终归也是要保护人权,江国庆案就是血淋淋得的教训了
作者: skyeyskald (skyeyskald)   2016-02-27 11:57:00
http://goo.gl/FaS82e新闻:网络传闻是真的!国道监视器会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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