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绿拟修法228有不同见解要罚

楼主: sincsnow (sincsnow)   2016-02-25 10:06:59
新闻网址: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225001277-260401
新闻来源︰中时电子报
新闻内容︰绿委陈其迈提案拟修法,凡扭曲或粉饰二二八历史真相或或“羞辱受难者人性尊严”之人
,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元豪今(25)日投书《中国时报》时
论广场指出,此举恐怕沦为民进党丑化与清算的工具。
廖元豪指出,二二八事件的每个细节尚无盖棺定论,若有历史研究者对二二八事件的发生
原因、死亡人数等有不同认定,是否就构成了“扭曲”?如何区分合理的“不同认定”与
刻意的“粉饰扭曲”?
对于二二八事件的调查,廖元豪表示由二二八基金会与相关单位的调查下,有了官方的报
告。但这些官方报告,仍处于“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的情况,但即使有了“官定报
告”,有无法强迫每个人都相信,若有异议者将之处罚。
廖元豪认为,对同样一个政策、政治人物,或是公共事件,大家都有南辕北辙的看法。这
样“不同观点”的社会,还能够共存共荣,就是因为我们还相信言论自由,但倘若看法与
官方不同的话,就变成“粉饰扭曲”,岂不人人噤声、让人害怕。
廖元豪提到,对于“羞辱受难者人性尊严”,在现行法下本来就有诽谤、公然侮辱等规定
,为何还要制定更严苛的法律?此举让人对提议者的动机产生怀疑,不知是真的在乎受害
者,抑或是在挑起政治对立?
附注︰此法立意极好。待此法通过之后,凡所有与本法见解不同之人,皆可判处徒刑。
如此世上,再无第二种版本之见解,自可定标准为一尊,人人奉行如仪,实现
公平正义的世界。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6-02-25 10:08:00
印象中是2012年提出的
作者: Royalweger (绝代之狂)   2016-02-25 10:10:00
这标题真有水准
作者: appledavid (新三宝:香蕉 鹿茸 太阳饼)   2016-02-25 10:10:00
绿真有一群猪队友虽然我认为他是参考纳粹的案例来提出的
作者: luckymore (毛毛的)   2016-02-25 10:15:00
这标题根本想误导 脸书下一堆__在骂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02-25 10:16:00
民进党说死亡人数有1万人,如果我说9999人要被关
作者: a1372213822 (鸭子)   2016-02-25 10:17:00
不会,要凭法官自由心证
作者: twsoriano (卡位)   2016-02-25 10:18:00
文成武德 仁义英明 泽被苍生 千秋万载 一统江湖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6-02-25 10:18:00
的确啦,这法在德国也有类似争议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2-25 10:18:00
英女王真是文武双全 统一全世界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6-02-25 10:19:00
这种法案不会过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6-02-25 10:20:00
这法就是箝制言论自由了
作者: twsoriano (卡位)   2016-02-25 10:20:00
德国那个结构主义大本营本来就是一堆歪法以追求自由的角度来看的话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6-02-25 10:23:00
陈其迈不知道下次是不是也立法,对阿扁的贪污案不得有其他看法! 陈其迈要不要先解释他爸的相关案件呢!-_-
作者: pups914702 (想不起帐号由来)   2016-02-25 10:24:00
不就一堆人什么都想学德国,立法院,绿电,转型正义
作者: danny0127 (哈哈)   2016-02-25 10:30:00
干什么又来了,烦不烦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6-02-25 10:30:00
这篇新闻标题就是真的扭曲
作者: dasfriedrich (天行健)   2016-02-25 10:44:00
这个时候又忘记言论自由的大原则,郑南榕地下有知一定暴怒的。
作者: dehard (dehard)   2016-02-25 10:46:00
给民进党绝对过半真的是好事吗....真的希望别让我后悔中时会扭曲是一定的 但这种案跟本连提都不该提历史本来就会每个人都有自已解读的观点 要学老共那玩法请游去对岸 别在回来了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6-02-25 10:52:00
不需要做到这样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6-02-25 10:54:00
你可以有自己的评价啊 但如果扭曲事实就要判刑历史事实跟评价分不出来吗?前几天的酸辣汤说 本省外省互砍 很明显就是在唬烂更正 本省人''屠杀''外省人?
作者: jayfeng (杰奉)   2016-02-25 11:00:00
未看先猜标题杀人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2-25 11:02:00
标题杀人 立法228跟民进党不同调 要罚 呵呵...dpp好棒棒阿立委刚就任 一下国父一下228还5年以下 好重的罚 吓死我了
作者: dasfriedrich (天行健)   2016-02-25 11:09:00
算了,陈唐山又不是没骂过新加坡“鼻屎大的国家”这种话?这类人眼界与心胸都还不够开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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