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址: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225001277-260401
新闻来源︰中时电子报
新闻内容︰绿委陈其迈提案拟修法,凡扭曲或粉饰二二八历史真相或或“羞辱受难者人性尊严”之人
,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元豪今(25)日投书《中国时报》时
论广场指出,此举恐怕沦为民进党丑化与清算的工具。
廖元豪指出,二二八事件的每个细节尚无盖棺定论,若有历史研究者对二二八事件的发生
原因、死亡人数等有不同认定,是否就构成了“扭曲”?如何区分合理的“不同认定”与
刻意的“粉饰扭曲”?
对于二二八事件的调查,廖元豪表示由二二八基金会与相关单位的调查下,有了官方的报
告。但这些官方报告,仍处于“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的情况,但即使有了“官定报
告”,有无法强迫每个人都相信,若有异议者将之处罚。
廖元豪认为,对同样一个政策、政治人物,或是公共事件,大家都有南辕北辙的看法。这
样“不同观点”的社会,还能够共存共荣,就是因为我们还相信言论自由,但倘若看法与
官方不同的话,就变成“粉饰扭曲”,岂不人人噤声、让人害怕。
廖元豪提到,对于“羞辱受难者人性尊严”,在现行法下本来就有诽谤、公然侮辱等规定
,为何还要制定更严苛的法律?此举让人对提议者的动机产生怀疑,不知是真的在乎受害
者,抑或是在挑起政治对立?
附注︰此法立意极好。待此法通过之后,凡所有与本法见解不同之人,皆可判处徒刑。
如此世上,再无第二种版本之见解,自可定标准为一尊,人人奉行如仪,实现
公平正义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