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部长糗大了!劳动部政绩出自黄国昌之手
国家健全的制度的建立是要靠法律来维持运作。如果劳动部长陈雄文知道过去从劳委会到
劳动部的重要政绩包括《企业并购法》、《劳工诉讼补助办法》、《劳动三法》,许多法
律条文幕后都出自被他呛的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在中研院任职时,帮劳动部所撰写的,
他还敢大言不惭辣呛黄国昌说“你只是就法论法,只会读法律文字的一个人而已吗?法律
下最重要的是执行,徒法不足以自行!”?但这一幕反讽的荒缪剧,却真实在国会殿堂上
演。
时代力量主席也是新科立委黄国昌首次站上质询台,在其质询两个议题当中,其中一个是
有关2009年“就业保险法”所修订的“雇用安定措施”,到底有无被实行,陈雄文呛黄国
昌只懂法律条纹,当下黄国昌先是楞了一下,接着说,“你先不要动怒,可以回去问一下
部里的同仁,再来回答”。
事实上,黄国昌讲这句话是有深意的,除了他了解相关条文之外,也知道2009年“就业保
险法”所修订的“雇用安定措施”,无新假并未被实行。对于大老板无视条文中明示公司
董监事及监理人必须先减少红利收入,公司才能发布放无新假。对雇主而言,相关条文仅
是道德劝说,就业保险法当中的“雇用安定措施”根本没启动过,他在质询陈雄文时,是
要提醒他,过去一年无新假已经比同期高出20倍,但现行法律却拿雇主一点办法都没有,
结果没想部长那么生气,黄国昌说陈雄文所言,“相信社会自有正常的评价”。
扁马时代 劳动部政绩出自黄国昌之手
黄国昌敢如此打包票,是因为他从2004年到2012年间,陈菊担任劳委会主委时,就一直帮
劳委做事。在中研院任职期间,受劳委会劳资争议处邀请,帮劳委会甚至到后来更名为劳
动部,写过很多劳资争议法案,其中扁政府时代有劳资争议处理、二次金改之后,银行并
购所衍生的被并购银行,本来员工要怎么办?这其中牵涉到企业并购法第16条解释适用,
以及劳资争议处理,如何透过调解、协调以及雇主不当修理工会干部,让工会干部不敢行
使工会团结行为时的处置,因此他帮劳委会草拟《企业并购法》、《劳工诉讼补助办法》
相关法律条文,修订降低劳工诉讼保证金,把劳资争议个案式审查业务,交给法律扶助基
金会处理,以期达到客观公正的目标。
除此之外,在马政府时代提出的《劳动三法》当中的《工会法》、《团体协约法》及《劳
资争议处理法》,很多重要的制度,都是他帮劳委会设计,其中包括劳资争议处理当中的
劳工提出诉讼,劳工打官司“裁判费的减免比例”、降低劳工提出的担保金额、防止雇主
脱产等。
在劳资争议条文当中,由于现行调解制度很混乱,劳工面临调解问题,碰到很多困难,因
此他花很多时间调查研究。2010年他在中研院法学期刊发表论文,2011年还为此得到中研
院论文奖。
黄国昌说,从2004到2012年期间,他帮劳委会撰写法案也提供政策建议,不管是扁主政或
是马英九主政,他帮劳动会的动机,可以说色彩很鲜明都站在劳工这边,希望帮助劳工处
理相关劳资争议问题,降低劳工失业困顿无所依靠的最低帮忙。
因此那天他在质询时,听到陈雄文部长那番话,黄国昌坦言“其实心里蛮难过的”,因为
过去那么长时间,帮劳动部处里许多争议法律案,得以让政府部门、雇主与劳工有所依循
,怎会被说成只懂法律文,难道国家制度的建立,不是来自于那些法律条文的周延设想吗
?
时代力量下一步 争劳工权益三主张
黄国昌说,接下来,时代力量要在立院党团成立“劳工权益小组”,针对全面性不合理劳
动法令,进行盘点检讨与修正,该修法就去推动。在选举时,时代提出的劳动政策主张,
包括推出一日生活工资法的概念,取代台湾现在用最低工资法,希望用一个人维持最低生
活限度来制订劳工最低新资标准,这在国外已经有很多政党采用这种模式,提出劳工政策
。同时也要拿掉劳保投保薪资最高天花板43900元的级距,缩短年金保险制度差距,迈向
全盘齐一化的目标前进。最后则是要求政府公部门禁用派遣人员,用法律规范政府部门,
不得任用派遣劳工。
http://www.peoplenews.tw/news/8b847f42-a5ca-4aae-9dff-336060fe64dd
哎呀~双手一拍!新闻如果属实
可是要称赞一下黄国昌没有当场给这个什么烂部长难看
人家不只懂得读法
法还是他在幕后研拟的哩
这下子你这什么烂东西要不要下台?
还是在国会殿堂或开记者会道歉啊?
这个部长做到520都还嫌太久了点!
什么东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