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认同你的话。
当然违停是要被开单的,
但我们假设一个状况,如果下班后,要包店当回去给小孩子吃,
然后把车子停在路边,便当店门口,这很常见对吧,
包完,就走了。这过程会稍微妨碍到交通。
倘若不停店门口,附近的停车场在一公里处,
那么去停车,走到便当店,再走回去开车,这样一共要花
40分钟,原本只要5分钟的事情,变成40分钟,
这不符合生活品质原则,因此大部分,还是会违停,这是人之常情,
这边,谁敢说自己会花40分钟去停停车场的,不妨站出来讲。
※ 引述《AskWhat (问沙小......朋友)》之铭言:
: 路边不能停、
: 人行道不能停、
: 骑楼不能停,那还有哪里可以停?
: 那以后规定开店要自备停车场了.......
: 又或者禁止私人交通工具,包含机车、汽车.....
: 只能用大众交通工具......
: 以后政府官员配备的的公务车就是脚踏车....
: 先看看自己做不做得到....再来要求人民....
: 不是把全台湾的马路都画红线,就能解决违停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