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李桐豪对于组阁的看法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1-20 00:00:30
行政院长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首长....但我们又有总统,
所以,有人说我们是双首长制。
而原本我国宪法规定行政院长是总统提名,立法院要同意(阁揆同意权),才算数.....
依据双首长制的精神,行政院长会提名国会多数党的人来当,总统跟国会多数党同
一党,那总统就有实权,相反,总统跟国会多数党不同党,那就提名对方的人来当
行政院长,此时总统就会变成虚位总统。
但....自从N年前(懒得查)我国修宪后,立法院被拿走了阁揆同意权,行政院长任命
,只要听总统的就好,加上总统直选,具有民意,所以,有人又说我们修宪后变成
偏向总统制的双首长制,但却变成总统有权无责(因为有行政院长去担屎),而行政
院长有责无权(因为他是总统任命的,总统说啥,他就得干,不干就走人)。
所以,现在国会没有了阁揆同意权,说要多数党组阁,没这规定,也没这惯例,但
不是不行,不过,恐怕执行起来问题会更多。
造成国家空转不只,还产生更多乱象....
现阶段,应该由毛治国继续担任阁揆,以平稳过渡、看守政府才对....
否则,这四个月产生出来的国家乱象,应该马囧(国民党)全权负责,马囧已
经注定下台,如果连下台都要陷国家于混乱,将来这一乱帐,历史也是会记
在马囧头上的。
※ 引述《gustkai (葛凯)》之铭言:
: 以下是李桐豪委员1.17的脸书文章,不知乡民怎么看?
: 唉,又在玩政治!既然蔡英文主席不愿按照当初修宪双首长制的精神,2/1提名行政院长人
: 选,那么就建议马总统做如下处置:
: 1.立即接受毛院长单独辞职,而内阁团队于2/1总辞;
: 2.请吴敦义副总统与马总统随后于2/20共同请辞。
: 3.根据宪法增修条文:(A)第二条...副总统缺位时,总统应于三个月内提名候选人,由立
: 法院补选,继任至原任期届满为止。总统、副总统均缺位时,由行政院院长代行其职权,
: 并依本条第一项规定补选总统、副总统,继任至原任期届满为止,不适用宪法第四十九条
: 之有关规定。...(B)第三条...行政院院长辞职或出缺时,在总统未任命行政院院长前,由
: 行政院副院长暂行代理。...
: 4.依惯例,(A)2/19前旧内阁团队由张善政副院长代理院长,(B)张代院长于2/20-5/19再代
: 行总统职务,并继续领导过渡内阁(不用管副总统的任命,也来不及选总统啦)。
: 这样的安排, 张善政副院长可创先例由副院长代理院长及总统!至于即将面对的国际政经
: 风险,well,5/20留给蔡总统处理吧!只是届时国政会变成什么样子,只有老天知道!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6-01-20 00:01:00
最负责的做法就是快点滚蛋, 把政权交给新民意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6-01-20 00:04:00
马真的想建立体制 就辞职阿
作者: Afae (南悠一)   2016-01-20 02:12:00
问题出在马英九硬要多数党组阁吧!还有毛治国不想要看守马英九乖乖找个人去看守内阁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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