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订下最低薪资,保障了最低工作所得,让低收入者有一个最低,可以温饱的收入。
论点看起来很对,想不出那里错。
我也曾这么觉得。但Free to Choose这本书会告诉你,为何最低薪资制,是对低收入者的
伤害。
假如某国政府订下每月三万块的最低薪资。那代表什么。这代表假如有某人,他的工作技
能与知识,在社会上只值每月二万。在没有最低薪资的规定下,他或许还可以找到每月两
万的工作。
但在每月最低薪资三万的法律出现后,任何聘用他的雇主,等于要花两万雇用他的技能,
另外给他一万的慈善加给。也就是说每月三万的薪资,只有两万是用来换取他的服务,有
一万则没有任何对应的服务要求。
假如你是雇主,在最低薪资三万的规定下,你愿意花三万雇一个实际上只要两万就请得到
的人吗?
还是你要找货真价实,工作技能与知识有足足每月三万价值的人。
所以,最低薪资制一订下去,合理所得在最低薪资制以下的劳动人力就惨了。
作者以美国为例。这样的低收入族群,通常是国高中毕业,根本没什么专业技能就投入就
业市场的人。在最低薪资制的影响下,这个族群的失业率大增。
这些低收入族群失业后,投入黑道或是沉迷于酒精毒品,成为社会更大的负担。
这个例子明白的显示,试图以人为政策干预原本可以自由订价的劳动市场的状况。我们常
以为情况经过管制后会更好,但实情是,反而弄得更糟。
来源:
http://tinyurl.com/jn7d4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