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议题背景与分析
一、健康照护体系面临挑战
2018年,台湾老年人口比率预计将超过14%,迈入高龄社会。人口高龄化将导致医疗保健
支出不断增加,以2013年的卫生统计来看,台湾65岁以上高龄者约占12%的人口,却使用
了四成的健保费用。高龄社会对于健康照护体系的真实挑战在于,医疗保健支出不断上涨
,民众照护品质却不断下降,然而这无法单凭提高保费、扩大费基等提高医疗支出的手段
扭转。关键在于,我们需要积极擘划一个符合高龄社会需求的健康照护输送网络与照护模
式。
当前的问题在于社区健康照护能量薄弱、民众对基层照护体系的信任不足。一方面,过去
肩负社区健康照护的卫生所、公立医院等公共医疗体系的角色和功能逐渐弱化;另一方面
缺乏以强化社区基层医疗为导向的有效政策,“分级转诊”、“家庭医师制度”也因此沦
为仅止于道德劝说,无法具体有效地落实。
有效的社区健康照护网络和转诊制度,需要具备跨越不同医疗院所、甚至不同医疗区域的
健康照护资源整合与协调分工。因此,医疗体系的“水平与垂直整合”,需要中央与地方
卫生主管机关积极介入才可能成事。然而,目前却把它交给个别医院、个别医师,甚至是
交给病人来自行处理。这不但威胁民众照护品质,深化就医不平等,也伤害了整体医疗制
度的效率。而健康照护体系的问题更成为医疗品质无法提升、医疗人员劳动条件恶化等“
医疗崩坏”现象背后关键的根本原因。
二、健保缺失逐渐浮现
台湾健保制度实施近二十年,民众就医的可近性(Accessibility)已大幅改善,但若干
缺失亦已逐渐浮现,如医疗体系失衡、医疗过度商品化、财务危机及医疗品质有待改善等
。此外,近年来医疗纠纷增加、护理人力不足、医疗人员待遇等问题亦亟待解决。
从1996年至2013年的17年间,公部门医疗保健支出占整体医疗保健支出的比重下降了5.8%
,家庭自付费用占医疗保健支出比率上升了9.4%。同期间,民间医疗保健资本支出年增加
率达8.0%,政府部门仅为2%。但由于若干医疗项目具有强烈的外部性(externality),
个人(或个别群体)行为,将影响到全体国民的安全(如防疫、传染病防治等),是以公
部门医疗保健支出应适宜成长。
我国的全民医疗照顾是透过社会保险制度来推行,是以民众须按时缴纳保险费,若有欠费
发生,则会被“锁卡”而造成就医障碍。健保欠费弱势民众大抵维持在70万人左右,主管
单位虽借由各种舒缓方案,如保费补助、欠费协助等社会救助方式筛选不锁卡对象,但彼
等须提供相关证明以符解卡条件,而保险人亦需耗费大量人力查核,社会成本庞大,然仍
有不少民众未符解卡条件而不能立即就医。
健保制度下,血汗医院成为台湾医界存在已久的问题,在这样高工作强度的环境下,医事
人员在生理与心理上累积大量因过度劳动带来的疲惫感,国内外实证研究早已证明,连续
工时、跨夜值班对医护人员的心血管等健康机能有一定的伤害。而医事人员过劳绝对会影
响病人受到照护的品质。
此外,病人与医事人员双方的认知落差,导致医病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加,而欠缺有效
率且可被信任的医疗争议处理机制,更进一步恶化医病关系。
贰、 政策目标
一、 推动健康促进,深化国民保健意识,鼓励休闲运动产业与活力老化。?
二、 提高公部门医疗保健支出,以保障国民健康。
三、 打造社区健康照护管理中心,建构在地健康照护网络,提升社区医疗照护质量。
四、 进行医疗体系水平与垂直整合,推动“从社区到医院”的连续性全人照护健康体系
,以因应高龄社会。
五、 建构整合型的慢性病预防策略,减少长期照护需求。
六、 保障医事人员劳动条件,并确保病人安全。
七、 健保费之征收以综合所得税申报户为计费单位,依固定比率费率就源扣缴,以实现
公平正义。
八、 保障弱势民众就医权益,凡符合健保资格者,皆可凭证就医。
参、 具体主张
一、政府医疗保健支出合理成长,成长率不得低于GDP成长率。
随GDP成长率调整相关部门预算,但成长经费应适当分配至公共医疗体系、基层公卫人力
、预防保健、紧急医疗、防疫、社区复健、及弱势族群健康等项目,以增进基层照顾功能
和品质。
二、推动健康促进,鼓励民间参与,发展休闲产业
以法规制度强化对国民健康的维护是最具成本效益的健康促进策略,透过订定专法以规范
或减少不健康饮食的供给(例如税捐或价格介入),保障健康饮食的选择机会(例如补助
或补贴措施),确保饮食与营养资讯的透明化,同时制度性地推动饮食与营养教育,营造
正向健康的饮食文化。
在社区中导入营养卫生教育,从设置社区营养卫生教育示范点做起。示范点计画首要能充
实社区营养的专业人力,鼓励营养师走入社区,与卫生所、基层医疗和社区组织结盟,并
连结社区的健康促进或慢性病预防的各类相关计画。
同时,鼓励民众参与,加强自我照护或健康管理。创建健康回馈金机制,鼓励民众进行慢
性病筛检,将长期投入后,早期发现、早期治疗而节省的医疗费用等支出而获得的净回报
,提早于筛检行为完成时,回馈给参与者。以明确有效的诱因,改变民众的预防行为。
此外,奖励民间发展休闲运动产业,将观光休闲与健康促进进行整合,一方面促进产业发
展,一方面促进民众健康。并积极、全面推动活力老化,提升国民健康水准、压缩疾病期
间、降低医疗照护成本。
三、强化公共医疗体系,将卫生所转型为“社区健康照护管理中心”,打造在地健康照
护网络。
透过卫生所的转型与强化为“社区健康照护管理中心”,让台湾老人都能拥有专属的健康
照护管理团队。其主要任务有三:第一,在地健康照护资源的盘点、转介与连结。第二,
进行社区高龄者的“健康照护管理”,针对每一个高龄民众进行周全性健康需求评估与照
护管理。第三,提供预防性健康服务以及在地、即时、便利的医疗服务,同时提供24小时
健康照护咨询。强化社区为基础的健康照护能力,建立连续性的全人照护模式,重建社区
健康照护体系质量与信任。
“社区健康照护管理中心”也将成为整合医疗与长期照护资源的社区平台。对于行动不便
的老人、失能者,社区照护团队能够就近进行第一线的整合式评估与照护资源的整体规划
与执行。结合目前全民健保所涵盖的居家护理、药事服务等,进一步推动“居家医疗照护
”(日本称为“在宅医疗”),让健康照护人员能够直接到行动不便的长者家中提供更周
全的服务;并延伸至在宅安宁疗护。
全民健康保险应针对“社区健康照护管理中心”,发展相应的创新给付模式,并于发展阶
段辅以适当公务预算,并制定共同照护模式准则与资讯系统,确保民众在第一线的照护品
质,并大幅提升医疗体系的效率。
四、强化各县市健康照护资源的整合与协调,提供转诊与照护资源的转介。
在地健康照护网络的建立需要医疗院所之间的协调合作,其一方面有赖公开、透明而有效
的整合机制,另一方面则应依照地方条件与需求,发展适合在地的照护网络。
强化各地“社区健康照护管理中心”、卫生福利部立医院与县市卫生局的协调合作,有效
发挥“医疗网”的功能。透过中央与地方的合作,加强各县市健康照护资源的垂直与水平
整合,连结“社区健康照护管理中心”和各县市内、区域间的各级医疗院所以及长期照护
资源,有效建立地方照护网络,落实地方照护资源的协调,提升民众照护的品质与效率。
地方整合性照护网络的建立,将成为“社区健康照护管理中心”的后援,协调适当转介与
后送的医疗与社会照护资源,并建立相互之间的共同照护资讯平台。未来民众不再需要重
复就医、评估与检查,不再需要自行转诊、找关系求诊住院,或者焦虑地在复杂的照护市
场中寻觅。
五 、筹建国家级“高龄健康与照护研究中心”,发展高龄社会相关医疗政策与照护模式
的创新。
高龄化的挑战,直接威胁著健康照护体系的财务永续、照护品质以及效率等关键课题。其
中最为核心的任务,在于扭转照护输送模式,发展创新服务与政策。以高龄政策发展具有
丰硕成果的日本为例,其于2004年成立“国立高龄医学与老人学中心”(National Cente
r for Geriatrics and Gerontology), 透过地区医院的转型,结合医院、政策与社会
科学研究部门,作为创新照护服务模式发展的基地,除了进行高龄医学的研究,也以创新
的照护模式提供健康照护、教学等。
这除了需要投入适当的研发资源,也需要透过不同部门之间的整合合作才可能推动。因此
,透过筹建国家级的“高龄健康与照护研究中心”,结合临床、社区与政策研究,展开跨
学科与跨部门的研发、创新服务,将成为带动未来医疗再生的动能。
六、建构组织性筛检体系,与社区健康照护体系结合
导入组织性筛检体系,建立从登记、通知、服务、转介、筛检品质确保到成效评估改善的
系统性管理,并重整现有的癌症和慢性病筛检服务。将筛检结果与全民健保的疾病管理、
论质计酬相衔接扣连,可增强公卫与医疗的连结,落实早期预防的效果。
为达到慢性病早期预防的效果,必须建立一组健康平均余命相关指标群,包括:健康平均
余命、疾病负担、经济评估,筛检管理、疾病管理及照护品质等涵盖结构、过程与结果的
指标,以持续监测、评估和改善计画的成效。
慢性病治疗是一种计画性、预防性、持续性、以病人为中心的照护,包含慢性病筛检、疾
病管理、卫教和病人自我健康管理,必须与社区健康照护体系结合,引导基层医疗从治疗
转向预防。
七 、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体系,合理化医疗服务价格与分配
家庭责任医师体系应健全化,以保障民众都可接受到家庭责任医师所提供之可近、全人与
持续性之医疗保健服务,并改善偏远地区及重症医疗品质与极重症第一线照护。此外,医
疗机构间亦须进行垂直整合。
合理化医疗服务价格,且确保此服务价格能合理回馈至医事人员,是提高与维系医疗品质
的重要关键,此应从整体健保支付制度的改革做起。偏远地区、公医体系和具有特殊医疗
性质的服务,应强化公务预算来支撑其营运,以确保城乡、公私医疗体系间具有齐一医疗
品质。
八、修正劳动法规,保障医事人员劳动权益
受雇医师应该受到与劳工等同的权益保障,主管机关劳动部应将医疗保健服务业之受雇医
师取消排除劳基法适用,遏止畸形工时与雇主恣意役使。在现行84-1条责任制的框架之下
,采用劳雇双方约定工时的精神,因应工作与训练内容弹性调整工作时间。同时,劳基法
里包括休假、女性劳工权益、职灾给付的部分亦一体适用。
为改善护理人员之劳动条件,应推动健保护理费用与护理照护品质连动支付,以确保此服
务价格能合理回馈至护理人员。鼓励医院经营者重视护理照护人力,让更多护理人员久任
或回流职场,确保病人安全与照护品质。
九、强化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达到医生和病人双赢的目的。建立专业调解先行机制,由受过训
练的法律专业人员与医疗专业者合作,提供当事人公正意见,缩短认知差距,医疗机构和
医事人员并积极进行关怀、调解,以疏导诉讼案源。建立公正可信赖的医事鉴定制度以及
遵守证据法则的侦查、审判活动。民众有医疗伤害时,能评鉴其伤害的种类,并给予适当
的补偿,以减少医病双方不必要的诉讼。
十、全民健保之征收应依综合所得税申报户之实际所得征收
健保费之征收应依实际各项所得计收,健保局对所得之认定与国税局采相同标准。对民众
每次受领一定金额(譬如一万元)以上之各类所得,按其受领金额,依固定费率就源扣缴
之;至结算时,再依综合所得申报户总所得(包括每次未达就源扣缴部分),以固定费率
及每年应缴总保险费上、下限范围内,多退少补之。
十一、废除健保锁卡制度以保障弱势
符合健保资格者就可凭健保卡就医,不锁卡政策虽有可能使欠费现象增加,但目前欠费之
各项政府补助措施,则是由全民租税负担之增加来支应,两者结果一致,加强欠费之催收
是另一公权力之行使,有如租税稽征般,不能因民众之欠税而影响其应享有之公民权利。
来源:
http://iing.tw/posts/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