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选罢法规定:辩论要在无线电视!(三立吃屎

楼主: cassey147000 (RoseMaryCC)   2015-12-12 01:12:34
※ 引述《Qmmmmmmmm (雷蚕宝宝)》之铭言:
: 法规名称: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
: 第四十五条
: 总统、副总统选举,中央选举委员会应以公费,在全国性无线电视频道
: 提供时段,供候选人发表政见,同一组候选人每次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分
: 钟,受指定之电视台,不得拒绝;其实施办法,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定之
: 。
: 经二组以上候选人同意,个人或团体得举办全国性无线电视辩论会,电
: 视台应予受理,并得向中央选举委员会申请经费补助;其补助办法,由
: 中央选举委员会定之。
: 前项总统电视辩论会以三场为限,每场每人限三十分钟。副总统候选人
: 电视辩论得比照办理。但以一场为限。
: 第一项、第二项候选人发表政见或辩论内容,应由候选人自行负责。
: ============================================================================
=
: 无线电视覆蓋率比有线电视和网络普遍。公视有是无线台!
: 一些偏乡或弱势家庭家里没网络和第四台,根本看不到三立,
: 因为三立是有线台。
: 蔡英文、民进党、三立、蠢吱们,你们有顾虑到偏乡和弱势的族群吗?
: 整天在那边矫情,干你娘勒!
现在我要是蔡 干嘛和你辩论?
到今天为止民调差那么多
给朱辩论反败的机会就该偷笑了
乞丐赶庙公喔
来啊 要辩论先喝两罐林凤营啊
搞不清楚状况耶你啊
就好像班上考试 最后一名再吵
疴 都是第一名啦
不跟我讲答案
小气耶 心机鬼 自以为是哼哼
真是够了 悲哀!
作者: ChenJackie   2015-12-12 01:21:00
虽然是这样 但不可能不辩论吧 迟早会辩
作者: taiwan1789   2015-12-12 01:30:00
选新北市看朱怎对游的 一场都没辩
作者: cht211   2015-12-12 02:01:00
辩论是权益 不是义务...现在的情势有政策发表会就够了
作者: tingtingya (快乐最重要)   2015-12-12 10:30:00
怎么看起来像反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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