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
第四十五条
总统、副总统选举,中央选举委员会应以公费,在全国性无线电视频道
提供时段,供候选人发表政见,同一组候选人每次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分
钟,受指定之电视台,不得拒绝;其实施办法,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定之
。
经二组以上候选人同意,个人或团体得举办全国性无线电视辩论会,电
视台应予受理,并得向中央选举委员会申请经费补助;其补助办法,由
中央选举委员会定之。
前项总统电视辩论会以三场为限,每场每人限三十分钟。副总统候选人
电视辩论得比照办理。但以一场为限。
第一项、第二项候选人发表政见或辩论内容,应由候选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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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视覆蓋率比有线电视和网络普遍。公视有是无线台!
一些偏乡或弱势家庭家里没网络和第四台,根本看不到三立,
因为三立是有线台。
蔡英文、民进党、三立、蠢吱们,你们有顾虑到偏乡和弱势的族群吗?
整天在那边矫情,干你娘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