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扣帽子(说我是蓝营)然后开始批、自己不想谈还要装给别人面子(提了“你
们”会很惨)的例行性戏码我就不回了。我准备回两篇来提一些比较值得讨论的事情
,这是第一篇,我要谈社会住宅的问题。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484676
联开宅当公宅政策 柯文哲认了:战略错误(2015/10/23)
这一篇是最短、但算是最清楚有提到问题所在的地方。也可以告诉各位为什么后续
补强的推动是很值得批评的。
首先要先搞清楚,所谓的“社会住宅”,是有很它的社会目标和社会意义的。这篇
报导一开始柯文哲就讲到了一点:“年所得40分位点以下者,才可申请公宅”,因为
它默认以中低收入户为对象,要帮助他们有个栖身之所。在柯文哲原始提出的概念里
,年轻人也被纳入这一群中。因为他们在薪资结构的金字塔中还在底层,收入不会太
高、但是又背负著买房独立的压力。
所以社会住宅的规划有很明确的方向,低租金、一般大小的空间等等。有时社会住
宅会被诟病的地方,在于它的区位很差,因为区位不良所以租金才能比较便宜。
有这样的基本常识后,回过头来看看这次“社会住宅”的基本问题:
因为联开宅是豪宅,但年所得40分位点以下者,才可申请公宅,“怎可
能租一个月4万的房子?”这是市府要反省之处。
柯文哲表示,捷运局已订出标准,往后每户月租金3万元以上者全数卖掉
,月租3万元以下如很难租,还是卖掉,“不要‘假会’(台语,指不懂
装懂)”。
所以,请问:中低收入户怎么可能有钱去租每月租金三、四万元的住宅?
这个政策不用实际推行,光看就知道有问题、办不到了,这真的是一个以“年所得40
分位点以下”的人量身订造的制度吗?
后面还有人要辩解,说现在已经有租出去了。但是有没有注意到,这个政策作了怎
么样的改变?
北市府计画,可出租公宅的所得门槛,从40%分位数提高至50%,如果
可能,还盼进一步向上提。
所以最后的作法,不是协助那些中低收入的市民能够承租,而是开放比较有钱一点
的人来参加(可以的话还要让更有钱的人也加入)。但是这样一来,整个政策的社会
意义,也就彻底被稀释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提这个政策的原因,这就是一个很典型政客开出很漂亮的政治支
票,最后却什么都没做到。刚开始说要照顾中低收入户,可是到最后他们却还是被抛
弃的那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