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国民党引法条吁速辩论 蔡英文:法律解释怪怪的
http://www.nownews.com/n/2015/12/08/1913429
记者苏嘉维/台北报导
总统大选辩论仍未有结果,立法院国民党团引用总统、副总统选罢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表示
“经二组以上候选人同意,个人或团体得举办全国性无线电视辩论会,电视台应予受理”
,呼吁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蔡英文别再回避辩论。蔡英文对此回应指出,“法律解释怪怪的
”,同时再度表示应由三立电视先举办辩论。
蔡英文解释,法律的原意应该是说不限它有公共性,当一般电台没有人要主办,或者候选
人希望由无线电台来主办的时候,无线电台必须有义务来主办。
立委李贵敏上午在国民党团召开记者会时表示,电视辩论是最能让全民了解政党政治政策
的方式。她强调,绝对不能用技术性杯葛,违反现行法令规定,不在无线电视台辩论,只
要在有线电视辩论。
蔡英文表示,这个法律的解释是有点扭曲原来法律的原意,最重要还是各组候选人若能够
同意,应该就由适当的电视台或者媒体主办。她指出,八月时几乎所有总统大选的候选人
都同意由三立电视来主办,这个时候国民党因为换了候选人之后就有不一样的想法,民进
党觉得遗憾。
蔡英文认为,辩论一事不宜再拖,既然大家都同意三立电视举办,就赶快进行下一个阶段
,也就是说辩论的模式跟辩论的具体的安排,大家赶快来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