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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Qmmmmmmmm: 这种论点就跟陈菊当年不得不告关厂劳工一样... 12/05 22:36
→ Qmmmmmmmm: 陈菊当一个市长除了会喝日月光的回收水之外,还会什么? 12/05 22:38
→ Qmmmmmmmm: 对无辜的小老百姓追债 12/05 22:39
→ Qmmmmmmmm: 陈菊喝了日月光的回收水,日月光就无罪了 12/05 22:40
→ Qmmmmmmmm: 但是对于关厂工人,及无辜债务人,却坚持法办 12/05 22:40
→ Qmmmmmmmm: 套你最后一句话:陈菊,来点会的好不好? 12/05 22:41
你还是不停在跳针啦~
我再把事情讲得白一点,
(1)今天高雄银行进行追讨债务
这不是【陈菊】或【高雄市政府】下的命令,
而是银行的债权管理部门,
他们本来就有义务,
针对没有准时还钱的债务,
进行追讨,那是银行的S!O!P!
(2)高雄银行好歹也是间有制度的企业,
就算陈菊说【不要追了】,
债权管理部门也不能因此就不追,
就打乱他们的作业SOP。
讲白一点,债权管理部哪知道陈菊说的是真是假?
而且陈菊根本就没有权力直接对高雄银行下这种命令!
(3)银行有没有放弃这笔债权的机制?有!
但绝不是长官一句话说了算,
而是金管会、甚至法院判银行败诉。
银行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
最好就是在打官司时,稍微放点水,
毕竟是银行有错在先
(发生这种错误是在吴敦义时代,但我不归于他)
******
最后,Qmmmmmmm你一直跳针说陈菊告可怜的债务人
我直接告诉你,
陈菊或高市府没有权力下这种指令
也没权力劝阻银行放弃债权
那是银行的作业人员依SOP而动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