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些人主观在说怎样的行为很严重云云的,不过却没说为何会严重...
在下且用周刊与花边新闻来打些比方好了
假定现有清纯玉女形象的知名影星A女与B女,默默无闻的网络小模C女
A女与D男,C女与E男分别有未公开也不想公开的恋情存在,B女则无交往对象
F记者发现并拍下A女与D男的亲密照片投稿于乙周刊经编辑审查后刊登
G记者看到乙周刊的具新颖性的报导后,未注明出处在甲周刊引用乙周刊内容与照片
H记者则利用相片修改技术杜撰B女与E男的亲密交往内容,也获乙周刊刊登
I记者拍到C女与E男交往相片,然后利用甲周刊编辑辅助审查网站漏洞,
开一堆人头帐户,让本来不会有人关心的报导通过甲周刊审查而刊登出来
J记者则在2年后,发现A女与E男交往,报导时将F记者内容一字不改放到报导前言中发表
除了F记者之外,其他记者行为态样都不相同
G记者行为: 新颖性抄袭,没造假
H记者行为: 报导(论文)造假
I记者行为: 审查作弊,但论文没造假
J记者行为: 非新颖性抄袭,没造假
就行为的后果来说,里面最严重的当然是H记者,提供读者错误的资讯
同时会误导其他看到该篇报导的研究者
陈震远所为类似I记者,论文没造假,但是却可能让没吸引力的文章出现在著名期刊
陈冠宇的行为则类似J记者,抄袭的部分并非论文新颖性的部分
但非新颖性的抄袭难道就不算抄袭?
如果今天有一本新出的教科书,某个章节都从另一本教科书原封不动一字不差的搬过来
该章节内容是众所皆知的定理,不具新颖性,这难道不是抄袭?
最后这两次新闻的两个主角蒋伟宁与陈建仁都不是故意行为人,而是论文共同作者,
论文送期刊审查时通常会要求所有共同作者都要签名才能送审,
如果有人声称没看过内容却签了名,这是谁的问题呢?
(哪天底下人送来公文没看内容就签了名也要喊冤?)
而论文审查部分,
试问有哪些期刊会把审查过程所有动作和reviewer资料通知所有共同作者?
也就是说共同作者看过论文签了名后,
之后的审查动作"非通讯作者的其他共同作者"根本无介入监督空间
就算通知了,共同作者也不一定有能力知道那些reviewer是有人开的分身
(网络IP都能更换了说...)
也就是说,
陈建仁对于文章内容的抄袭至少有监督可能,蒋伟宁对审查过程则无监督可能性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11-19 18:09:00
1你怎知道陈震远研究没造假? 2.前言干新颖性屁事喔?前言就是过去的研究 重点在于文句照抄且没标注作者这部份基本上与研究的相关性根本很低 你却想故意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