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听到宋楚瑜宣布副手是“新竹县立委候选人 徐欣莹”
顿时吱吱怕了、慌了
姑且不讨论徐欣莹浓厚的宗教背景
现在问题是,可以这样同时选立委、跟副总统喔??
虽然刚刚翻了一下总统选举罢免法,好像没特别规定
但还是感觉有宪政问题= =
譬如小英真的不小心被来个投票所停电、或宇昌案重大进展、"陈"抄袭论文
所以假设宋+徐欣莹选上(虽然机率<0.0001%但还是要考虑)
徐欣莹选上新竹县立委机率则蛮高的
但依照依宪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立委不得兼任官吏
徐欣莹不就要“选上马上就辞职副总统、区域立委其中之一?”
但这两者都是缺位就要补选的,等于浪费选举资源
这样真的没问题吗?有懂选举法规的人可以帮解释一下吗?
补充:翻到法规了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
第 25 条
总统、副总统选举与他种公职人员选举同日举行投票时,同时为二种以上
候选人登记者,他种公职候选人之登记无效。
所以徐必须退选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