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nkkate (笑笑猫~)》之铭言:
: 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95年学年度第一次学术伦理案件审议委员会会议纪录内记载
: ‘‥‥‥审议事项:案由:本学院附设医院报来内科陈冠宇医师投稿被认定抄袭
: 及该院处理情形案,提请审议。说明:
: (一)Cancer杂志于95年12月6日来函表示该杂志认定陈冠宇医师所撰之稿件有
: 抄袭之嫌,并要求台大医院处理‥‥‥。
: ‥‥‥决议:经在场委员充分讨论后,决议如下:
: (一)本案第一作者陈师所涉抄袭英文成立,
:但显非故意,情节不重,又本案投
: 稿论文未曾作为渠本次升等之代表著作(主论文),或参考著作,因此爰
: 依‘本院学术伦理案件审议委员会设置办法’第8条第3款规定给予处分,
: 陈师5年内不得提出教师新(改聘
:及升等之申请。
好了,根据pinkkate贴文
重点我都标出来了。
一.抄袭案成立
二.给予陈师5年内不淂提出教师新(改聘及升等之申请。
公道自在人心,真的没抄袭案件不会成立
公道自在人心,真的没抄袭学术伦理委员会不会惩处
pinkkate别说你没贴过这篇文章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