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群蛆竟高潮连连,找到陈建仁痛脚。
自以为找到裤子就抓着不放,死命秀下限。
来啦!懒人包在这!!!自己看!!
事发源由:
台大医院胸腔科医师陈冠宇2006年投稿到“Cancer”(癌症)期刊论文,
当年底被指为涉嫌抄袭;在他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Cancer”期刊于
2007年8月20日刊出此文。
这边有三个时间点,2006投稿、2006年底被指为涉嫌抄袭、2007年月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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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一:台大惩处陈冠宇 (时间点:2006年)
请注意是陈冠宇!
为了避免蛆蛆真的瞎眼,再说一次,是陈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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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95年学年度第一次学术伦理案件审议委员会会议纪录内记载
‘‥‥‥审议事项:案由:本学院附设医院报来内科陈冠宇医师投稿被认定抄袭
及该院处理情形案,提请审议。说明:
(一)Cancer杂志于95年12月6日来函表示该杂志认定陈冠宇医师所撰之稿件有
抄袭之嫌,并要求台大医院处理‥‥‥。
‥‥‥决议:经在场委员充分讨论后,决议如下:
(一)本案第一作者陈师所涉抄袭英文成立,但显非故意,情节不重,又本案投
稿论文未曾作为渠本次升等之代表著作(主论文),或参考著作,因此爰
依‘本院学术伦理案件审议委员会设置办法’第8条第3款规定给予处分,
陈师5年内不得提出教师新(改)聘及升等之申请。
整篇会议记录都在讨论陈冠宇的惩处,蛆蛆先简化为“对陈的惩处”
然后说这个陈是陈建仁,
只能说你要不要把陈水扁也扯进来??都姓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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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那跟陈建仁有什么关系呢????
答案:
除了陈冠宇担任第一作者外,其余共同作者还包括,萧金福、张基晟、蔡荧煌、
苏五洲、彭瑞鹏、黄明贤、熊昭、陈建仁、杨泮池等人
除了这个,没其他关连了~喔!还有两个人一样姓陈啦!
挂名这么多个作者,就因为陈建仁要选副总统,所以抓出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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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所以到底是什么在抄袭啊?
答案:
手稿而已= =
问题:
这篇论文在被指称涉嫌抄袭,有做出修正吗?
答案:
有,而且在2007年8月20日刊出此文,Cancer期刊会明知道陈冠宇
抄袭还刊载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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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但是我们要用超高标准!!最高标准!!来看这件事情啊!!
答案:
所以陈冠宇真是该死、该骂、该杀啊!!!!
那跟陈建仁关系是啥?挂名在其中因此要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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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二:
中国时报社论“又见次长涉案,再谈责任政治伦理”
=> 陈建仁提出告诉,最后败诉(时间点:2008/1/31)
这边智障蛆再度偷渡一个观念-因为陈建仁败诉,
所以法院认证陈建仁抄袭??
让我们来看看,中国时报当时这篇社论,主要在讲谁?
这边找到原文:
http://blog.sina.com.tw/myplace/article.php?entryid=573341
通篇基本上就是在痛骂扁朝的官,主要针对经济部常务次长侯和雄
提到陈建仁部分仅有:
国科会主委自己是论文抄袭案的主角,其学术伦理委员会对中兴大
学的伦理案大开铡刀,祭出停权多年之处分,却对主委涉案不敢闻
问。
陈建仁以此提出告诉
法院最后判决败诉理由是:
并未具体指出自诉人之姓名,文中亦仅一句“国科会主委自己是论
文抄袭案的主角”,与自诉人直接相关,足认该篇社论显然系就一
再发生之政务官所涉及之客观具体事件而为评论,并非针对自诉人
所为
翻成白话文就是:原篇社论并没有对陈建仁“指名道姓”,
整篇社论提到一大堆人,可判定为客观评论。
请问一下法院那个地方认证:陈建仁抄袭??????
来个蓝营教一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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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换我问蓝蓝们一个简单问题就好!
退一万步,姑且让你们高潮说
“挂名就要负责!!手稿抄袭=论文抄袭!!”
请问这是发生在几年的事?
2006年。
距今已经快10年。现在因为陈建仁要选副总统,就把他挖出来打。
请问这不叫选举抹黑手段吗??
你们就热爱这种手段吗?要不要来个
“小英小学时候,曾经在旁边看别人打架,然后竟然没有阻止,
也是帮凶!!”
请回答!!